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市炎熱的夏天。
蕭童趁著等紅燈的間隙把車裏的cd換了一下,音樂流暢,熟悉的旋律響起,嘴角便不由自主的揚了起來,林清總說她喜歡一首歌的偏執就像在談一場熱戀,不疲不憊的聽,家裏,店裏,車裏,連著他,都難逃這些旋律的輪番轟炸,所幸她喜愛的,大多都是旋律優美的純音樂,若是重金屬或者搖滾,那他整個人還不得被她整瘋了。,如是想著,車後卻響起陣陣喇叭聲,蕭童歉意的自顧自朝四周點了下頭,趕緊開車騰地兒,天氣熱,人們的耐心也都變得很希貴了,她車速慢車技又爛,所以開在路上,總是有一種對不起大眾的心理…人們都說女司機是馬路殺手,她這蝸牛爬,也算是慢性殺手的一種吧…。
到小區的時候,電話響起,看到屏幕上的家長兩字,蕭童眉眼微微翹。
“老婆,到家了麼?”林清低沉的聲音從話筒那邊傳來。
“剛到,你時間掐的剛剛好呢”
“那今天開的還不慢,我等下不回來吃飯了,你自己弄點吃的,別隨意拿零食當正餐,對胃不好,知道麼?”
“知道了啦,大叔。你少喝點酒,我等你回來。”
掛了線,蕭童往家走去,她跟林清是在閨蜜小雨的生日趴上認識的,當時林清是小雨男朋友陳鋒的哥們,相互介紹後才發現他們原來都是她學長,隻不過他們畢業,她入校,自然而然留了電話,自然而然聯絡,自然而然成了男女朋友,又自然而然的結了婚,直到如今,陳鋒早已經成了小雨的前前前男友,他們也步入婚姻這座墳墓兩年之久了。嗬,墳墓這個說辭,是小雨發明的,她總是對她剛跨出校園就結婚這個做法不敢苟同,用她的話說,多好的一朵玫瑰啊,還沒開始綻放呢,就這麼被林家那小子給提前打包帶走了。她卻淡笑回擊:誰規定必須要經曆風雨才能見到彩虹的,我隻是把你兜兜轉轉尋覓的過程全都拋棄,鎖定目標不鳴則已一鳴驚人而已,你是羨慕不來的。對此小雨嗤之以鼻,隻說她是人懶而已,但嗤之以鼻歸嗤之以鼻,對蕭童的這個選擇,小雨還是認同的,她還記得林清第一次見蕭童的樣子,那眼睛,晶晶亮,笑容裏,都能溺出水。而蕭童,雖然還是那副要死不活的淡淡疏離樣,但以她跟這小妮子二十幾年的交情來看,妮子居然願意跟初次認識的人交換電話號碼,起碼內心,是有戲的,隻不過這死丫頭從小心機太重,端著不表現而已…。果然,這一來二去的,就功成身就了。對於這個認識,小雨在她結婚前不下問過五次,每次都被蕭童顧左右而言其他的岔開,但她心裏其實很清楚,小雨猜對了,她直到如今,還清晰的記得那天的林清穿著一件幹淨的白襯衫,沒打領帶,領口的紐扣扣開了一顆,袖子隨意的挽起,握著她的手輕輕的說你好,我是林清的時候,她心底的欣喜…
二。
林清大學畢業後弄了個廣告公司,從一開始的孤身一人打天下到如今擁有十來個員工,也算是同學中白手起家拚搏的不錯的了,兩年前蕭童畢業,她們結婚,林清便買下了現在住的房子開始過甜蜜的二人世界。而蕭童,她本來就成績平平,屬於典型的混日子一族,再加上林清也不舍得她跑來跑去投遞簡曆看人白眼,兩人一合計,便依著蕭童的喜好開了這個小花店,;兩年下來,蕭童做的倒也自力更生,豐衣足食。用小雨的話說,起碼是沒讓林清養著的了。而這種日子,也挺適合蕭童這種閑散又與世無爭的性子的,至於林清,應該是有野心的吧。他不止一次對蕭童說過,要讓她做他永遠的公主,要給予她最幸福的生活,其實,蕭童沒說出口的是,隻要他心裏有她愛她,別的那些,她真的不是很在乎。但看著林清清澈的眼睛裏滿是對事業的熱情與未來的憧憬,蕭童便保持了沉默,男人對工作的狂熱與喜愛,本身就是一種魅力不是麼?如是想著,便來到了林清公司門口,今天跟林清約好了一起回蕭家吃晚飯,正好她在這附近跟小雨碰了個麵,便過來打算等林清一起走…。
前台沒人,蕭童看了看表,六點半,顯然是下班了的,果然,大辦公室裏也一個人都沒有,除了最內側的經理室門虛掩著,蕭童淺笑,林清自己是個工作狂,但對下屬還算溫情,基本不太會讓屬下加班,所以林清的公司算是比較少數定點下班的模範單位了吧。玩心突起,蕭童踮起腳尖輕手輕腳到了林清辦公室門口,猛的推開門喚了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