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擇回到家,就被父母拉拽著坐到客廳。電視雖然開著,可是音量已經調小了。習擇看這架勢,就知道二位“領導”有重大事情要宣布,忙正襟危坐,聽後吩咐。
果然,習母一開口就讓習擇大吃一驚,“你這次回來就不要再出去了。去你部隊裏把職位辭了。轉業回來,隨便做點什麼也好。”
聽了習母的話,習擇雖說多少有些心理準備,可是還是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退伍轉業的事情其實父母已經在之前的電訊中的提過了。而且他們顯然做了一些功課,查了資料,知道以習擇的情況完全滿足退伍轉業的要求,而且習擇是神脈士,就算從部隊裏退下來也不愁找不到工作,賺不到錢,足夠在京華城裏生活下去了。
之前是隔著電訊,習擇還可以打哈哈的糊弄過去,可是現在麵對麵的坐著,習擇就滿心的苦笑,不知道應該怎麼應對。總不能將真實的情況都告訴他們吧?家裏欠著好幾億的錢?你兒子我得罪了一堆人,一堆人想要你兒子的命?還有你兒子的夢想可是要當大元帥!這些說出來除了把父母嚇到之外完全起不到任何效果。
這時候習父也說道:“你媽說的對!我也是這個意思。或者你真喜歡參軍,也可以申請轉到文職去。幹什麼一定要去前線,去執行那些危險的任務?對了,說起這個我想起來了。習真那孩子也不知道走了什麼門路,竟然也參軍了,她就是秘書助理一類的文職。而且她現在也搬到了京華城來。”
習擇想了想,覺得直接頂撞反對是行不通的,隻能迂回著來,道:“爸,媽,我的情況比較複雜,一言難盡。部隊畢竟是講紀律的地方。不是我想怎麼樣就可以的。”習母道:“你少拿這個來哄我。我都讓仙音去查了,你的情況完全就符合退伍轉業的條件。你本來就是誌願兵來著。”習擇搖頭,道:“媽,話是這樣說,可是不同的部隊又有不同的規定。這裏頭複雜著呢。現在前線還在和外族激戰,正是需要人手和的時候,部隊怎麼可能讓我離開?”
習父道:“越是這樣就越不能讓你去冒險!就算他們不肯放你走,我也有辦法!”說這他拿出《邦聯婚姻法》,道:“你看,你現在已經十六歲了。按照《婚姻法》,你必須結婚,育兒。這是每個邦聯公民都應盡的義務!我就不信你們部隊裏的規定,還能大過法律?”習擇是真的哭笑不得了。不過習父的思路卻是沒錯了,邦聯以近似強硬的手段鼓勵生育——這是人類繁衍的根本所在,通常情況下,如果部隊不放某人走,而他又沒有結婚生育後代,就可以搬出《婚姻法》來走法律程序。
不過這一套還是不適用於習擇啊。習擇都不知道怎麼和父母解釋,隻能道:“好吧,我明天就向上級遞交申請,結果怎麼樣我可不敢保證啊。”見習擇應下來,習母就笑了,道:“就是嘛。俗話說好男不當兵,好鐵不打釘。以前就不讓你去參軍,你非要去。這次無論如何你都得給我出來。咱們就是普普通通的人家,安安心心的過日子才是真。”
我要是不去參軍,咱們怎麼可能辦到京華城來居住?這話習擇當然不會說出口。這事父母也是也為了他好,沒道理可講,父母的想法決定就是最大的道理。不過習擇也不擔心,因為部隊根本就不會放自己走。習擇忙應是,道:“媽,我折騰好幾天了,都快累死了,好不容易回家,我去休息了。”
習父道:“急什麼?現在才八點多。聽咱們把話說外,足夠你睡的。”習擇道:“爸,還有什麼事兒啊?”習父道:“什麼事?還能有什麼事?就是剛才我提到的結婚育子的事情。你現在也老大不小了。你哥哥的兩個孩子都會打醬油了。你和那個韓梅梅到底怎麼回事?”
習擇一愣,道:“韓梅梅?爸,她叫韓梅。不叫韓梅梅。我和她很好啊。怎麼了?”習父道:“我沒記錯的話,她也是參軍的吧?”習擇心裏頭苦笑,點頭應是。習母道:“那你現在和她是什麼情況?你爸剛才也說了,你都快十八歲了。你和她有沒有那個……結婚的想法?要是有的話,你也讓她從部隊裏退下來,你們趕緊把好事成了。”
習擇無奈,道:“我知道了媽,這事我會和她說的。”說著就想要起身走人。習母又道:“兒子,爸媽知道你有理想有衝勁,就想做大事,可是你也要想想,再怎麼大富大貴,都比不上平平安安的好。你看看仙音和囡囡,她們家男人也是參軍的,現在一年多沒有回來,也不知道……就留下她們孤兒寡母,想著囡囡那麼小就……媽看著都心疼,這兩天仙音發燒感冒,連個照顧的人都沒有,你說說這……”
習擇沒辦法,隻能坐下來陪他們嘮嗑。總之先說些好話把他們哄住了。習擇還提到搬一個大點的屋子,卻沒想到一說出口,習母就一口否決,“在這裏住的好好的,搬什麼搬?京華城那麼大,買個菜都迷路。好不容易在這裏住熟悉了,左鄰右舍也熟絡了,又要搬到陌生的地方,不搬!”習母當然不會說她舍不得囡囡這個小可愛暖心寶。還有廖仙音。習母都曾經想過,要不是習擇已經有了女朋友,幹脆就撮合她和自己兒子呢。
聊到十多點鍾,習擇才回自己屋。洗了把臉,泡了個腳,摔在床上卻一點睡意也沒有。爸媽的一番話給他帶來了不小的感觸。可是他並沒有因此而動搖了內心。隻不過一時半會兒還不知道怎麼解決這些問題。想要父母同意自己繼續參軍,而又不讓他們心安。除非……完全不管他們的意見,我行我素,這樣就徹底一了百了。可是,以後家裏恐怕就難有今日的融融氛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