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案件的第一個疑點是:受害者的身上有多處威逼傷害,經分析與錢財無關,那麼凶手想從受害者那裏獲取什麼信息?這個信息對破案是否有幫助?第二個疑點是:凶手是如此心狠手辣的一個人,為什麼會特意保護受害者家裏的狗?
“接下來是第二起案件,1?29光華小區雙屍案。這起案件中的女性受害者是駱雨欣,尉遲龍的第二任妻子。受害者的死因跟尉遲龍相同,都是心髒中刀,屍體同樣遭到了凶手的過度傷害,呈現出報複殺人的作案特征。男性受害者是駱雨欣的弟弟駱明俊。受害者的死因是割喉,一刀斃命。他的死可以看成是一場意外,但是對於我們來說並不是沒有完全沒有提示意義,這件事我後麵還會再次提起。
“凶手殺人以後同樣拿走了受害者家中的財物。警方沒有在案發現場找到任何有價值的指紋和足跡,但是細心的若南卻在衛生間的洗手台上發現了尉遲良的頭發,正是這根頭發幫助警方確定了兩起案件的凶手。
“這起案件存在的疑點就更多了。
“第一:案發現場的兩具屍體呈現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死亡方式,充分暴露了凶手的複仇目標是駱雨欣,再結合瀾庭別墅發生的案子,警方必然會將調查重點放在尉遲龍和駱雨欣的共同仇人上,這樣做增加了凶手暴露自身身份的風險。這樣的行為與凶手小心謹慎的作案方式形成了矛盾。
“第二:凶手殺害駱雨欣的方式不合情理。假設案件的凶手是警方所認定的尉遲良,他殺害駱雨欣的動機是為了替死去的母親報仇。結合尉遲良在2012年到2013年間犯下的六起連環殺人案來分析,他所尋找的目標都是駱雨欣的替罪羊。所以,當他麵對真正的複仇對象時,他的殺人手段隻會變得比以前更加殘忍,否則根本不足以泄憤。
“第三:凶手同樣沒有傷害受害者家裏的狗,這說明狗在凶手的生命中有著不同尋常的意義。這一點對警方破案是否有幫助?我們是否可以從這一點切入調查,讓它成為一個突破口?
“最後是第三起案件,2?6碎屍案。這起案件的受害者是廣告公司白領薑露。受害者的死亡原因是失血。凶手在這起案件中重現了當年碎屍案的情景。雖然作案手法發生了一些改變,但因凶手選擇受害者時遵循了特有的原則,加上他在拋屍現場留下了挑釁的信息,警方理所當然認為這起案件也是尉遲良幹的。
“凶手殺人後拿走了受害者家裏的財物,沒有在第一案發現場以及拋屍現場留下任何有價值的痕跡。警方找到的旅行箱和電動車也被凶手清理得一幹二淨。
“從表麵上看,這起案件貌似沒有什麼疑點,但是凶手卻在不經意間暴露了一個問題。中國有句古話叫做多行不義必自斃,意思是壞事幹多了,必然會自取滅亡。凶手自作聰明,自以為是,以為自己把案子做得天衣無縫,沒有留下任何破綻。但就是因為他做得太幹淨了,反而暴露出了他內心的顧慮。
“縱觀這三起案件,我們會發現一個問題,除了若南在第二起案件中找到的那根頭發,凶手並沒有給我們留下任何可供追查的信息,包括在第三起案件中留下的字條,上麵的文字也是打印出來的,並沒有暴露凶手的筆跡。由此可見,凶手是一個做事極端謹慎的人。
“那麼問題就來了,凶手做第三起案件的動機是什麼?答案很顯然,是挑釁。從第一、二起案件時小心翼翼地隱藏身份,再到第三起案件的公然挑釁,轉折點就是若南發現了尉遲良的DNA,使凶手的身份暴露於天下。
“按照常理來說,一個已經暴露了身份,並且公然向警方挑釁的凶手是沒有必要再刻意隱藏自己的指紋和足跡的。也許出於習慣,他作案時仍然帶了手套和鞋套。那警方找到的旅行箱和電動車又該怎麼解釋?他特意清理掉了上麵的指紋,這樣做會不會顯得多此一舉呢?
“既然他留下字條向警方挑釁,大膽地告訴人們:我就是凶手,你們休想抓住我。這個挑釁的行為跟他擦掉指紋的行為再次形成了矛盾。
“總結來看,凶手在作這幾起案件的時候似乎一直存在著矛盾心理。以警方發現尉遲良的DNA為分界點。前兩起案件中,凶手在小心翼翼地隱藏身份的同時,明顯地暴露了他的複仇目標。而在第三起案件中,凶手在公開承認自己身份的同時,又隱藏了能夠證明他就是尉遲良的證據。”
“所以呢,你的結論是?”祁若南聽得頭都暈了,感覺自己的智商餘額嚴重不足。
鍾昕在旁邊默默地點了支煙,吸了一口回答道:“他的意思是說,R市最近發生的這三起案件,凶手未必真的是尉遲良,可能有其他人在利用尉遲良的身份作案。”
這句話說到一半兒的時候,喬升正好推門走進辦公室。他愣了片刻,忽然瞪大了眼睛問道:“鍾昕,你剛才說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