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風

百味人生

作者:徐東

葉代去見一位網友,開車繞了大半個城市,見了麵,一起吃了個飯,沒吃出感覺,又喝了一杯咖啡,也沒能喝出感覺。不是女孩不年輕漂亮。女孩二十歲出頭,膚白,胸高,屁股翹,嘴唇紅,挺漂亮,也挺能聊,不過,女孩聊的全是一些名牌商品,與葉代沒有什麼共同語言。最後女孩直說,開房是可以的,但她需要錢。葉代眯起眼睛問她需要多少,女孩說兩千塊。對於葉代來說,兩千塊也算不了什麼,但他卻突然覺得沒有了興趣。他給了女孩五百塊錢,說要與女孩擁抱一下,擁抱一下就好了,就可以結束了。為了那五百塊錢,女孩被他擁抱了一下。葉代離開了,當時臉上還是帶著笑容的,但離開咖啡店之後心裏卻開始有一種沮喪感,這種莫名的沮喪感使他覺得,他所生活的城市仍然不是屬於他,盡管他在這個城市裏有車有房有事業,有了老婆孩子還有了戶口,已經紮下根了。

晚上十點半的時候老婆打了次電話,說女兒有些低燒,問他在哪裏。他隨口編了一個理由,便把手機掛了。他的心飄浮著,不想那麼早回家。不回家,那個時間段,找朋友已經不太合適,除了洗腳城,也沒有地方可去。但那天他連洗腳城也不想去了。其實他在下午見網友之前,洗過一次腳。許多年了,他每個月都會有幾次去洗腳城。與往常一樣,與洗腳妹聊一些挺無聊的話題,試探對方有沒有可能跟自己出去。一般情況下就是說些葷笑話,過過嘴癮,開心開心,是沒有結果的。其實那樣就挺好,雖然他有和人家上床的打算,但也不一定非要有上床的結果。當然,假如洗腳妹長得靚,他也會與人家談談藝術,談談理想和人生追求,倘若對方也有過藝術夢,想在大城市有所作為,例如想開個服裝店、美容店什麼的,他就會說,哇,你長得這麼靚,不搞藝術,不自己做老板,卻在這兒洗腳,被埋沒了啊。其實,洗腳妹什麼男人都見過,什麼話題都附和著聊,因此也不是每個人都會被他忽悠的。

不過,葉代洗了十多年的腳,被他忽悠的、長得也可以的洗腳妹少說也有七八個。當然,被他忽悠的,也有願意被忽悠的成分。常常是,他承諾幫別人找個好工作,如果洗腳妹是高中文化,他就會推薦她去文化公司當文員,前提是女孩子願意與他睡,或者不睡,也至少要給他一些希望,把他當大哥,可以偶爾在沒有人的時候讓他拉拉手,親親臉——如果能順手幫了別人,他也不一定非要與人家上床。曾經也有一個讓他心動的女孩,他看著那女孩挺老實厚道,就出了三萬,與女孩合夥開個小店,說好有收益後五五分成,但結局卻並不是他想象的,女孩漸漸就脫離了他,店關了,另謀高就,錢自然也退不回來了;也曾經有過兩個女孩,他為她們租了房子,置辦了家具,然後讓她們從自己公司宿舍搬出來——他每個月去與人家同居個兩三次,另外每個月再給她們一些錢,但這種情況過個一兩月,頂多也就是三四個月,他就會覺得膩煩了,因為女孩子給不了他真正的情感,更別說愛情——除了與女孩子睡,他還是渴望有一些愛的感覺。有那種渴望的時候,他就不再覺得自己是猥瑣的、肮髒的,反而覺得自己有些像長不大的孩子,而女孩就是他生命中的小小的隱形的母親。他清楚自己是已婚,不能給女孩子未來,因此當他真正對女孩子產生使他有些微心痛的感情時,他就會感到煩。另外,他也不能要求女孩子不找男朋友,不與別的男人在一起,因此不如早些放棄。

是深圳這個日新月異的特區城市改變了他。

他從二十一歲來到深圳,到現在已經有二十一年了。可以說,他也是深圳這個大都市發展起來的見證人。他親眼看著許多高樓從平地裏站了起來,高聳入雲。他也親眼看到許多內地人紛紛來到深圳打工,有的人留了下來,但更多的人離開了,帶著對深圳的印象和複雜情感,多少有些不甘心地回到了自己的家鄉。他是那種幸運留下來,而且小有成就的人。葉代有時候想,假如他不是有點錢,他仍然生活在鄉下,種地或者做點小生意,找個當地的女孩結婚生子,他就不會有太多享受生活的機會,就不會享受那麼多。都是人,而且比他長得帥、比他有能力的人有那麼多,他憑什麼啊!尤其是酒喝高了的時候,他就會覺得自己不配活著,活得有些沒頭沒腦。不過,想想他至今仍在家鄉的幾個兄弟姐妹——他們活得都挺不容易,在家裏都有地,待忙過農活之後還要進城打工,在城裏做建築工,或者在工廠打短工,或者給別人當保姆,又苦又累,一年頂多也就落個萬把塊錢。這些錢拿回家裏,用來供孩子讀書、置辦家具、翻蓋房子,為兒女婚嫁做打算。他們沒有過多的錢像他一樣可以天天去洗腳城,可以去洗桑拿,可以吃香的喝辣的,可以與許多漂亮女孩子約會,為她們花大把的錢。他吃的穿的住的用的都比他的兄弟姐妹好。照說現在他這個樣子自然也不壞,至少幾個兄弟姐妹和家鄉的親朋好友是羨慕他的,說他是成功的,可他有時候還是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對勁兒。

葉代從部隊退伍後在老家沒能安排工作,才來深圳找工。最初幾個月在工廠做普工,後來憑著退伍證當上了保安。他挺會搞關係,三年後成了隊長。那時他看上了工廠裏的一位打工妹。被他看上的打工妹,穿著工裝,在他的心裏像一朵初開的菊花,黃洋洋的,在他的心裏散發出淡淡的香氣,使他夜不能眠。當時那個打工妹沒有看上他,嫌他個頭不到一米七,又是一個圓臉,太愛笑,顯得不太可靠。不過,葉代用些小恩小惠買通了那個打工妹的幾個好朋友,又帶著她唱過幾次卡啦OK,去了一次海邊,再後來就把她帶回了宿舍,把事給辦了。把事給辦了,女孩也就死心踏地了。接下來就討論結婚的事了。女方的父母不同意女兒在深圳找一個外地人結婚,也嫌棄葉代隻不過是一個保安隊長,再說他長得也挺一般,看不出將來有什麼出頭之日,做父母的怕女兒將來跟著他受苦。不過女兒鐵了心要嫁給他,當父母的也隻有默認。回了彼此的家,在家裏辦了喜宴,在深圳也請了一些工友與同事吃了頓飯,兩個人就正式租房過起了小日子。那時他們工資都不高,結婚後還欠了一些債,日子過得緊巴巴的。結婚當年他們就有了第一個孩子,是個男孩,長得像媽媽,俊俏文靜。葉代挺愛兒子,但他一直沒有時間過問兒子的事,兒子是妻子一手帶大的。兒子喜歡畫畫,也寫東西,夢想成為一個畫家或者作家,學習不好。葉代希望兒子成為一個作家,因為他喜歡讀一些武俠小說。但是當他過了四十之後,他又覺得自己的兒子也不一定非要成名成家,成名成家太累了。隻要將來他有一份工作,能夠不缺錢花,健康平安就好。盡管如此,兒子升高中沒能考進好的學校,他還是花了十萬塊的擇校費,讓兒子讀了好學校。錢交出去,他覺得自己也算盡了心力,至於將來兒子能不能考上大學,怎麼去發展,全都由他去了。在有了兒子之後,他一直想要個女兒。妻子在他事業有成,買了房子,家裏也有了一些存款之後,就徹底不再打工了。她覺得自己還有許多時間沒處用,也想再要一個孩子,因此他們結婚第十年,又有了一個孩子,是個女孩。現在女兒也讀了小學,喜歡唱歌和表演,挺可愛,不過身體不太好,經常生病。葉代很喜歡女兒——每次他背著妻子在外麵與別的女人好時,莫名的,或者說在自己的潛意識中,也會想到自己的女兒,想到在她長大時,有一天也會被他這樣的男人騙,或者不是騙,她也願意為了什麼與他這類型的男人瞎混——在深圳這樣的大都市,什麼事情都有可能。人在這樣的大都市,都變成了說不清楚的動物。他們中有許多人有錢、有文化,但他們許多人仍然無法看清自己、認識自己。女兒小,不知道她將來會怎麼樣,但他希望自己的女兒有能力保護自己。他是經曆過許多人、許多事的人,而且他現在已經過了四十歲的年齡,已經變得不那麼純粹,甚至也相當有一些複雜了——不過,他渴望有一些純粹,有一些簡單,他希望人人都那麼純粹一點,簡單一點——那樣的話,他對未來,對女兒的未來就會更放心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