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宣布對於罷遣的軍士給予政治地位和經濟利益方麵的優遇,即賜爵授田。並且明確宣稱,所依據的原則,正是“法以有功勞行田宅”,即按照戰爭中的功績和勞績分配土地宅屋。這一政策雖然文辭內容似乎與秦法相類同,但是在當時的時代背景下卻表現出新的意義。對於所謂“從軍歸者”及“有功者”“賜爵”及“先與田宅”,安定了人心,使最有生機的社會力量傾心歸複到農業生產中。同時,也使一個包括中小地主和富裕自耕農的較富有實力的階層,成為新興的西漢王朝的堅實的社會基礎。
劉邦同時還宣布了兩項重要的政策:
一,“民前或相聚保山澤,不書名數,今天下已定,令各歸其縣,複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訓辨告,勿笞辱。”
二,“民以饑餓自賣為人奴婢者,皆免為庶人。”
平民在戰亂以前的身分地位以及私有財產的所有權,在回歸故鄉後,得到政府的全麵承認。地方官不得歧視欺淩。戰亂中被迫自賣為奴婢者,恢複平民的地位。這樣,使戰亂中大量流亡於野山大澤的民眾重新回歸到政府控製之下,成為編戶齊民,又使一定數量的奴婢得到人身解放。
事實上,曆代王朝謀求天下之治的成與敗,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於政府實際控製人口數量的比率。劉邦在漢初實行的有關政策,有利於當時社會經濟的恢複,有利於西漢王朝政權的鞏固。
漢高帝十一年(前196),又宣布士卒當年跟隨入蜀、漢、關中的,終身免除徭役。劉邦早期軍事集團成員的特權,又得到進一步的確定。
考察漢初政治格局,可以發現一種平民風格。
劉邦本人出身平民,在秦時任過亭長。他的功臣集團大多出身低微,除了張良家世高貴而外,其餘多為所謂“亡命無賴之徒,立功以取將相”者。蕭何、曹參、任敖、周苛都是基層政權的普通小吏,陳平、王陵、陸賈、酈商、酈食其、夏侯嬰等都是一般平民,樊噲是屠狗者,周勃是織席、吹簫服務於喪事者,灌嬰是賣織品的小販,婁敬是挽車的普通役人。清代曆史學者趙翼總結西漢初期政治結構,曾經稱此為“漢初布衣將相之局”。他同時指出,這種打破貴族政治傳統定式的“前此所未有”的新的政治格局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曆史意義,由此可以說明,“蓋秦漢間為天地一大變局。”
趙翼在《廿二史劄記》卷二中寫道,自古以來,都是封建諸侯,各君其國,卿大夫也世襲其官,成例相沿,視為固然。後來這種政治格局積弊日甚,暴君荒主,於是以殘虐之心役使民眾,沒有任何力量可以約束限製;而強臣大族,又篡弑相仍,政治爭鬥激烈,以致禍亂不已。這樣的政治形勢是不能不改變的,但是數千年來世侯世卿之局,一時也難以迅速扭轉。戰國晚期,這種貴族政治體係實際上已經動搖,不過,新的政治體製的麵貌尚不明朗。秦開一統之局,政體煥然一新,但是,“雖無世祿之臣,而上猶是繼體之主也。”大臣的任用雖然已經打破“世祿”的傳統,而最高統治者,依然是王族世襲。直到漢初,新王朝之氣象大變,似乎“天意已另換新局”,新的政治體製得以開創,“天之變局,至是始定。”而且新的貴族在高度集權的中央政府統治之下,權位隨時可以消除。於是三代以來世侯世卿之陳舊政統,蕩然淨盡,“而成後世征辟、選舉、科目、雜流之天下矣。”
當時的官僚階層在一定程度上比較能夠接近社會下層,作風也與後世有所不同。身為將相的高級官員,有時甚至乘坐牛車。蕭何以丞相之尊,購置田地宅院一定要選擇窮僻之處,住所的修建不願意大興土木,不作豪華的裝修。他說,“後世賢,師吾儉;不賢,毋為勢家所奪。”就是說,後代如果賢良,一定會繼承我的簡樸之風,如果不賢良,家業也不至於為權勢之家所侵奪霸占。漢王朝建國之初,朝廷儀禮簡省,據《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說,當時朝中往往“群臣飲酒爭功,醉或妄呼,拔劍擊柱”,這一情形,也反映了新王朝政風的平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