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源歎了口氣,一臉無奈的撇頭看著我,問道:“你呢,有什麼想法?”
我抿了抿嘴,大膽的說道:“頭兒,我覺得,東郊水壩和地窖藏屍案是同一個案子。”
方源點了點頭,沒有說話,示意我繼續說下去。
“我們是因為調查東郊水壩的案件從而調查到那個地窖,又在地窖內發現了那一顆頭顱及三十多根骨頭,那麼,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將這兩個案子串聯起來,別忘了,那樁套屍案的被害者是一個隻有四五歲的兒童,就算是一個成年人,就算胃酸再怎麼強大,也不可能消化一塊人體骨骼,這也就是為什麼,他的胃囊會穿孔的原因。”
說到這裏,我頓了頓,壯著膽子繼續說道:“我想,那孩子在被害之前,凶手就已經將其圈禁在地窖之中,也因為是老式小區的原因,這裏的街坊領居幾乎都互相認識,所以,如果我是凶手,我一定不會隨意外出,就算要外出,也會選擇在三更半夜的時候,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那些居民經常隻在半夜聽到孩童的哭叫聲,而在白天,卻沒有。”
這是我這整本筆記本上最為合理的鏈接線,我記得我導師說過,哪怕沒有證據也沒關係,因為隻要線索鏈通了,證據自然而然,就會出現。
“可是,這隻是你的猜測,我們沒有任何證據足夠證明,這兩個案件是互通的。”李炎摸了摸自己的腦袋,一臉無奈的說道。
“有……”
“有……”
我和方源幾乎在同一時間回答著李炎的問題。
後者看了我一眼,又朝我點了點頭,示意讓我說出我的猜測,哦不,嚴格的來說,應該是證據。
“其實想要知道,這兩樁案件是不是同一個很簡單,隻要將我們在地窖中發現的那顆頭顱和在那孩子肚子裏發現的肉塊進行DNA對比就可以了,隻不過我們現在並沒有時間再去等待林希的化驗報告,所以,還有一條線索,可以直接證明,這樁地窖骷髏案,和昨天在東郊水壩發生的案件,是同一樁。”
說話間,我將手機從口袋裏麵拿了出來,並從中劃出了兩張我在現場時所拍攝的照片。
照片上是兩根麻繩,麻繩的長度大約有兩米左右,而在其中央的一段,卻染著血漬,血漬很少,寬度也很窄,當時我和方源也做了一個實驗,但事實證明,不管用什麼方法捆綁,這血漬始終都出現在了我們不該出現的方位。
一開始我和方源都沒弄明白,還在想難道凶手捆綁著的並不是那個孩子,而是另外一名被害者,以至於行凶的時候,被害者的血液融入到了那根麻繩之上。
可後來我仔細一想,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麻繩上的血漬,就不應該隻是一點點了,而是一大片一大片的。
在推翻了這個結論之後,我陷入了一陣沉思,說句實話,當時也是我一心想要將兩個案子歸攏為一個案子,完全就是大膽假設,但最後,我在車上卻想通了這一點。
為什麼我和方源在嚐試各種捆綁對方時,那血漬總是不合時宜的出現在我們身體的每一個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