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等我下樓的時候,卻看到一群人正聚在一樓的刑警大廳內,我走過去的時候,有人還推了我一下,問我這裏的管理員在哪裏。
管理員?
我朝剛剛推我的其中一名六十歲上下的中年婦女看去,又朝一旁前台接待看了一眼。
“他們是李洪福老人的子女,說是要讓李群立個遺囑,我說李群正在上麵接受審問,如果沒什麼事的話很快會下來,但他們不聽,還要闖進去……”
“遺囑?什麼遺囑?”我看著麵前那十幾個人,浩浩蕩蕩的,每個人的臉上都有些凶神惡煞。
這時,那名六十歲上下,看上去些許富態的中年婦女直站了出來,對著我的鼻子就大聲說道:“你就是負責人吧?我問你,殺死我爸的是不是李群那個畜生?那麼我們問李群要點賠償,是不是應該的?”
聽到這句話的時候,我的三觀瞬間崩塌,啥玩意兒?殺死自己的老爹,兄弟姐妹還要來問他要賠償?這也太特麼不講道理了吧?
“我爸八十三歲了,一個八十三歲的老頭子,他怎麼忍心下得去手,我們聽到消息後就直接趕來了,今天李群必須得給我們兄弟姐妹們一個說法。”那名婦人凶神惡煞的,那一雙眼睛就像是要吃了我一樣。
“是啊,必須得給我們一個說法。”
“讓李群立遺囑,那麼多錢,分我們點怎麼了?就那個店鋪,我們兄弟幾個還不夠分的。”
我聽了半天,也總算明白了,這幾個人並不是想要來討要賠償的,而是想來跟李群瓜分財產的,而且瓜分的還是李群的財產。
我看著那群人,眉目一皺,直拍了拍手,朝他們說道:“這是你們的家事,我們警察管不了但李群現在是犯罪嫌疑人,你們可以找律師起訴他,也可以找律師和其家人洽談,但有一點我要提醒你們,按照繼承法》第七條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還有,關於遺囑法,我記得是有那麼一條,如果死者生前有妻或有子,兄弟姐妹,是不享有遺產的,當然,你們強迫李群立遺囑,也是犯了法的。”
“你什麼意思,這是我們的家事,我們要求賠償。”那女人瞪了我一眼,大聲的說道。
我冷哼了一聲,看著那個女人,笑著說道:“要求賠償那就打官司,你也說了,這是你們的家事,這裏是刑偵大隊,你們來刑偵大隊鬧就不怕我們以聚眾鬧事的罪把你們一個個都抓進去嗎?”我看著這一群人,大聲的說道。
被我這麼一吼,那些人頓時冷靜了很多,揚言要讓黃子芳償還他們一切的損失。
而後,我當著他們所有人的麵,讓一旁的前台記錄下來了他們的一言一行,如果以後黃子芳有什麼閃失,第一個就找他們。
“哎,我說警察先生,你可不能這樣……”
“為什麼不能這樣?對於老人健在都以各種借口棄養的子女,我不敢保證你們會對黃子芳做出什麼樣的事情來,而且聽你們剛剛的口氣,似乎是要找人家麻煩,沒關係,麻煩你們可以找,但請你們想清楚,這個後果是什麼。”
說完這句話後,我有囑咐了前台幾句,隨後抬腿就朝門外走去。
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都有些努力在胸腔內沒有被激發出來,很難想像,這些子女為什麼會變成這樣,為了錢,難道連親情都不需要了嗎?
或許這就是人,在利益麵前,別說親情,就算是老父親,都可以不要。
回到家後,我直洗了一個澡,而後就躺在床上跟個死人一樣睡了過去。
等我醒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晚上九點半了,許衝這個胖子還在我床上吃著外賣看著電視,而我的手機,也收到了三個未接電話,是李炎的。
因為未接電話太少了,如果真的發生了什麼事,按照李炎的性格他一定會使用奪命連環扣的,所以我也沒有去管這未接電話,拿起許衝遞給我的外賣就吃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