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尋搭計程車來到教堂時,人已經多到擠在門口。他剛一下車,就看到方虹和獨坐在笑盈盈地等著他。
今天兩人穿的十分莊重。方虹穿著一件淡藍色長裙,露出一丁點黑色皮鞋,頭發垂肩,看起來極為淡雅。獨坐則是一套貼身黑色禮服,外翻的白襯凸顯時尚,讓他頓時從一個沒正形的小道士變成吸引不少目光的小帥哥,驗證了“人靠衣裝”的真理。
他倆一見夏尋,都笑了起來:“你怎麼穿這件就過來了?”
夏尋低頭一看,相比之下, 他雖然穿著的淺灰色外套並無不妥,但更像是去參加舞會而不是婚禮。
“這算是我最能拿出手的衣服了。”夏尋攤手說,“我還是從生活費裏摳了好幾個月才買到的,倒是你,小道士,你哪裏有錢買這套衣服?”
“我送的!”一聲清脆女聲從獨坐身後冒出,墨雨一下子蹦到麵前,上下打量獨坐,很滿意點頭,“多好看!”
“不是,不是……”獨坐立刻臉脹通紅,“我就是問了句穿什麼衣服好,再說這不是送,是借。”
“這是男裝,我又穿不了,你還我有什麼用?”墨雨嘟嘴說,隨即一拍腦袋,“那你以後也送我一見衣服好了,不用急,什麼時候都好。”
“這樣……也好……”獨坐弱弱地回答。
夏尋和方虹相視而笑,獨坐明顯不是這丫頭的對手嘛。夏尋環顧四周,說了句“我四處看看”,就先行離開。
教堂旁大部分人都不認識,不過從穿著看去都是有一定身份的人,這讓婚禮更顯得有份量。夏尋走到一旁的食品區,一排桌子上擺著水果、點心、飲料,不少人在這裏談笑風生。他徑直站在一個正在將點心一口吞掉的男士身邊,板起麵孔說:“喂,你別把這裏吃光了。”
男士嚇了一跳,回過頭去看他,就算這樣,他的嘴巴還不忘咀嚼。
好半天,等他把點心咽下去後才說話:“這裏好吃的真多,不吃對不起做這些東西的人,也對不起新郎新娘。”
“你是怕對不起自己吧?”夏尋一下子笑起來,“我說七七,你還易容別人的樣子,是怕自己被扣上吃貨的名聲嗎?”
“真沒勁,又被你看穿了。”七七擺下頭,隨即又說,“不對啊,你不是帶著這個不能發功的眼鏡嗎?怎麼還能識破我的偽裝?”
“我可不是靠功夫,而是感覺。”夏尋用手指了指腦袋。
七七撇嘴說:“真玄乎。”
夏尋剛要說話,聽到不遠處傳來一聲車鳴。他對七七說:“新娘子來了,過去看看吧。”
七七搖搖頭,指著一大堆食物說:“我不過去了,還是這裏比較重要。”
夏尋見她這樣,點點頭,就朝方虹他們走去。他不知道,背後的七七望著他,輕輕歎了口氣。
教堂門口停著一輛加長林肯,一塵不染,閃著銀光,不知被擦拭多少遍。駕駛位置門被打開,張清健一身西裝從裏麵出來,也不去開門,隻是站在一側。
“張哥,新娘子在裏麵嗎?”夏尋瞅著機會問他。
張清健衝他點頭說:“在裏麵化妝呢,剛剛哭了一路,妝全都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