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1 / 3)

漢紀六太宗孝文皇帝中前三年(甲子、前177)

漢紀六漢文帝前三年(甲子,公元前177年)

冬,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

冬季,十月丁酉晦(疑誤),出現日食。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

十一月,丁卯晦(疑誤),出現日食。

詔曰:“前遣列侯之國,或辭未行。丞相,朕之所重,其為朕率列侯之國!”十二月,免丞相勃,遣就國。乙亥,以太尉灌嬰為丞相;罷太尉官,屬丞相。

文帝下詔說:“先前詔令列侯回各自的封地,有的人辭別而未成行。丞相是朕所倚重的人,應為朕率領列侯返回各自封地!”十二月,文帝免去周勃的丞相職務,命令他前往封地。乙亥(十四日),文帝任命太尉灌嬰為丞相;罷廢太尉之官,將其職責歸屬丞相。

夏,四月,城陽景王章薨。

夏季,四月,城陽景王劉章去世。

初,趙王敖獻美人於高祖,得幸,有娠。及貫高事發,美人亦坐係河內。美人母弟趙兼因辟陽侯審食其言呂後;呂後妒,弗肯白。美人已生子,恚,即自殺。吏奉其子詣上,上悔,名之曰長,令呂後母之,而葬其母真定。後封長為淮南王。

當初,趙王張敖向高祖獻上一位美人,美人得寵幸而懷孕。等到趙相貫高謀殺高祖的計劃敗露,美人也受株連被囚禁於河內。美人的弟弟趙兼,請辟陽侯審食其向呂後求情,呂後嫉妒美人,不肯為她說話。美人這時已經生子,感到憤恨,便自殺身亡。官吏將其所生之子送給高祖,高祖也有後悔之意,為嬰兒取名劉長,令呂後收養,並葬其生母於真定。後來,高祖封劉長為淮南王。

淮南王早失母,常附呂後,故孝惠、呂後時得無患;而常心怨辟陽侯,以為不強爭之於呂後,使其母恨而死也。及帝即位,淮南王自以最親,驕蹇,數不奉法;上常寬假之。是歲,入朝,從上入苑囿獵,與上同車,常謂上“大兄”。王有材力,能扛鼎。乃往見辟陽侯,自袖鐵椎椎辟陽侯,令從者魏敬剄之;馳走闕下,肉袒謝罪。帝傷其誌為親,故赦弗治。當是時,薄太後及太子、諸大臣皆憚淮南王。淮南王以此,歸國益驕恣,出入稱警蹕,稱製擬於天子。袁盎諫曰:“諸侯太驕,必生患。”上不聽。

淮南王劉長自幼喪母,一直親附呂後,所以在孝惠帝和呂後臨朝時,沒有受到呂後的迫害;但他心中卻常常怨恨辟陽侯審食其,認為審食其沒有向呂後力爭,才使他的生母含恨而死。及至文帝即位,淮南王劉長自認為與文帝最親近,驕傲蠻橫,屢違法紀;文帝經常從寬處置,不予追究。本年,淮南王入朝,跟隨文帝去苑囿打獵,與文帝同乘一車,經常稱文帝為“大哥”。劉長有勇力,能舉起大鼎。他去見辟陽侯審食其,用袖中所藏鐵椎將他擊倒,並令隨從魏敬割他的脖子。然後,劉長疾馳到皇宮門前,袒露上身,表示請罪。文帝感念他的為母親複仇之心,所以沒有治他的罪。當時,薄太後及太子和大臣們都懼怕淮南王。因此,淮南王歸國以後,更加驕橫恣肆,出入稱警蹕,自稱皇帝,上比於天子。袁盎進諫說:“諸侯過於驕傲,必生禍患。”文帝不聽。

五月,匈奴右賢王入居河南地,侵盜上郡保塞蠻夷,殺掠人民。上幸甘泉。遣丞相灌嬰發車騎八萬五千,詣高奴擊右賢王;發中尉材官屬衛將軍,軍長安。右賢王走出塞。

五月,匈奴右賢王侵占河南之地,並縱兵盜掠居住於上郡邊塞的少數部族,殺掠人民。文帝親臨甘泉,派遣丞相灌嬰率征發的車騎八萬五千人,到高奴進擊右賢王;又征發中尉所掌領的步兵,由衛將軍指揮,駐守長安。匈奴右賢王逃出塞外。

上自甘泉之高奴,因幸太原,見故群臣,皆賜之;複晉陽、中都民三歲租。留遊太原十餘日。

文帝從甘泉到高奴,因而臨幸太原郡,接見他身為代王時的舊日部屬,都給予賞賜;並詔令免征晉陽、中都人民三年的田稅,在太原逗留遊玩了十多天。

初,大臣之誅諸呂也,朱虛侯功尤大,大臣許盡以趙地王朱虛侯,盡以梁地王東牟侯。及帝立,聞朱虛、東牟之初欲立齊王,故絀其功,及王諸子,乃割齊二郡以王之。興居自以失職奪功,頗怏怏;聞帝幸太原,以為天子且自擊胡,遂發兵反。帝聞之,罷丞相及行兵皆歸長安,以棘蒲侯柴武為大將軍,將四將軍、十萬眾擊之;祁侯繒賀為將軍,軍滎陽。秋,七月,上自太原至長安。詔:“濟北吏民,兵未至先自定及以軍城邑降者,皆赦之,複官爵;與王興居去來者,赦之。”八月,濟北王興居兵敗,自殺。

當初,朝廷大臣鏟除諸呂之時,朱虛侯劉章功勞尤其大,大臣們曾許諾把全部趙地封給他為王,把全部梁地封給其弟東牟侯劉興居為王。及至文帝得立為帝,得知朱虛侯、東牟侯當初打算擁立齊王劉襄為帝,故有意貶抑二人的功勞,等到分封皇子為王時,才從齊地劃出城陽、濟北二郡,分別立劉章為城陽王、劉興居為濟北王。劉興居自認為失掉了應得的侯王之位,功勞被奪,頗為不滿;現在聽說文帝親臨太原,以為皇帝將親自統兵出擊匈奴,有機可乘,就發兵造反。漢文帝得知劉興居舉兵謀反,詔令丞相和準備出擊匈奴的軍隊都返回長安,任命棘蒲侯柴武為大將軍,統領四位將軍、十萬軍隊出擊劉興居;任命祁侯繒賀為將軍,率軍駐守滎陽。秋季,七月,文帝自太原返抵長安。文帝下詔書:“濟北境內吏民,凡在朝廷大兵未到之前就歸順朝廷和率軍獻城邑投降的,都給以寬赦,且恢複原有的官職爵位;即便是追隨劉興居參預謀反的,隻要歸降朝廷,也可赦免其罪。”八月,濟北王劉興居兵敗,自殺。

初,南陽張釋之為騎郎,十年不得調,欲免歸。袁盎知其賢而薦之,為謁者仆射。

當初,南陽人張釋之當騎郎,曆時十年未得升遷,曾打算辭官返歸故裏。袁盎知道張釋之是個有德才的人,就向文帝推薦他,升為謁者仆射。

釋之從行,登虎圈,上問上林尉諸禽獸簿。十餘問;尉左右視,盡不能對。虎圈嗇夫從旁代尉對。上所問禽獸簿甚悉,欲以觀其能;口對響應,無窮者。帝曰:“吏不當若是邪!尉無賴。”乃詔釋之拜嗇夫為上林令。釋之久之前,曰:“陛下以絳侯周勃何如人也?”上曰:“長者也。”又複問:“東陽侯張相如何如人也?”上複曰:“長者。”釋之曰:“夫絳侯、東陽侯稱為長者,此兩人言事曾不能出口,豈效此嗇夫喋喋利口捷給哉!且秦以任刀筆之吏,爭以亟疾苛察相高,其敝,徒文具而無實,不聞其過,陵遲至於土崩。今陛下以嗇夫口辨而超遷之,臣恐天下隨風而靡,爭為口辯而無其實。夫下之化上,疾於景響,舉錯不可以審也!”帝曰:“善!”乃不拜嗇夫。上就車,召釋之參乘。徐行,問釋之秦之敝,具以質言。至宮,上拜釋之為公車令。

張釋之跟隨文帝,來到禁苑中養虎的虎圈,文帝向上林尉詢問禁苑中所飼養的各種禽獸的登記數目,先後問了十多種,上林尉倉惶失措,左右觀望,全都答不上來。站立於一旁的虎圈嗇夫代上林尉回答了文帝的提問。文帝十分詳細地詢問禽獸登記的情況,想考察虎圈嗇夫的才能;虎圈嗇夫隨問隨答,沒有一個問題被難倒。文帝說:“官吏難道不應像這樣嗎!上林尉不可信賴。”於是,文帝詔令張釋之去任命嗇夫為管理禁苑的上林令。張釋之停了許久,走近文帝說:“陛下以為絳侯周勃是什麼樣的人呢?”文帝回答說:“他是長者。”張釋之又問:“東陽侯張相如是什麼樣的人呢?”文帝答:“長者。”張釋之說:“絳侯周勃、東陽侯張相如被稱作長者,他們兩人在論事時尚且有話說不出口,哪能效法這個嗇夫的多言善辯呢!秦王朝重用刀筆之吏,官場之上爭著用敏捷苛察比較高低,它的害處是空有其表而無實際的內容,皇帝聽不到對朝政過失的批評,卻使國家走上土崩瓦解的末路。現在陛下因嗇夫善於辭令而破格升官,我隻怕天下人爭相效仿,都去練習口辯之術而無真才實能。在下位的受到在上位的感化,比影隨景,響應聲還快。君主的舉動不可不審慎啊!”文帝說:“您說得好啊!”於是不給嗇夫升官。文帝上車返回皇宮,令張釋之為陪乘。一路上緩緩而行,文帝詢問秦朝政治的弊端,張釋之都給以質直的回答。車駕返抵宮中,文帝任命張釋之為公車令。

頃之,太子與梁王共車入朝,不下司馬門。於是釋之追止太子、梁王,無得入殿門,遂劾“不下公門,不敬,”奏之。薄太後聞之;帝免冠,謝教兒子不謹。薄太後乃使使承詔赦太子、梁王,然後得入。帝由是奇釋之,拜為中大夫;頃之,至中郎將。

時隔不久,太子與梁王共乘一車入朝,經過司馬門,二人也未曾下車示敬崐。於是,張釋之追上太子和梁王,禁止他們二人進入殿門,並馬上劾奏太子和梁王“經公門不下車,為不敬”。薄太後也得知此事,文帝為此向太後免冠賠禮,承認自己教子不嚴的過錯。薄太後於是派專使傳詔赦免太子和梁王,二人才得以進入殿門。由此,文帝更驚奇和賞識張釋之的膽識,升他為中大夫;不久,任命他為中郎將。

從行至霸陵,上謂群臣曰:“嗟乎!以北山石為槨,用絮斫陳漆其間,豈可動哉!”左右皆曰:“善!”釋之曰:“使其中有可欲者,雖錮南山猶有隙;使其中無可欲者,雖無石槨,又何戚焉!”帝稱善。

張釋之隨從文帝巡視霸陵,文帝對群臣說:“嗟乎!我的陵墓用北山岩石做外,把麻絮切碎填充在間隙中,再用漆將它們粘合為一體,如此堅固,難道有誰能打得開嗎!”左右近侍都說:“對!”唯獨張釋之說:“假若裏麵有能勾起人們貪欲的珍寶,即便熔化金屬把整個南山封起來,也會有間隙;假若裏麵沒有珍寶,即便是沒有石墩,又有什麼可憂慮的啊!”文帝稱讚他說得好。

是歲,釋之為廷尉。上行出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走,乘輿馬驚,於是使騎捕之,屬廷尉。釋之奏當:“此人犯蹕,當罰金。”上怒曰:“此人親驚吾馬;馬賴和柔,令他馬,固不敗傷我乎!而廷尉乃當之罰金!”釋之曰:“法者,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時,上使使誅之則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傾,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所錯其手足!唯陛下察之!”上良久曰:“廷尉當是也。”

這一年,張釋之被任命為廷尉。文帝出行經過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跑出,驚動了為皇帝駕車的馬匹;於是,文帝令騎士追捕,並將他送交廷尉治罪。張釋之奏報處置意見:“此人違犯了清道戒嚴的規定,應當罰金。”文帝發怒說:“此人直接驚了我乘輿的馬,仗著這馬脾性溫和,假若是其他馬,能不傷害我嗎!可廷尉卻判他罰金!”張釋之解釋說:“法,是天下公共的。這一案件依據現在的法律就是這樣定罪;加罪重判,法律就不能取信於民眾。況且,在他驚動馬匹之際,如果皇上派人將他殺死,也就算了。現在已把他交給廷尉,廷尉是天下公平的典範,稍有傾斜,天下用法就可輕可重,沒有標準了,百姓還怎樣安放自己的手腳呢!請陛下深思。”文帝思慮半晌,說:“廷尉的判決是對的。”

其後人有盜高廟坐前玉環,得;帝怒,下廷尉治。釋之按“盜宗廟服禦物者”為奏當棄市。上大怒曰:“人無道,乃盜先帝器!吾屬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廟意也。”釋之免冠頓首謝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順為差。今盜宗廟器而族之,有如萬分一,假令愚民取長陵一土,陛下且何以加其法乎?”帝乃白太後許之。

其後,有人偷盜高祖廟中神位前的玉環而被捕,漢文帝大怒,交給廷尉治罪。張釋之奏報判案意見:按照“偷盜宗廟服禦器物”的律條,案犯應當在街市公開斬首。漢文帝大怒說:“此人大逆不道,竟敢盜先帝器物!我將他交給廷尉審判,是想將他誅滅全族;而你卻依法判他死罪,這是違背我恭奉宗廟的本意的。”張釋之見皇帝震怒,免冠頓首謝罪說:“依法這樣判,滿夠了。況且,同樣的罪名,還應該根據情節逆順程度區別輕重。今天此人以偷盜宗廟器物之罪被滅族,若萬一有愚昧無知之輩,從高祖的長陵上取了一捧土,陛下將怎樣給他加以更重的懲罰呢?”於是,文帝向太後說明情況,批準了張釋之的判刑意見。

四年(乙醜、前176)

前四年(乙醜,公元前176年)

冬,十二月,潁陰懿侯灌嬰薨。

冬季,十二月,潁陰懿侯灌嬰去世。

春,正月,甲午,以禦史大夫陽武張蒼為丞相。蒼好書,博聞,尤邃律曆。

春季,正月甲午(初四),漢文帝任命禦史大夫陽武縣人張蒼為丞相。張蒼喜讀書籍,博聞多識,尤精於律曆之學。

上召河東守季布,欲以為禦史大夫。有言其勇、使酒、難近者;至,留邸一月,見罷。季布因進曰:“臣無功竊寵,待罪河東,陛下無故召臣,此人必有以臣欺陛下者。今臣至,無所受事,罷去,此人必有毀臣者。夫陛下以一崐人之譽而召臣,以一人之毀而去臣,臣恐天下有識聞之,有以窺陛下之淺深也!”上默然,慚,良久曰:“河東,吾股肱郡,故特召君耳。”

文帝召河東郡郡守季布來京,想任命為禦史大夫。有人說季布勇武難製、酗酒好鬥,不適於做皇帝的親近大臣,所以,季布到京後,在官邸中滯留一個月,才得到召見,並令他還歸原任。季布對文帝說:“我本無功勞而有幸得到陛下寵信,擔任河東郡守,陛下無故召我來京,必定是有人向陛下言過其實地推薦我。現在我來京,沒有接受新的使命,仍歸原任,這一定是有人詆毀我。陛下因一人的讚譽而召我來,又因一人的詆毀而令我去,我深恐天下有識之士得知此事,會有人以此來窺探陛下的深淺得失!”文帝默然,麵露慚色,過了好久才說:“河東郡,是我重要而得力的郡,所以特地召你來麵談。”

上議以賈誼任公卿之位。大臣多短之曰:“洛陽之人,年少初學,專欲擅權,紛亂諸事。”於是天子後亦疏之,不用其議,以為長沙王太傅。

文帝提議讓賈誼出任公卿,許多大臣貶責賈誼說:“這個洛陽人,太年輕,學問不深,極力要掌握大權,擾亂朝廷大事。”於是,文帝以後也就疏遠賈誼,不采納他的意見,把他外放為長沙王的太傅。

絳侯周勃既就國,每河東守、尉行懸至絳,勃自畏恐誅,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見之。其後人有上書告勃欲反,下廷尉;廷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辭;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與獄吏,吏乃書牘背示之曰:“以公主為證。”公主者,帝女也,勃太子勝之尚之。薄太後亦以為勃無反事。帝朝太後,太後以冒絮提帝曰:“絳侯始誅諸呂,綰皇帝璽,將兵於北軍,不以此時反,今居一小縣,顧欲反邪!”帝既見絳侯獄辭,乃謝曰:“吏方驗而出之。”於是使使持節赦絳侯,複爵邑。絳侯既出,曰:“吾嚐將百萬軍,然安知獄吏之貴乎!”

絳侯周勃在前往封地之後,每當河東郡的郡守、郡尉巡行縣級屬地來到絳地,周勃都深怕他們是受命前來捕殺自己,經常身穿鎧甲,令家中人手執兵器,然後與郡守、郡尉相見。其後,有人向皇帝上書,舉告周勃要造反,皇帝交給廷尉處置,廷尉將周勃逮捕下獄,審訊案情。周勃極為恐懼,不知怎樣對答才好;獄吏逐漸對周勃有所淩辱。周勃用千金行賄獄吏,獄吏就在公文木牘背麵寫了“以公主為證”,暗示周勃讓公主作證。公主是指文帝的女兒,周勃的長子周勝之娶她為妻。薄太後也以為周勃不會謀反。文帝朝見太後時,太後惱怒地將護頭的帽絮扔到文帝身上說:“絳侯周勃當初在誅滅諸呂的時候,手持皇帝玉璽,身統北軍將士,他不利用這一時機謀反,今天住在一個小縣,反而要謀反嗎!”文帝此時已見到了周勃在獄中所寫的辯白之辭,於是向太後謝罪說:“獄吏剛剛證實他無罪,就要釋放他了。”漢文帝派使者持皇帝信節赦免絳侯周勃,恢複他原有的爵位和封地。絳侯周勃獲釋之後說:“我曾經統帥過百萬雄兵,但怎知獄吏的尊貴呢!”

作顧成廟。

興建顧成廟。

五年(丙寅、前175)

前五年(丙寅,公元前175年)

春,二月,地震。

春季,二月,發生地震。

初,秦用半兩錢,高祖嫌其重,難用,更鑄莢錢。於是物價騰踴,米至石萬錢。夏,四月,更造四銖錢;除盜鑄錢令,使民得自鑄。

當初,秦行用半兩錢,高祖嫌半兩錢過重,使用不便,另行鑄造莢錢。至此時,物價暴漲,一石米貴至一萬錢。夏季,四月,文帝下詔:另行鑄造四銖錢;廢除禁止私人鑄錢的禁令,允許民間自行鑄錢。

賈誼諫曰:“法使天下公得雇租鑄銅、錫為錢,敢雜以鉛、鐵為他巧者,其罪黥。然鑄錢之情,非淆雜為巧,則不可得贏;而淆之甚微,為利甚厚。夫事有召禍而法有起奸;今令細民人操造幣之勢,各隱屏而鑄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奸,雖黥罪日報,其勢不止。乃者,民人抵罪多者一縣百數,及吏之所疑笞奔走者甚眾。夫縣法以誘民使入陷井,孰多於此!又民用錢,郡縣不同:或用輕錢,百加若幹;或用重錢,平稱不受。法錢不立:吏急而壹之乎?則大為煩苛而力不能勝;縱而弗嗬乎?則市肆異用,錢文大亂;苟非其術,何鄉而可哉!今農事棄捐而采銅者日蕃,釋其耒耨,冶熔炊炭;奸錢日多,五穀不為多崐。善人怵而為奸邪,願民陷而之刑戮;刑戮將甚不詳,柰何而忽!國知患此,吏議必曰‘禁之’。禁之不得其術,其傷必大。令禁鑄錢,則錢必重;重則其利深,盜鑄如雲而起,棄市之罪又不中以禁矣。奸數不勝而法禁數潰,銅使之然也。銅布於天下,其為禍博矣,故不如收之。”賈山亦上書諫,以為:“錢者,亡用器也,而可以易富貴。富貴者,人主之操柄也;令民為之,是與人主共操柄,不可長也。”上不聽。

賈誼提出批評說:“現行法令允許天下公開雇人熔鑄銅、錫為錢幣,有敢摻雜鉛、鐵取巧謀利的人,就處以黥刑。但是,鑄錢的人都以獲利為目的,如果不雜以鉛鐵,就不可能獲利;而隻要摻上很小比例的鉛和鐵,就會獲利豐厚。有的事容易引起後患,有的法令能導致違法犯罪;現在讓平民百姓掌握鑄幣的大權,他們各自隱蔽地鑄造,要想禁止他們在鑄錢時為獲厚利而取巧舞弊,即便是每天都有人因此而被判處黥刑,也禁止不住。以往,百姓因此犯罪而被判刑的,多的一縣可至數百人,被官吏懷疑而受到逮捕拷打和為傳訊而奔走的人,那就更多了。設立法律去引誘百姓犯罪受刑,還有什麼能比這種鑄錢令更嚴重呢!另外,民間習慣使用的錢幣,各個地方有所不同:使用輕錢,一百枚須添若幹枚,使用重錢,又不按標準數使用。官府規定的貨幣在交易中不具有權威地位,對此,如果官府采取強硬手段來統一市場幣的話,事情一定會很繁瑣、很苛酷,而且力難勝任;如果官府放縱的話,市場上流行各種錢幣,幣製就陷入混亂。可見,如果關於錢幣的法律不完善,到哪裏尋求標準呢!現在,放棄農業而開山采銅的人日益增多,扔下農具而去煉銅鑄錢、燒製木炭;質量低劣的錢幣每天都在增加,五穀糧食卻無法增加。善良的人受此風氣的引誘而做出了罪惡的事情,謹慎怕事的人也被裹挾犯罪而受到刑罰甚至於殺戳。懲罰殺戮百姓是很不吉祥的,為什麼疏忽了呢!朝廷了解到它的禍患,大臣們必定會建議說‘禁止私人鑄錢’。但是,如果禁止的方法不對,就會造成很大的危害。法令禁止私人鑄錢,就必然導致錢幣減少、幣值增加;這樣一來,鑄幣的獲利就更大,私人違法鑄幣就如同風起雲湧,用棄市的重刑也不足以禁上盜鑄。違法犯罪防不勝防,法律禁令屢遭破壞,這是用於鑄幣的銅造成的後果。銅分布在天下百姓手中,所造成的禍害是很大的,所以,不如由朝廷控製銅的流通。”賈山也上書提出批評意見,認為:“錢幣,本是無用之物,卻可以用來換取富貴。使人獲得富貴,本來是由君主所掌握的權柄;讓百姓鑄幣,是使百姓與君主共同掌握權柄,不應該再繼續下去。”文帝不采納這些意見。

是時,太中大夫鄧通方寵幸,上欲其富,賜之蜀嚴道銅山,使鑄錢。吳王濞有豫章銅山,招致天下亡命者以鑄錢;東煮海水為鹽;以故無賦而國用饒足。於是吳、鄧錢布天下。

這時,太中大夫鄧通正得到文帝的寵幸,文帝為了使鄧通成為巨富,就把蜀郡嚴道縣的銅山賞賜給他,讓他采銅鑄錢。吳王劉濞境內的豫章郡有產銅的礦山,他召集了許多不向官府登記戶籍的流民開礦鑄錢;在吳國東部用海水煮鹽;所以,吳王劉濞不必向百姓收取賦稅而官府費用卻極為充裕。於是,吳國和鄧通所鑄造的錢幣流通於全國。

初,帝分代為二國;立皇子武為代王,參為太原王。是歲,徙代王武為淮陽王;以太原王參為代王,盡得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