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失蹤的父子(2 / 2)

報案者是沈暢的母親張拙,檔案上記載,他母親並不是在15號報的警,而是在12月20號左右上當地南區派出所報的案。

按照張拙所述,她和沈暢的父親,也就是我們確定的第二名被害者沈思其在三年之前就已經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歸其父親所有,而她,每個星期都會去看孩子一次。

20號左右,她一如往常的和自己母親前往沈思其家中看望孩子,可敲了十幾分鍾的門,都沒有人應答,無奈之下,他們隻能詢問街坊四鄰,在街坊四鄰的口中他們並沒有得知沈暢及其父親的去向,隻說已經很久沒有看到這對父子出來了。

張拙和其母親越想越不對,在聯係沈暢的班主任及同學父母之後,她這才得知,沈暢已經五天沒有去讀書了,班主任想要聯係其父親,可撥打手機,卻一直沒有人接聽,所以,他們才選擇的報警。

緊接著,我將這檔案縮小,又在檔案庫中尋找起了沈思其這個名字,可愣是沒有找到這個人的蛛絲馬跡。

也就是說,當時張拙報案,隻報了沈暢的,並沒有報沈思其的,這一點,我一直無法理解。

在張拙的眼裏,自己的兒子和前夫幾乎是同一時間失蹤的,為什麼她在報失蹤的時候,就隻報了自己兒子的,卻不報前夫的呢?難道,她曾在兒子失蹤期間,見過自己的前夫?

想到這裏,我拿起電話直接就給方源打了過去。

可我打了十幾個左右,對方卻一直沒有接通電話,我看了一眼時間,現在距離派出所下班應該還有一個多小時,上麵就給了我們三天的時間破案,現在真的是應了那一句老話,我們在跟時間賽跑,一刻都不能耽誤,所以,在下一刻,我直接決定,先行前往張拙報案的南區派出所拿到張拙以及沈思其的資料再說。

然而,就在我準備打車前往南區派出所的路上,方源打了過來,我剛想跟他報備我這裏的情況,對方卻冷言冷語的讓我現在馬上趕往南區南苑小區9棟305。

還沒說完,這電話就給掛了,不過我聽方源那邊的動靜不小,而且又是讓我去南區,或許,他已經先一步查到了沈思其的消息也說不定。

半個小時之後,我趕到方源所說的那個地址前,因小區不讓出租車進入,我隻能步行,可等我步行至9棟的時候,卻看到了十幾輛警車正閃爍著警燈停在了那棟樓層之下,而圍起的警戒線直讓我渾身一顫。

命案,又他媽是命案,這已經是這兩天內的第二起了,而且看這出警架勢,應該不小。

緊接著,我加快了腳步,直擠過前來看熱鬧的人群,來到了方源所說的305室。

我抿了抿嘴,看著那些正帶著塑膠手套從房內出來的民警,直走到了屋內。

可當我走到這屋內玄關處的時候,方源對著我叫了一聲,示意我先穿了鞋套再進來,我點了點頭,彎腰穿上鞋套之後,再抬頭往裏一看。

眼前的一幕,卻讓我瞠目結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