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秋季,七月甲戌朔(初一),出現日食。
壬午,太尉朱寵、司徒朱倀免。庚子,以太常劉光為太尉、錄尚書事,光祿勳汝南許敬為司徒。光,矩之弟也。敬仕於和、安之間,當竇、鄧、閻氏之盛,無所屈橈;三家既敗,士大夫多染汙者,獨無謗言及於敬,當世以此貴之。
壬午(初九),太尉朱寵和司徒朱倀,都被免官。庚子(二十七日),擢升太常劉光為主尉,主管尚書事務,將光祿勳、汝南郡人許敬任命為司徒。劉光是劉矩的弟弟。許敬曾在和帝與安帝時期作官,當竇、鄧、閻氏權勢鼎盛之時,他也無所畏縮和屈服。待三家垮台後,許多居官在位的人,都沾有汙點,唯獨許敬沒有遭到非議。因此,當時人都很敬佩他。
初,南陽樊英,少有學行,名著海內,隱於壺山之陽,州郡前後禮請,不應;公卿舉賢良、方正、有道,皆不行;安帝賜策書征之,不赴。是歲,帝複以策書、玄,備禮征英,英固辭疾篤。詔切責郡縣,駕載上道。英不得已,到京,稱疾不肯起;強輿入殿,猶不能屈。帝使出就太醫養疾,月致羊酒。其後帝乃為英設壇,令公車令導,尚書奉引,賜幾、杖,待以師傅之禮,延問得失,拜五官中郎將。數月,英稱疾篤;詔以為光祿大夫,賜告歸,令在所送穀,以歲時致牛酒。英辭位不受,有詔譬旨,勿聽。
當初,南陽郡人樊英,從小學問、品行兼優,聞名天下,隱居在壺山南麓,州郡官府曾先後多次征聘他出來當官,他不應命。朝廷公卿大臣薦舉他為賢良、方正、有道,他都不肯動身。安帝賜策書征召,他還是不去。同年,安帝又用策書和黑色的繒帛,非常禮敬地征召樊英,而他以病重為理由堅決推辭。詔書嚴厲譴責州郡官府辦事不得力,於是州郡官府把樊英抬到車上上路。樊英不得已,來到京都洛陽。到洛陽後,樊英又稱病不肯起床,於是,用轎子強行將他抬進宮殿,但他還是不肯屈從。安帝讓他出去,到太醫處養病,每月送給羊和酒。其後,安帝又特地為樊英設立講壇,命公車令在前麵引路,尚書陪同,賞賜小桌和手杖,用尊敬老師的禮節來對待他,詢問朝廷大政的得失,將他任命為五官中郎將。數月之後,樊英又聲稱病重,安帝下詔,將他任命為光祿大夫,準許回家養病,令當地官府送穀米,每年四季送給牛和酒。樊英請求辭去職位,有詔書曉告皇帝旨意,不予批準。
英初被詔命,眾皆以為必不降誌。南郡王逸素與英善,因與其書,多引古譬諭,勸使就聘。英順逸議而至;及後應對無奇謀深策,談者以為失望。河南張楷與英懼征,謂英曰:“天下有二道,出與處也。吾前以子之出,能輔是君也,濟斯民也。而子始以不訾之身怒萬乘之主,及其享受爵祿,又不聞匡救之術,進退無所據矣。”
樊英剛接到詔書時,大家都認為,他一定不會貶抑自己的誌氣,而去應命。南郡人王逸平素和樊英很要好,因而特地寫信給他,引用了許多古人的事進行比喻,勸他接受朝廷的征召。於是,樊英聽從了王逸的建議,而前往洛陽。可是,後來他在應對皇帝的提問時,沒有什麼奇謀遠策,大家都很失望。河南人張楷和樊英同時接受征聘,他對樊英說:“天下隻有兩條路,即出仕和隱退。我先前認為,如果你應召出仕,一定會輔佐君王,拯救百姓。而你開始時以貴重之極的生命,去激怒君王,等到享受爵祿之後,卻又聽不到你有扶正補救的方法,這是進退沒有依據。”
臣光曰:古之君子,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隱。隱非君子之所欲也。人莫已知而道不得行,群邪共處而害將及身,故深藏以避之。王者舉逸民,揚仄陋,固為其有益於國家,非以徇世俗之耳目也。是故有道德足以尊主,智能足以庇民,被褐懷玉,深藏不市,則王者當盡禮而致之,屈已以訪之,克已以從之,然後能利澤施於四表,功烈格於上下。蓋取其道不取其人,務其實不務其名也。
臣司馬光曰:古代的正人君子,當國家政治清明時,他就出來做官,國家政治暴虐時,他就隱退為民。隱退為民,本來不是正人君子所願意的。但他們深知,沒有人真正了解自己,則正道不能得到推行,而和一群奸佞之輩共事,終將傷害自己,所以,才隱藏自己的才能,遠遠躲開。聖明的君王之所以選用避世隱居的逸民和提拔出身卑微的人,原本是因為他們對國家有益,並不是以此來迎合世俗的視聽。所以,在道德上足以使君主尊敬,在智慧和才能上足以庇護百姓的人,就猶如身穿粗布衣而懷有美玉一樣,深藏不售。而聖明的君王應該竭盡禮節,將他征聘到手;降低自己的身分,向他請教;克製自己,聽從他的意見。然後,才能使恩澤普施於四方,功業留傳千古。因為聖明的君王所用的是隱士逸民的治國方法,而不是隱士逸民本身,因此,必須注重實際效果,而不是徒求虛名。
其或禮備而不至,意勤而不起,則姑內自循省而不敢強致其人,曰:豈吾德之薄而不足慕乎?政之亂而不可輔乎?群小在朝而不敢進乎?誠心不至而憂其言之不用乎?何賢者之不我從也?苟其德已厚矣,政已治矣,群小遠矣,誠心至矣,彼將扣閽而自售,又安有勤求而不至者哉!荀子曰:“耀蟬者,務在明其火,振其木而已;火不明,雖振其木,無益也。今人主有能明其德,則天下歸之,若蟬之歸明火也。”或者人主恥不能致,乃至誘之以高位,脅之以嚴刑。使彼誠君子邪,則位非所貪,刑非所畏,終不可得而致也;可致者,皆貪位畏刑之人也,烏足貴哉!
如果禮節很完備,情意很殷勤,而賢才仍不願出來做官,則聖明的君王不應該采取強製手段,而應該冷靜地深自反省:難道是我的品德太薄,而不值得他仰慕?政治太混亂使他無法輔佐?奸佞當權,使他不敢出來做官?我的誠意不夠,使他憂慮自己的意見不會被采納?為什麼賢才不接受我的征聘?假如我的品德已厚,朝政已清明,奸佞已疏遠,誠意已到,那麼,賢才定將叩門求見而自薦,哪裏會有再三征召而不肯應聘的!荀子說:“晚上燃火捕蟬,必須把火光照亮,再搖動樹枝就行了。如果火光不亮,隻搖樹枝,也沒有用處。而今,君王如能發揚厚德,則天下的人都會歸心,猶如蟬去投奔亮光。”有些人主因賢才不應征聘而感到羞恥,於是,用高位來引誘他,用嚴刑峻法來威脅他。假如他是一個真正的正人君子,則對高位一定不貪婪,對嚴刑一定不畏懼,君主最終還是得不到他。能夠得到的,都是貪圖高位和貪生怕死的人,又怎麼值得尊重呢?
若乃孝弟著於家庭,行誼隆於鄉曲,利不苟取,仕不苟進,潔己安分,優遊卒歲,雖不足以尊主庇民,是亦清修之吉士也;王者當褒優安養,俾遂其誌。若孝昭之待韓福,光武之遇周黨,以勵廉恥,美風穀,斯亦可矣,固不當如範升之詆毀,又不可如張楷之責望也。
如果能以孝悌著稱於家庭,品行高尚聞名於鄉裏,不要不義之財,不采取不正當手段謀求做官,潔身自好,安守本分,悠然自得地過日子,雖然才能不足以輔佐君主和造福百姓,但也還屬於品行潔美的善人。聖明的君王,應該給予褒獎和優待,成全他的誌向。如漢昭帝對待韓福,光武帝對待周黨,用以砥礪廉恥之心,美化風俗,這也就可以了。實在不應該如範升,去加以詆毀,也不要如張楷,加以指責和抱怨。
至於飾偽以邀譽,釣奇以驚俗,不食君祿而爭屠沽之利,不受小官而規卿相之位,名與實反,心與跡違,斯乃華士、少正卯之流,其得免於聖王之誅幸矣,尚何聘召之有哉!
至於那些作假偽裝來竊取榮譽,以奇特的舉動驚動世人,提高聲望,不要朝廷俸祿而和屠夫酒販一樣爭利,拒絕做小官而想爬上宰相和九卿的高位的人,他們的名與實恰恰相反,心裏想的和行動做的完全不一樣,他們就是華士、少正卯之流,得免於聖明君王的誅殺,就是很幸運的了,還有什麼值得征召的?
時又征廣漢楊厚、江夏黃瓊。瓊,香之子也。厚既至,豫陳漢有三百五十年之厄以為戒,拜議郎。瓊將至,李固以書逆遺之曰:“君子謂伯夷隘,柳下惠不恭。不夷不惠,可否之間,聖賢居身之所珍也。誠欲枕山棲穀,擬跡巢、由,斯則可矣;若當輔政濟民,今其時也。自生民以來,善政少而亂俗多,必待堯、舜之君,此為士行其誌終無時矣。嚐聞語曰:‘者易缺,者易汙。’盛名之下,其實難副。近魯陽樊君被徵初至,朝廷設壇席,猶待神明,雖無大異,而言行所守,亦無所缺;而毀謗布流,應時折減者,豈非觀聽望深,聲名太盛乎!是故俗論皆言‘處士純盜虛聲’。願先生弘此遠謨,令眾人歎服,一雪此言耳!”瓊至,拜議郎,稍遷尚書仆射。瓊昔隨父在台閣,習見故事;及後居職,達練官曹,爭議朝堂,莫能抗奪。數上疏言事,上頗采用之。
這時,朝廷又征召廣漢郡人楊厚、江夏郡人黃瓊。黃瓊,即黃香的兒子。楊厚到洛陽以後,向朝廷上奏,預言漢朝到三百五十年左右,將會麵臨險惡的命運,提出了警告。他被任命為議郎。黃瓊快到洛陽時,李固派人送給他一封信,信上說:“正人君子認為伯夷心胸太狹隘,而柳下惠則又太傲慢,既不效法伯夷,又不效法柳下惠,而是選擇在兩者之間,這才是聖賢做人的準則。如果真正願意頭枕山峰,身臥山穀,步巢父、許由的後塵,那就罷了。如果認為應該出來輔佐朝廷,拯救百姓,現在正是時候。自從有人類以來,善政少而暴政多,一定要等有了唐堯、虞舜一樣的君主,才出來推行自己救國救民的理想,恐怕永遠沒有這種機會。我曾經聽說過這樣一句話:‘山太高易崩,玉太白易汙。’盛名之下,其實難副。最近,魯陽人樊英受到征召,初到時,朝廷專門為他設立講壇,猶如對待神明。他雖然沒有提出什麼奇謀深策,但言行謹慎,也沒有什麼失誤。可是,對他的詆毀和譴責到處流傳,他的聲譽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降低,豈不是因為大家對他的期望太高,他的聲名太盛!因而,世俗的輿論都說:‘所謂隱居之士,純粹盜取虛名。’但願先生這次能夠提出深遠的建議,讓大家讚歎佩服,以洗刷這種輿論。”黃瓊到達洛陽以後,先被任命為議郎,後來逐漸被擢升為尚書仆射。黃瓊過去曾跟隨其父黃香在尚書台,熟悉典章製度,等到後來他自己在這裏任職時,對尚書諸曹的事務都很精通。每當在朝堂爭議國家大事時,大家都不能駁倒他的意見。他曾經多次上奏言事,往往被皇帝所采納。
李固,之子,少好學,常改易姓名,杖策驅驢,負笈從師,不遠千裏,遂究覽墳籍,為世大儒。每到太學,密入公府,定省父母,不令同業諸生知其為子也。
李固是李的兒子,自幼喜愛讀書,經常改換姓名,執鞭趕驢,載著書箱,不遠千裏,投奔名師。於是遍覽各種古本秘籍,成為當代的大儒。他每次到太學,都要秘密地進入三公府,去向父母請安,不讓同學們知道他是李的兒子。
三年(戊辰、128)
三年(戊辰,公元128年)
春,正月,丙子,京師地震。
春季,正月丙子(初六),京都洛陽發生地震。
夏,六月,旱。
夏季,六月,發生旱災。
秋,七月,茂陵園寢災。
秋季,七月,漢武帝陵園茂陵寢殿發生火災。
九月,鮮卑寇漁陽。
九月,鮮卑侵犯漁陽郡。
冬,十二月,己亥,太傅桓焉免。
冬季,十二月己亥(初四),太傅桓焉被免官。
車騎將軍來曆罷。
車騎將軍來曆被罷官。
南單於拔死,弟休利立,為去特若屍逐就單於。
南單於欒提拔去世,他的弟欒提休利繼位,號為去特若屍逐就單於。
帝悉召孫程等還京師。
順帝將孫程等十九侯,全都召回京都洛陽。
四年(己巳、129)
四年(己巳,公元129年)
春,正月,丙寅,赦天下。
春季,正月丙寅(初一),大赦天下。
丙子,帝加元服。
丙子(十一日),順帝行成年加冠禮。
夏,五月,壬辰,詔曰:“海內頗有災異,朝廷修政,太官減膳,珍玩不禦。而桂陽太守文礱,不惟竭忠宣暢本朝,而遠獻大珠以求幸媚,今封以還之!”
夏季,五月壬辰(二十九日),順帝下詔說:“全國許多地方,都出現了災異。朝廷正在整頓政治,太官減省皇帝飲食,不再進獻珍貴的玩賞物品。然而,桂陽郡太守文礱,不盡忠施行朝廷的善政,反而從遙遠的地區進貢大顆珍珠,以諂媚邀寵,今將原物封好退回!”
五州雨水。
五個州下了大雨。
秋,八月,丁巳,太尉劉光、司空張皓免。
秋季,八月丁巳(二十五日),太尉劉光和司空張皓,都被免官。
尚書仆射虞詡上言:“安定、北地、上郡,山川險厄,沃野千裏,土宜畜牧,水可溉漕。頃遭元元之災,眾羌內潰,郡縣兵荒,二十餘年。夫棄沃壤之饒,捐自然之財,不可謂利;離河山之阻,守無險之處,難以為固。今三郡未複,園陵單外,而公卿選懦,容頭過身,張解設難,但計所費,不圖其安。宜開聖聽,考行所長。”九月,詔複安定、北地、上郡還舊土。
尚書仆射虞詡上書說:“安定郡、北地郡、上郡,山川險要,沃野千裏,土地適合畜牧,河水可以灌溉農田和運輸糧秣。可是,近遭安帝永初元年以來戰亂,諸羌部落紛紛潰逃到中國境內,郡縣戰亂饑荒,曆時二十餘年。舍棄富饒肥沃的土地,拋掉自然的財富,不能說是有利。並且,現在的邊界遠離山川要隘,在無險之處難以固守。因三郡沒有恢複,在長安的皇帝園陵沒有屏障。然而,公卿怯懦,得過且過,故意誇大其辭,提出種種疑難,隻知計算耗費,而不管國家安全。建議陛下廣泛聽取意見,采用最好的策略。”九月,順帝下詔,命安定郡、北地郡、上郡的郡治,重新遷回原來的地方。
癸酉,以大鴻臚龐參為太尉、錄尚書事。太常王龔為司空。
癸酉(十二日),擢升大鴻臚龐參為太尉,主管尚書事務。太常王龔為司空。
冬,十一月,庚辰,司徒許敬免。
冬季,十一月庚辰(二十日),司徒許敬被免官。
鮮卑寇朔方。
鮮卑侵犯朔方郡。
十二月,乙卯,以宗正弘農劉崎為司徒。
十二月乙卯(二十五日),擢升宗正、弘農郡人劉崎為司徒。
是歲,於王放前殺拘彌王興,自立其子為拘彌王,而遣使者貢獻,敦煌太守徐由上求討之。帝赦於闐罪,令歸拘彌國;放前不肯。
同年,西域於國王放前誅殺拘彌國王興,擅自立他的兒子為國王,爾後,派遣使者向朝廷進貢。敦煌郡太守徐由請求朝廷出兵討伐。順帝下詔,赦免於闐國王放前擅自誅殺的大罪,僅令他歸還拘彌國,放前不肯遵命。
五年(庚午、130)
五年(庚午,公元130年)
夏,四月,京師旱。
夏季,四月,京都洛陽發生旱災。
京師及郡國十二蝗。
京都洛陽和十二個郡國蝗蟲成災。
定遠侯班超之孫始尚帝姑陰城公主。主驕淫無道;始積忿怒,伏刃殺主。冬,十月,乙亥,始坐腰斬,同產皆棄市。
定遠侯班超的孫子班始,娶順帝的姑姑陰城公主為妻。因公主驕橫荒淫,班始久積憤怒,於是,用刀劍殺死公主。冬季,十月乙亥(二十日),班始因坐罪被腰斬,他的同母兄弟姊妹,都在鬧市處死,陳屍示眾。
六年(辛未、131)
六年(辛未、公元131年)
春,二月,庚午,河間孝王開薨;子政嗣。政很不奉法,帝以侍禦史吳郡沈景有強能,擢為河間相。景到國,謁王,王不正服,箕踞殿上;侍郎讚拜,景峙不為禮,問王所在。虎賁曰:“是非王邪!”景曰:“王不正服,常人何別!今相謁王,豈謁無禮者邪!”王慚而更服,景然後拜;出,住宮門外,請王傅責之曰:“前發京師,陛見受詔,以王不恭,相使檢督。諸君空受爵祿,曾無訓導之義!”因奏治其罪,詔書讓政而詰責傅。景因捕諸奸人,奏案其罪,殺戮尤惡者數十人,出冤獄百餘人。政遂為改節,悔過自修。
春季,二月庚午(十七日),河間孝王劉開去世,兒子劉政做他的繼承人。劉政驕傲凶狠,不遵守法令。順帝認為,侍禦史、吳郡人沈景剛強而有能力,於是擢升他為河間國相。沈景到國就任,晉見河間王劉政時,劉政衣冠不整,雙腿叉開,傲慢無禮地坐在殿上。侍郎唱名,讓沈景拜見劉政,但沈景站在那裏不行禮,反問:“大王在哪裏?”虎賁衛士說:“這不是大王嗎?”沈景說:“大王不穿大王的衣服,和常人有何區別?今天是諸侯王國宰相晉見諸侯王,豈是晉見無禮之徒?”劉政感到慚愧,更換衣服,沈景這才參拜。沈景參拜完畢出來,在宮門外,請出河間王傅,責備說:“先前我從京都洛陽動身,拜見皇上,接受詔書,皇上認為河間王態度不恭敬,命我檢查督責。你們空受朝廷爵祿,連一點教導的工作都沒做?”於是沈景奏請朝廷,要求將他們治罪。順帝下詔責備劉政和河間王傅。其後,沈景又逮捕一批奸佞之徒,奏請查辦他們的罪惡,誅殺其中情節特別惡劣的數十人,還平反冤獄,釋放出一百餘人。劉政於是改變節操,悔過自新。
帝以伊吾膏腴之地,傍近西域,匈奴資之以為鈔暴;三月,辛亥,複令開設屯田,如永元時事,置伊吾司馬一人。
順帝認為伊吾一帶土地肥沃,又靠近西域,匈奴一直利用這個地區,進行劫掠和騷擾。三月辛亥(二十九日),下令恢複伊吾屯田,與和帝永元年間一樣,設置伊吾司馬一人。
初,安帝薄於藝文,博士不複講習,朋徒相視怠散,學舍頹敝,鞠為園蔬,或牧兒、蕘豎薪刈其下。將作大匠翟上疏請修繕,誘進後學,帝從之。秋,九月繕起太學,凡所造構二百四十房,千八百二十室。
當初,由於安帝輕視典籍,博士不再講習,門徒學生互相看著學業荒怠,人員離散,太學的房舍倒塌敝舊,破敗得成為菜園,牧童、樵夫在附近砍柴割草。將作大匠翟上奏,請求加以修繕,誘導後生求學,順帝采納了他的建議。秋季,九月,重新修繕太學,共建房二百四十幢,一千八百五十間。
護烏桓校尉耿曄遣兵擊鮮卑,破之。
護烏桓校尉耿曄派兵攻擊鮮卑,將其擊破。
護羌校尉韓皓轉湟中屯田置兩河間,以逼群羌。皓坐事征,以張掖太守馬續代為校尉。兩河間羌以屯田近之,恐必見圖,乃解仇詛盟,各自儆備;續上移田還湟中,羌意乃安。
護羌校尉韓皓將湟中地區的屯田,轉移到兩河即賜支河和逢留大河之間,以逼近西羌諸部落。正當這時,韓皓因事獲罪,被調回京都洛陽,由張掖郡太守馬續接任護羌校尉。兩河之間的羌人諸部落,認為屯田地區靠近他們,恐怕受到攻擊,於是,互相解除仇怨,訂立誓約,各自加強戒備。馬續上奏朝廷,將屯田地區仍然遷回到湟中,羌人這才放心。
帝欲立皇後,而貴人有寵者四人,莫知所建,議欲探籌,以神定選。尚書仆射南郡胡廣與尚書馮翊郭虔、史敞上疏諫曰:“竊見詔書,以立後事大,謙不自專,欲假之籌策,決疑靈神;篇籍所記,祖宗典故,未嚐有也。恃神卜筮,既未必當賢;就值其人,猶非德選。夫岐嶷形於自然,天必有異表,宜參良家,簡求有德,德同以年,年鈞以貌;稽之典經,斷之聖慮。”帝從之。
順帝打算選立皇後,而貴人中受到寵愛的共有四人,不知選定哪一位。有人建議抽簽,抽到誰,由神靈決定人選。尚書仆射南郡人胡廣與尚書馮翊人郭虔、史敞聯名上書進諫說:“我們看到詔書,陛下認為選立皇後是件大事,謙恭地不願意自己決定,希望用抽簽的方法,請求神靈決定。可是,所有古書記載,以及祖宗前例,都未曾采取過這種方法。依靠在神靈前禱告占卜,未必能得到賢良,即使得到,也不是根據衡量品德來選定的。聰明智慧會形於外表,大賢大德一定與眾不同。最好的辦法是,除了四位貴人外,再增選良家女兒,從其中物色品德最好的;品德一樣好,物色年齡較大的;年齡一樣大,挑選外貌美麗的;稽查典籍,最後由陛下考慮決定。”順帝采納。
恭懷皇後弟子乘氏侯商之女,選入掖庭為貴人,常特被引禦,從容辭曰:“夫陽以博施為德,陰以不專為義。《螽斯》則百福所由興也。願陛下思雲雨之均澤,小妾得免於罪。”帝由是賢之。
和帝劉肇母親梁貴人的侄女,即乘氏侯梁商的女兒梁,被選進皇宮,封為順帝的貴人,唯獨她常被召喚侍奉順帝,但她總是婉言推辭說:“陽剛應以廣泛施舍為德;陰柔應以不專享有為義。螽斯所以子孫繁盛,就是這個緣故。希望陛下想到雲雨之恩,應該大家均沾,使我得以免罪。”因此,順帝認為她最賢淑。
陽嘉元年(壬申、132)
陽嘉元年(壬申,公元132年)
春,正月,乙巳,立貴人梁氏為皇後。
春季,正月乙巳(二十八日),封貴人梁為皇後。
京師旱。
京都洛陽發生旱災。
三月,揚州六郡妖賊章河等寇四十九縣,殺傷長吏。
三月,揚州六郡妖賊章何等,攻打四十九個縣,殺傷地方官吏。
庚寅,赦天下,改元。
庚寅(十三日),大赦天下,改年號。
夏,四月,梁商加位特進;頃之,拜執金吾。
夏季,四月,皇後梁之父梁商,被賜為特進,位在三公之下。不久,又被任命為執金吾。
冬,耿曄遣烏桓戎末魔等鈔擊鮮卑,大獲而還。鮮卑複寇遼東屬國,耿曄移屯遼東無慮城以拒之。
冬季,耿曄派烏桓酋長戎末魔等攻擊鮮卑,大勝而回。鮮卑部落遂反攻遼東屬國,耿曄移兵屯駐遼東郡所屬的無慮城,以抵禦鮮卑的進攻。
尚書令左雄上疏曰:“昔宣帝以為吏數變易,則下不安業;久於其事,則民服教化;其有政治者,輒以璽書勉勵,增秩賜金,公卿缺則以次用之。是以吏稱其職,民安其業,漢世良吏,於茲為盛。今典城百裏,轉動無常,各懷一切,莫慮長久。謂殺害不辜為威風,聚斂整辦為賢能;以治已安民為劣弱,奉法循理為不治。髡鉗之戮,生於睚眥;覆屍之禍,成於喜怒。視民如寇讎,稅之如豺虎。監司項背相望,與同疾,見非不舉,聞惡不察。觀政於亭傳,責成於期月;言善不稱德,論功不據實。虛誕昔獲譽,拘檢者離毀;或因罪而引高,或色斯而求名,州宰不覆,競共辟召,踴躍升騰,超等逾匹。或考奏捕案,是亡不受罪,會赦行賂,複見洗滌,朱紫同色,清濁不分。故使奸猾枉濫,輕忽去就,拜除如流,缺動百數。鄉官、部吏,職賤祿薄,車馬衣服,一出於民,廉者取足,貪者充家;特選、橫調,紛紛不絕,送迎煩費,損政傷民。和氣未洽,災眚不消,咎皆在此。臣愚以為守相、長吏惠和有顯效者,可就增秩,勿移徙;非父母喪,不得去官。其不從法禁,不式王命,錮之終身,雖會赦令,不得齒列。若被劾奏,亡不就法者,徙家邊郡,以懲其後。其鄉部親民之吏,皆用儒生清白任從政者,寬其負算,增其秩祿;吏職滿歲,宰府州郡乃得辟舉。如此,威福之路塞,虛偽之端絕,送迎之役損,賦斂之源息,循理之吏得成其化,率土之民各寧其所矣。”帝感其言,複申無故去官之禁,又下有司考吏治真偽。詳所施行;而宦官不便,終不能行。
尚書令左雄上書說:“過去宣帝認為,地方官吏經常調動,人民就不能安居樂業;任職的時間長,人民就能接受教化。對於有政績的官吏,每每用詔書勉勵,增加官秩,賞賜黃金,公卿大臣職位空缺,就按照次序錄用他們。所以,地方官吏都很稱職,人民安居樂業,漢代優秀的地方官吏,以那一時期最為鼎盛。而現在,一個縣的縣令或縣長經常更換,各人都抱著臨時觀點,沒有長久打算。濫殺無罪小民的被認為有威嚴,擅長搜刮錢財的被認為賢良能幹。相反,能夠約束自己安定人民的被認為低劣懦弱,奉公守法被認為沒有治理能力。一點小的怨恨,則處以髡鉗之刑,一時的喜怒,可以釀成伏屍慘禍。把人民看作仇敵,征收苛捐雜稅,比虎狼還要凶暴。朝廷派出的監察官吏,前後相繼,他們和地方官吏具有同樣的弊病,見到錯誤不檢舉,聽到邪惡不調查。僅在驛站視察政情,要求地方官吏做出政績,而把期限定在一年之後。讚揚地方官吏的善政,和他的品德不相符合;褒獎功績,則沒有事實根據。善於弄虛作假的獲得聲譽,踏實肯幹的遭到詆毀。有人因罪狀無法掩蓋,就聲稱輕視富貴,棄官而去,以表示清高;有人因瞧見上司的臉色不好,就立即辭職,以表示自己有先見之明。而州官不審查內情,爭相延聘,反而使他們得到越級提升,比正常的升遷更為迅速。有的人雖被彈劾緝捕,卻逃亡而免罪,遇到大赦,或者行賄,便將過去的罪行,重新洗刷,朱和紫同色,清和濁不分。遂使奸猾之輩,到處充斥,他們不在乎被任官和被免職,任免官吏如流水一樣,官職缺額動不動數以百計。鄉官、部吏,由於職位卑微,俸祿不多,他們的車馬衣服,都是出自人民,清廉的隻要自己夠用就滿足了,貪婪的還要滿足他的家屬。於是,又巧立所謂特選、橫調等名目,不斷搜刮人民。送往迎來,費用浩大,損政傷民。和氣未洽,災難不消,原因都在於此。我認為,郡太守、封國相和縣令、長等官吏中,恩惠和慈愛人民有明顯成效者,可以就地增加官秩,不要調動;不是因父母死亡,不讓離職。而不遵守法令,不尊奉王命的人,要將其禁錮終身,不許再做官,即使遇到赦令,也不把他們包括在內。對於受到彈劾,就棄官逃亡,不願接受法辦的人,將他和家屬放逐到邊郡,以懲誡以後的贓官。對於在鄉、部直接和人民接觸的官吏,都選用家世清白、有能力從政的儒生擔任,減免他們應交的算賦,增加俸祿。任職一年以後,丞相和州郡官府才能征辟保舉。如能這樣,地方官吏作威作作福的路被堵塞,弄虛作假的端緒被斷絕,送舊迎新的差役減少,橫征暴斂的根源止息,奉職守法的官吏得以完成其教化,全國各地的人民就能各得其所了。”順帝深為他的話所感動,重申官吏不能無故離職的禁令,並命有關方麵製訂出考核官吏政績真偽的詳細規則,呈報後予以施行。但宦官認為這對他們不利,所以到底不能實行。
雄又上言:“孔子曰‘四十不惑’,《禮》稱強仕。請自今,孝廉年不滿四十,不得察舉,皆先詣公府,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副之端門,練其虛實,以觀異能,以美風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材異行,自可不拘年齒。”帝從之。
左雄又上書說:“孔子曰:‘四十歲而不惑。’《禮記·曲禮》曰:‘四十歲智力強盛,才出來做官。’請從現在開始,孝廉科的人選,年齡未滿四十歲的,地方官府不得舉薦。凡是被舉薦的孝廉,都應先到司徒府報到。如果是儒生,則要考試他所師承的那門學問;如果是在職的文吏,則要考試起草上奏朝廷的表章。並將他們的副本,送到皇宮的端門,由尚書檢查虛實,以觀察他們的傑出才能,以建立良好的風氣。凡是不遵守上述規定的,依法定罪。如果有特殊的才幹和能力,當然也可以不限年齡。”順帝聽從。
胡廣、郭虔、史敞上書駁之曰:“凡選舉因才,無拘定製。六奇之策,不出經學;鄭、阿之政,非必章奏;甘、奇顯用,年乖強仕;終、賈揚聲,亦在弱冠。前世以來,貢舉之製,莫或回革。今以一臣之言,鏟戾舊章,便利未明,眾心不厭。矯枉變常,政之所重,而不訪台司,不謀卿士;若事下之後,議者剝異,異之則朝失其便,同之則王言已行。臣愚以為可宣下百官,參其同異,然後覽擇勝否,詳采厥衷。”帝不從。
胡廣、郭虔、史敞上書反駁說:“凡選舉,都是根據才能,不要拘泥於某種固定的製度。陳平六出奇計以佐高帝,不是出自儒家的經學。子產在鄭國和晏子在東阿的政績,也不一定是因為他們善於起草上奏的表章。甘羅和子奇受到重用時,年齡離四十歲還差得很遠。終軍和賈誼名揚天下,都在二十歲左右。從前世以來,實行薦舉製度,從來沒有改變過。現在,陛下以一位臣子的建議,違背先朝的傳統典章,便利並不明顯,而人心不滿。糾正錯誤和變更常規,是重要的政事,而既未征求三公府等有關官署的意見,也未和官員們商議;如果詔書頒下,有人會有反駁的意見。要是不準有異議,則朝廷難以實行;要是準許有異議,則聖旨已經下達。我以為,應把這件事交付百官,充分聽取讚成和反對的意見,然後查找優劣,仔細地作出公允的決定。”順帝不聽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