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我就碰上了我的仇敵——可樂!更加悲慘的是,我知道了她原來是我的老板!更加令我氣憤的是,整個一個零食屋,竟然是為她建的!
目的,隻有一個——讓她吃好!想什麼時候吃就什麼時候吃!
而雇我的目的,隻是防止食物過期,還有就是補充貨源!
嗚嗚……人比人氣死人啊!
怎麼會有人這麼好命在呦!
於是,我小小的邪惡了一把,希望這個零食屋趕緊黃了!
但是我低估了她老公的財力,更是低估了她的吸引力!嗚嗚……為什麼每天開門,總會有這麼多的家長們領著小孩來買零食呢,更過分的是,有些還不是這個小區的,嘿……別以為我是在瞎說,我分明就看見了我們小區裏的那個媽媽領著她家小孩到這裏來買零食,整個半個小時的車程啊!就這樣,她都幾乎是隔個幾天,必來一趟的,罔顧我一次又一次地睜大我的眼睛瞪著她……
唔……我估計是我太胖的緣故,眼睛都快被擠成一條線了,所以,我再怎麼睜大我的眼睛,成效好像也是不太大了就是了!
為此,我又小小的氣憤了一下,因為,我受打擊了!提示我很胖的打擊!
於是乎,我又有點討厭樂樂了……
為什麼說“又”呢,因為……因為樂樂太可愛了,嗚嗚……害人家都討厭不起來了啦!
嗚嗚……那麼可愛的女孩子,每次都睜著大大的眼睛,笑眯眯地跟我說話;粉嘟嘟的臉頰,散發著誘人的光澤,好像是在跟我說“掐我吧!掐我吧!”,害得我每次都是蠢蠢欲動的!
更加過分的是,她怎麼可以每次都捧著那麼多的零食來招呼我跟她一起吃呢……唔,吃的好飽、好爽呦!
最最過分的是,她怎麼可以也是漫畫迷呢,喜歡的還是我喜歡的!唔……每天都拿著一大堆好看的漫畫來誘惑我!太過分了!
還有啊,她怎麼可以跟我崇拜的那個新銳插畫家——小丸子是朋友呢?如果不是某次我帶小丸子的畫集跟她分享,我還不知道呢!更絕的是,她竟然不知道小丸子那麼有名!
我都快暈倒了!那麼強悍的人,她怎麼可以這麼不當一回事呢?!
唔……雖然,也是因為她,讓我對小丸子的幻想全部破滅,也徹底地不當她一回事!因為,通過她,我是徹底了解小丸子的本性了!
嗚嗚……打破了我的偶像夢!
為此,我再度怨恨了她一下下!
嗯,第二天,我又屁顛屁顛地扛著我寶貝的畫集寶貝們,跟樂樂一起分享去了!哼,我就不信她能跟所有的畫家都是好朋友!
時間長了啊,連小小的怨恨我都創造不出來了!淡淡的擔憂,開始浮上我的心頭。
嗚嗚……我鬱悶不已,我怎麼會墮落到這個地步,竟然開始為她擔心了呢!唔,哭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