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 一反常態的林希(1 / 2)

這個案件已經被我們定性為搶劫殺人案,而由於銀行內部攝像頭被完全損壞,我們根本不可能通過攝像頭查看到當時發生了什麼,凶手又是以什麼樣的方式殺死那三位死者的,一切,在沒有看到監控時,都是一個未知數。

但對於我們來說,靠著死者的死亡方式以為死亡時周邊的狀態,我們幾乎已經完全知道當時凶手對正處在ATM機內的死者,做了什麼。

我查了另外幾條街的街道監控,卻愣是沒有看到犯罪嫌疑人的身影。

所以,我判斷,犯罪嫌疑人的反偵察意識很強烈,他在來到這條街道之前,早就已經將監控死角和那些沒有街道探頭的地方查看好了,簡單點的來說,他在殺人劫財之後,早就規劃了一條及其安全的逃生路線。

這時,李炎從我身後走過,手持一張A4紙直放在了我的麵前。

看到這張A4紙上的地圖時,我尷尬的看了一眼李炎,當即嫌棄的說道:“我說,你字寫得不好就算了,咋的畫一條直線,你就跟在畫虛線一樣?”

李炎白了我一眼,說能畫成這樣就不錯了,他又不是林妄,還能給我畫的方方正正了?

我一聽也有道理,像李炎這種五大三粗的男人,平時除了沒事打打拳,最大的愛好就是上網擺弄那些木馬軟件了,哪兒會畫畫。

想到這裏,我隨即低頭,看起了這張李炎畫了半個多小時的地形圖。

這銀行所在的街道叫做長園路,東麵是雙溪路,西麵是華西路,而在這些路麵之上都安裝了地麵監控攝像頭,所以凶手一定不會從這兩條路離開,那麼,也就隻剩下在這銀行南麵的南溪路了,這一條路最近在建設,所以沒有車輛會往這邊開。

我想如果我是凶手的話,我也會毅然決然的選擇這一條路。

而在南溪路的盡頭是一條四岔路口,路口安裝著監控攝像頭,所以,凶手在南溪路到達那一條四岔路口之間,應該將自己染著鮮血的軍大衣脫掉,然後再裝做普通人一樣,大搖大擺的從這四岔路口走去。

從銀行到那一條四岔路口,總共有三個小巷,凶手在離開案發現場的時候,身上的軍大衣應該已經染滿了鮮血,雖說這一條路正在建設,但在這個點,也有很多人會貪圖方便,走上這一條小路。

為了不引起路人的注意,凶手應該會用最快的方式,脫下自己的軍大衣,而軍大衣又不能被發現,所以他應該走進了距離銀行最近的小巷,並將這一身染有血液的軍大衣,給脫了下來。

按照這張簡略地圖來看,凶手最有可能進入的,應該就是那一條小巷。

我在這條小巷內旁打了一個紅色的標記,隨後起身從麵包車內走出,兩分鍾後,我來到了那一條小巷的巷口,因為天色很黑,小巷內也沒有任何照明的東西,所以我看過去的時候,裏麵是一片漆黑的。

我打開手機電筒往裏走著,走到深處的時候,我發現這裏有個垃圾桶,打開垃圾桶後,我嘴角微彎起了一道微笑。

其實做這一行最大的成就感就是自己推論的東西得到了證實,我一直迷戀著這一種感覺,這一次也不例外,我從垃圾桶內將那件厚厚的軍大衣拿出,而在我用手接觸這件軍大衣的時候,血漬早已凝固在了這件大衣之上,使得這大衣的觸感,讓我覺得十分的惡心,因為現在整件大衣都是僵硬的,就像是晾在陽台上,十幾天沒有收的衣服一樣。

和這件軍大衣一起出現在垃圾桶裏的還有一把長度大約在三十厘米左右的西瓜刀,刀口以及刀身之上滿是鮮血,想來,凶手應該就是用這一把刀行凶的。

我將被我發現的這兩樣證物帶回了現場,回去的時候,方源正準備收隊,對於這個意外之喜,在場的所有人都為之振奮了起來,回到特案組之後,我將我之前所有推論的東西都告訴了方源以及蘇眠和李炎。

最終,我們對這個案件的定義下了結論,劫財殺人案。

像這種案件在國內屢見不鮮,幾乎每一年在年底或年頭的時候都會發生那麼幾件,凶手作案的時間一般來說都在傍晚或者淩晨,而行凶目標,也經常都是一些獨自去銀行取錢的普通百姓。

但銀行的ATM機出來的時候,就已經有了自帶監控係統,就算凶手蒙著臉,我們也能依靠人物側寫將凶手的五官給模擬出來,所以像這種案件,警方幾乎都能在三天之內破案。

我看了一眼這被放在桌上的軍大衣,這件軍大衣是L碼的,一般來說軍大衣的尺碼都會偏大幾公分,按照這件軍大衣的長度來說,一米七八的人穿是正好的,但當我看到這件軍大衣的裙擺處有一些泥濘,卻讓我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