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傷不起啊(1 / 2)

警車呼嘯而至,到了商場門口,而此時聽到了警車鳴笛的聲音,嚇得他差點尿褲子,雖然他是個男人,平常也是有點橫行霸道的,可是那都是在混在孫皓白屁股後麵裝樣子的,狐假虎威誰不會啊。可是,現在真是讓他見到了警察,馬上就真是要進了局子,自己在裏麵留下點案底。對自己的前途可就是完了。你說誰會錄用一個有過盜竊罪的案底的人。

現在根據有關法律,偷盜超過7000元那就是要判刑的,自己雖然沒有偷葉曉的表,可是表出現在自己的身上,也是自己有口難辯。葉曉要是一口咬定是自己偷的,那自己的後半生可真完了,也是自己沒事這麼賤的跟蹤葉曉他們幹什麼,這不是給自己找罪受嗎?

趙銘心裏此時在糾結這回該怎麼辦的時候,兩個警察已經從車上下來,走到了這裏,看到趙銘就問周圍的人說:“他就是偷東西的人嗎?”旁邊一個人立刻說:“就是他偷了這位小夥子剛買的手表,那家夥一萬多快啊。還有就是我報的警。你們快把這種人渣抓走吧。”

那兩個警察聽完周圍人所講述的事情,也覺得趙銘小小年紀就偷東西,也不是什麼好東西。就對著趙銘說:“小子,起來跟我們走。快點,別給我們磨蹭。還有你們也和我們一起走。”說話那個警察指著葉曉和李雲玲說道。

葉曉和李雲玲知道這是必經的程序,自己是受害人,當然要去做筆錄了。葉曉和李雲玲就跟在警察後麵慢慢的走著。李雲玲小聲的對著葉曉說道:“葉曉,你這麼做是不是有點過分了,畢竟他也是學長。這麼對他好嗎?”葉曉小聲的回答道:“這麼對他是輕的,誰讓他那天晚上那麼聽孫皓白的話,閑的沒事幹在背後他我的悶棍,讓他活該去吧。”

原來,剛才發生得買手表事件不過是葉曉的一個整趙銘的手段,表是買了,不過花的是葉曉的錢,李雲玲掏錢刷卡隻不過是用來迷惑趙銘的手段讓他上當罷了。

就在幾人跟隨警察快走出商場門口的時候,葉曉他們碰見了一個他們極度不想看見人,他就是孫皓白。在趙銘打電話說葉曉和李雲玲出去的時候,孫皓白就出了宿舍向這邊奔來,可是悲劇的他路上遇到了堵車了,搞了這麼半天才到,要不然他早就到了,也不至於趙銘就這麼被葉曉給陷害了。

不過現在卻是什麼都晚了,他隻看到趙銘被警察帶著,手上也考上了手銬。趙銘看到孫皓白的到來,立刻就對著孫皓白說道:“老大救我啊,我什麼都沒幹啊,我不想就這麼完了。我還要讀書啊。”

孫皓白見到這個場麵,也是有點慌亂。不過很快就得平複了自己的心情,對著警察說到:“警察同誌你們這不會是誤會吧,我這個同學可是個好人啊。不可能犯罪吧。”警察說道:“誤會,有什麼好誤會的,我們也是看證據抓人,這裏這麼多人證,物證還在他身上被搜了出來。你還有什麼好說的。再說,當事人都在這。怎麼可能是誤會。”被警察這麼一說孫皓白也沒什麼好說的,看著趙銘畢竟也是一年多的同學,雖然自己沒把他當成人看,可是他也幫自己不少忙怎麼著也不能見死不救啊。

孫皓白隻能說:“警察同誌,我是他同學,你看我們能不能一起走。我實在是不認為我的同學會偷東西。”其中一個警察看了看葉曉,又看了看孫皓白說道:“那好吧,一起走。那就趕緊上車。”

隨後又是一片警笛聲,葉曉幾人就到了附近派出所,那兩個警察把葉曉他們放進了審訊室。開始一個一個的問話。雖然,眾人都說是趙銘偷了東西,可是警察還是要問個明白的,畢竟這也是一起不算太小的偷竊案,案子裏涉及到的金額完全達到了構成犯罪的條件。如果確定罪果的話,眼前的這個男子絕對可以判刑三年以上。

首先被詢問的是趙銘,趙銘和警察說了一個多小時,說自己是無辜的,自己沒有偷葉曉的東西,他的情緒很強烈,警察也不好說他到底是不是偷了東西,隻好在是不再問他,轉而問葉曉,葉曉說了當時的情況。說趙銘當時鬼鬼祟祟的跟蹤他,誰知道他到底要幹什麼,自己當是隻是懷疑他偷了自己的東西,就上前去和他對質。可誰知他確實是在他的兜裏掏出了我的手表。我就不得不相信是這樣了。葉曉問完話就出了審訊室,隨後,由於李雲玲也是當事人之一,也被警察問了話,說的和葉曉大同小異,警察不得不確定趙銘為犯罪嫌疑人。暫時收押。到時候經由法院審理過後。才能知道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