賀龍還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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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雨清澤

抗日戰爭期間,賀龍率部隊駐紮在衡水武強縣東唐旺村。一天,他開完會,去菩薩廟台子上和幾個村裏老人拉起家常。他從口袋裏掏出自己帶來的煙絲讓大家抽,大家顯得有些拘謹。賀龍逐人遞煙,說:“客氣什麼,八路軍和老百姓是一家人。要不這樣,你們先抽我的,我再抽你們的。”說完哈哈大笑起來。

老人們於是每人裝了一鍋子煙絲,一齊抽了起來。賀龍問:“怎麼樣?”“好抽好抽。”有的說煙絲好,有的說味道香。

一旁的警衛戰士說:“那煙絲是戰利品。”賀龍聽老人們說喜歡他的煙絲,就打發警衛戰士取來他的煙絲袋子,給每人裝了滿滿一荷包,邊裝邊說:“抽吧,做個紀念。”

分完煙絲,賀龍把自己的煙鬥往牆上一磕,說:“來,我嚐嚐你們的煙。”一個叫劉三庚的老人,遞上自己的煙荷包:“俺這煙是自己種的,叫大葉煙,你抽不慣吧?”賀龍裝了一煙鬥點著就抽,連抽了好幾口才說:“好,勁衝,真過癮。”

有一次,賀龍去延安開會時,帶了一些旱煙葉過去。沒幾天,煙葉抽光了。沒有煙,他實在難熬啊。後來,警衛員叫後勤部的同誌買來一些煙葉。當賀龍得知這煙葉是用公款買的時候,沉痛地說:“我賀龍犯了挪用公款之罪嘍。”他對警衛員說:“你馬上再給張司務長捎個信,告訴他,這煙錢,一定要記在我賀龍的欠賬上,不可用其他經費衝掉,會後如數補還。”

賀龍為了補還那筆煙葉錢,與張司務長訂了一個加倍節省個人生活開支的“合同”,每餐給他減鹽、減油、減菜。有時甚至端起碗吃白飯,不肯吃菜。就這樣,賀龍一直堅持了兩個月,才將那一斤半煙葉款如數還清。

選自《做人與處世》2014.12

(段明 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