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總會因為一個人而努力變好,所以你看,現在的我過得就很好
初識張是在上初中的時候,我轉學到那所鄉鎮中學,去過外麵上學的我,算是“見過世麵”,但他的確是個惹人注目的存在,當然不是因為外表。他的皮膚偏黑,故而顯得牙齒很白,身形偏瘦,十四五歲的年紀臉龐都還顯得很稚嫩。他很愛吵鬧,課堂上總是和老師死強,愛鑽牛角尖,嘴邊老是掛著“我就是這樣覺得”。
我承認,他的確有些聰明,每次考試都在我前麵,我第五他第四,或者我第四他第三,畢業時大家一起總結時,我才發現整個初中生涯竟沒超過他一次。當然他的聰明不僅在這裏,他對數字很敏感,數學物理之類學的很好,盡管可能在旁人眼裏我也不差,但我知道與他比的確差些。他不愛文科,那時每周都要交三篇周記,他總是拖著,拖到最後沒了辦法,就把很久之前的拿出來抄上,實在沒了可抄的就跑到隔壁班借別人的抄。更可怕的是組織大家“留答案”,我想大家的中學時代都會有這樣的經曆,配套的練習冊後都會有答案,老師為了防止學生抄襲,就會讓大家都撕下來上交,某個同學可能偷偷地留下,結果也會被查出來,他不同,他讓大家一人留一頁(除第一頁外),課下整了一套完整的答案,老師也果真沒有發覺。
我不曾和他有過什麼浪漫的同位之緣,但隻和他隔著一個走廊,他有些邋遢,書包紙箱(那時還不流行五花八門的書架,紙箱用來放書)都快鋪滿走廊,但桌子上依舊滿滿當當,桌洞裏也是,好像有些人天生就這樣,無論空間多大它都能占滿。他喜歡爭執,我也不甘下風,老是和他爭得麵紅耳赤。那時候的我有些矮也有些胖,但好在皮膚白淨,他便喊我白胖,他的鼻子很大,像牛鼻子似的,大家說他是牛鼻子老道,我就喊他簡稱—老道,當然也不知道從何時起,他就確定了我的外號—小胖。
我這人有些傻,或者說遲鈍,那個年紀本就應該懂得些男女之間的小曖昧了,可我偏偏是那種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隻讀聖賢書的姑娘,記得3班有個男生給我寫個小情書,我也會嚇到不敢看,要不是同位琦勸著,我就真的會去交給老師了。所以那個時候我很確定自己對他真的是“心思純潔”的。
時間過得很快,人人都知道。
我們在度過炎熱的夏天後都考上了縣一中,當然巧合絕不會發生,我們的名次不再挨著,我全縣106名,他六十幾名,他在19班,我在23班,在繁忙的校園裏,我們幾乎看不到對方。我們都漸漸的有了新的朋友,遇見各種不同的故事,每次碰見也都會調侃對方,他會說我怎麼又胖了,我就反駁他怎麼又黑了。時光都還算美好,他好像還是桀驁不馴的樣子,成績也的確不錯,隻是不再那麼鋒芒畢露。
我不知道他是怎樣認識邵的,就是某一次午飯時遇到,就從他口中聽到了邵的名字,他好像有些佩服,但又有些不服氣。我知道邵是風雲人物,幾乎人人都知道,畢竟是次次考第一的人,但邵好像也認識張(倆人後來都進了了那個前六十名的實驗班,還做了前後位),這讓我有些欣喜,我說不出為什麼,但後來想起才知道大概是因為覺得生命又有了交集。好像是在高二時的某節體育課上,我才明白了這倆人的交際來源竟是籃球,光著膀子奔馳在陽光下的樣子,汗水隨臉龐往下流的樣子,以及皺著眉頭緊張兮兮的樣子讓我覺得格外好看。
高中生活是忙碌的,和他的遇見不過是午飯晚餐的時間的食堂裏,或是晚上下了晚自習的樓梯上,偶爾作業多或解題正在興頭上還會錯過這些點,但那時的確不覺得有什麼可遺憾的存在,人人都為那個不知何方的大學在搏鬥。第一次覺得有些怦然心動大概是在高一下學期末,那時候大家都在為學文學理而掙紮,但像我這樣的或者像他和邵那樣的,別人眼中的“好學生”,肯定是學理的,而且仿佛有一種隻有那種不夠聰明或學習不好的人才會學文的觀念在(可事實證明這是大錯特錯,尤其大學和讀研時,我們苦逼的繼續和方程式化學式做對時,人家文科的姑娘早就變得美若天仙了)。那時候我們都住校,回家的班車坐一輛,奈何學生太多,每到放學的點人就轟隆隆的往車上擠,所以一般我都是站著回家的(而且就算單腳站著也不會倒的那種),他一個男孩子,身高體重靈活度都大大的占了優勢,所以每次都能早早的躥上車找個舒服的座位,有時候離得近他也會好心的讓給我座位,當然肯定少不了一頓冷嘲熱諷,比如:你腿短你坐,你胖你占地,你個矮摸不著扶杆。盡管這樣,我從不覺難過,反而內心會因為和他發生這些爭執而雀躍不已,或許就從那個時候開始,我的情竇莫名就開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