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過大起大落的人生,有過傳奇的過往,經曆過,也體驗過死,劉重武,也就是劉真,拋去了一切紛繁輔助,回歸了簡單真實。
這個時候的劉真,他知道,又或者不知道,自己達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思想境界,解開了,又或者沒解開自人類懂得思考哲學以來的問題,看破了,又或者沒看破這個世界和生命的本質,成為了,或者沒有成為……聖人?
是的,聖人!
然而“聖人”其實隻是普通人用普通的思維賦予的一個完美概念。如果以普通人的眼光來看,此時此刻此境界的劉真,就是聖人。
從力量上來說,他已經比所有人類都要強大。
從思想上來說,他已經解決(自以為解決了)作為人的最大問題。
然而“聖人”知道自己成為了“聖人”嗎?或者“聖人”覺得是“聖人”嗎?
至少,劉真此刻卻完全沒有這方麵的想法,他並不知道自己是聖人,也並不覺得自己是聖人,就如他自己找到的答案那樣:“我是一個人”。
可是,劉真此刻真是一個“人”嗎?
他已經沒有了人類的情感,愛、很、情、仇、後悔、嫉妒、欲望等等,唯一剩下的一個念頭就是“我要去我沒有去過的地方,看看我未曾看過的風光。”
沒有人類的感情情緒和思維認知,真的還能再稱之為人嗎?
即便他擁有人的血肉身軀,恐怕已經不算是“人”了。
不過劉真對於“我是不是人”沒有什麼疑惑,反正他認定“我”是一個“人”,那他就是一個“人”,不是石頭,不是泥土,更不是樹木。劉真現在已經得出了自己想到並且認定的答案,他就不會再去想了。
他現在的存在,如果重新回到人類社會,傳經布道傳播思想,大概就是屬於被研究的對象——就比如人們研究“孔子”“老子”的思想,但是他們自己是絕對不會去研究自己的。
“我……該走了。”
劉重武喃喃的說,然後他就跨出一步。
他沒有消失,而是真的一步一步走,每一步的距離也都不一樣,每一步都在地上留下真真切切的腳印。也不知道過了多久,他走到了巨坑的邊緣,然後一點點的爬陡坡,爬出了巨坑。
然而,那被劉真踩出來的腳印中,卻生長出了新嫩的花草,在黃土巨坑中宛若寶石點綴。
步步蓮華!
劉真回頭看了一眼自己的腳印,呢喃道:“原來如此……原來如此……”
至於究竟“原來如此”指的是什麼,顯然隻有劉真自己知道。
這時,劉真突然看到不遠處有一隻瀕死的動物,有些像馬,頭上長著蛇一樣的觸須,它下半身被踩爛了,隻留下上半身苟延殘喘,頑強活著。這個是它的眼睛正好倒影出劉真的身影。
劉真靜靜了站了一會兒,走了過去,雙手輕輕一拂,那生物糜爛的下半身竟然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複原——簡直就如同時光倒流一般。
不過兩秒鍾,那生物的傷勢就徹底複原了,刷的一下就跳了起來,歡快的蹦躂。
“漫漫長途,我需要一個伴。你願意和我一起走嗎?”
那類馬生物竟然好像完全聽懂了劉真的話,點了點頭,然後低下頭,親昵的蹭了蹭劉能的腿。
“那我們這就走吧。”
劉真說道,然後爬上它的背,類馬生物就歡樂的嘶鳴一聲,突然又晃了晃腦袋。
“沒關係,去哪裏都可以。”
類馬生物就點了點頭,撒開六蹄就奔入叢林當中,很快就消失在了茫茫的樹海當中,仿佛從來就不曾出現過。
藍天依舊,白雲依舊,巨坑依舊,不過多了一排長著小花小草的腳印罷了。
習擇曾在霍未乙麵前說“人類無聖”,然而,“聖人”又何須憐世人?
有聖,不如無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