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3)

我叫洛暖,剛剛結束了每周一次的心理治療,我衝我的心理醫師點點頭,謝謝許先生。而那位白大褂的醫生,許長歌很無奈的攤攤手。洛暖,你這樣什麼都不說,沒人能幫的了你。

我低下頭。看著某一個焦點,點點頭。下次吧。我說。

出了醫院,我狠狠的吸了口氣,城市汙濁的空氣狠狠的灼傷了我的肺,我狠狠的咳了出來,突然就覺得委屈,竟然就蹲在馬路邊上哭了。要我怎麼去提起那個在我生命裏盤桓八年之久的名字,一提起就是錐心刺骨的疼痛。

我甚至不知道我怎麼回家的,還在迷糊的時候,我的心理醫師,許長歌已經開口了,他說你不請我進去坐坐麼?我才反應過來,哦,原來是許長歌把我從馬路上像失物招領一樣領回家,而不得不說,脫了白大褂的許長歌是好看並且年輕的。

思緒又不受控製的飄遠,我回過神來,然後從包裏找出鑰匙開門,許長歌在玄關處還問我需不需要換鞋,我表示無所謂,他就直奔我的沙發。把外套脫掉。我進廚房去給他倒水。

紅茶或者白開水,謝謝。

我聽完,把剛稱量好的龍井扔下,倒了一杯白開水,然後又從冰箱拿出一罐可樂,自己喝。

做到許長歌對麵,許長歌狹長的眼睛眨了眨,直勾勾的看著我。我無力的閉了閉眼,拿起桌上的可樂,隻是可樂到了嘴邊卻成了白開水。

訴說的時候,白開水比可樂合適。對麵的人這麼跟我說。

我放下手中的白開水,開始講故事。

我剛大學的時候,性子比較活潑。聚餐什麼的都少不了我,真心話大冒險永遠是玩不膩的遊戲。有一次我被迫大冒險,於是被派遣到了校長辦公室,連門都沒敲,直接就劈頭蓋臉來一句,校長你鞋帶開了。沒有意想之中的暴怒,隻聽到笑聲,像是鋼琴連彈。我抬頭,是個學生,坐在校長室的座椅上,長的,恩,很精致。我愛上他,並不是因為他的內涵,而是第一眼感覺,他很漂亮。彼時所有的勇氣都積攢在最美的年華,

我大大方方的推開門,說的第一句話,能給我你手機號麼

他笑,為什麼?

因為我想追你。

這就是第一次碰到他,成功要到他手機號,但我並不知道他的名字,隻得在通訊錄裏存了個他。即使兩天後我就知道了他叫什麼我也沒有改過來。

第二天我就興衝衝的給他打電話,他很利落的同意了我的邀請。於是以後我的朋友圈多了這麼一號人物。於是,各種借口齊上陣。

喂,你桌球怎麼樣?

喂,今天去唱k?

喂,今天去遊樂場?

……

在我喂了不下一百次後,他終於捏住我脖子跟我說,我說,洛暖同學,我有名字,我叫莫景歌。然後我一副陰謀得逞的樣子:我當然知道。

講到這裏,我看一眼許長歌,他還保持剛才的動作,見我停下來。像是不經意的說了句:

連個名字都接受不了,看來我的治療並沒有多大功效。

可能隻有我知道這裏麵的諷刺意味。我隻好繼續往下講。眼前破碎的片段正一片一片的連接起來,拚成一個完整的,我的過去。

他對我不刻意迎合,也不疏遠,若即若離。在一個粥多僧少的理科院校,向來都是女生宿舍下麵男生一大堆,而我算一個異類,我最常做的是從男生宿舍等莫景歌。

我覺得我已經足夠了解他了。並不優秀,成績中等,除了臉長的好看沒有什麼特長可以惹人注目。最重要一點,沒女朋友。

這天,我滿臉欣喜的做了碗小麵獻寶一樣的端到他的宿舍,正趕上宿舍老師不在,一路暢通無阻。我敲敲他的門,笑嘻嘻的端進去,看見我來了,笑著調侃。翻牆進來的麼?我不理他然後把小麵給他,坐在他的床鋪看他吃。不想放過一個表情。他吃完了一整碗。麵無表情,我馬上湊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