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是不願打擾方源的緣故,我們並沒有驚動正坐在副駕駛座上的方源。
電腦屏幕上顯示的是一名叫做胡誌偉的戶籍資料,我疑惑的撇頭看了一眼李炎,後者朝我點了點頭,示意讓我打開右下角正在閃爍著頭像的聊天軟件。
“車庫是那個小區十五棟304和305的,三年之前,這名叫做胡誌偉的男人將304買了下來,並打通合成一間屋子,順手將車庫也打通了,我第一時間聯係了胡誌偉,可你猜怎麼樣,這丫居然在兩年之前就和全家一起移民了,這房子就一直空置到現在,至於那個地窖的事情,按照胡誌偉所說,是他三年前打通用來存放紅酒的,移民之後就一直沒有在用過,電腦上的這些資料,是胡誌偉一家的戶籍資料,你看看,看完了,直接用郵件的方式發到頭兒的郵箱裏麵。”
我一邊看著,一邊還能感受到李炎那雙炙熱的眼睛在朝我看著,也不知道為什麼,被他這麼一看,我倒還有點兒不好意思了。
“幹嘛給我?”我在鍵盤上打了這四個字,而後發了出去。
李炎見了之後,笑了笑,順手打道:“因為我非常注重小組的團隊合作,後勤一個就夠了,所以,分析案情的事情,就交給你和方源咯。”
我是不懂李炎這是什麼意思,但既然資料都給我看了,我也自然就不客氣了,簡單的說了一句謝謝之後,我低頭將這些資料全部看了一遍。
按照戶籍資料上顯示,李誌偉從小就居住在那老式小區十五棟305,三十二歲那年,也就是三年之前,他和家人全部移民,而這房子在他移民之前的一個月曾登記在二手房租借公司內,但因為是老房子,而且地處那麼偏遠,直到他移民之後,這房子也沒有賣出去。
久而久之,老房子被暫且擱置,這一擱置,就擱置到了今天。
我查了一下李誌偉的出入境資料,的確,在這三年之間,他們全家人都沒有回來過,所以,李誌偉似乎和這個案件沒有任何關係。
也就是說,不管這個案子是不是有關於東郊水壩的,這兩個案件,和李誌偉都沒有什麼關係。
我用鼠標點了點,不當心按到了一個下滑鍵,屏幕忽然從李誌偉一家的戶籍資料,轉換到了一名孩童的放大特寫照。
當我看到這孩童照片的時候,我愣了愣,照片之上,那孩子正鑽在自己父親的懷裏開心的笑著,看背景,這張照片應該是在第一人民公園內照的,我記得,我剛來這裏的時候,方源曾在閑暇之餘,帶我去逛過。
這個孩子我認識,他……不就是東郊水壩案的第一被害者麼?
我疑惑的看了一眼身旁的李炎,隻見他微微一笑,並朝我點了點頭,似乎在確定,這孩子的身份他已經找到了。
我在這台電腦上沒有找到更加詳細的資料,而車內也依然一片寧靜,我沒有去問李炎這孩子的詳細情況,隻是默默地拿出了自己的筆記本,沉浸在隻屬於我自己的推理之中。
在我腦海裏麵,這個案子現在已經亂的不行,從一開始我們接到報警,在東郊水壩的值班室內發現了一具被鑲嵌在牆壁之內的孩童屍體,再到從孩童屍體的小腹內挖出一些人體肉塊,所以我們才確定,那孩子在死亡之前,曾經吞食過人肉。
按照林希的驗屍報告,肉塊可以分成兩批,一批是在那孩子胃囊內被發現的已經腐蝕到隻剩下一點點的肉塊,還有一批,則是在死者小腹內發現的肉塊,這些肉塊,沒有被腐蝕過的跡象,我們還在那孩子的肚子裏麵發現一根長達三十厘米的人體骨骼,而這根人體骨骼,恰恰是加快這孩子死亡的主要因素。
因為東郊水壩的地理位置,我和方源推測凶手的第一行凶地應該離東郊水壩很近,所以,我們來到了那個老式小區,在小區值班大爺的口述之下,我又發現了在發現死者之前的連續一個禮拜,當地住戶都曾聽見了孩童的哭叫,卻又找不到這哭聲的起源。
再後來,方源在其十五棟的天台上找到了一顆紐扣以及一些被那些雪包裹著的腳印,我們確定,在昨天到今天的這一段時間,曾有人上過這棟樓房的天台,而腳印所站立的位置,正巧麵對著東郊水壩。
案件梳理到這裏,我似乎可以肯定,東郊水壩案的第一現場,就在這棟樓層之下的車庫之內,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