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換文風!(1 / 1)

本來,想認認真真,老老實實的完本一本小說。但是現在看來,是不可能的了。這書再次撲街了,雖然很多人叫我堅持,堅持...

撲街不等於太監,書還是要寫的。但我打算換種文風。原本是熱血的,我打算換成了搞笑風格,人物性格劇情是不變的,隻是文風變了。不知道有多少人能接受!

刀仔我的戲路是很廣的,筆力也還不錯。偶爾看到的錯別字和語句不通,都是我沒有修改導致的...

閑話不表,我說說我的想法。

每本長篇小說一般動不動都是上百章的,這其中,作者筆力如何,就是個十分嚴肅的話題了。有些作者,寫來寫去,上百章,上千章都是一種風格。開始或許還有點激情,但越到後麵,就越難受,味如嚼蠟,形同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想想,當初許多好書就是因為我受不了一成不變的文風,全都夭折在了我手上!

我看過的書很多,但能看完的沒有幾本。

縱觀小說曆史長河,哪個作者不是想著求新求別,甚至有的不甘寂寞,利用各種手段,來嘩眾取寵。當然,現在的我也有這種嫌疑。不過,沒有嚐試,就沒有進步,是不是?

千變萬化,變化莫測。就是現在小說的局麵。茫茫書海中,總能找到讓你欣喜的,歡呼的,嘔吐的,甚至砸電腦,砸手機的...數不勝數,就差沒亮瞎你24K純金製造的狗眼。

再說我的想法,我想,一本長篇小說,如此的長,一成不變的文風肯定是行不通的。就算你再有激情,如果還是跟之前的筆調如出一轍,讀者都能猜到接下來如此發展了。就像你對著老婆,日對夜對,日夜享用一個肉體按摩器,時間長了,都會沒有感覺,沒有高潮的是不是?

這時候,就要玩玩新花樣了。各種姿勢,各種爽...(邪惡了!)

所以我打算,百來章,換種風格。熱血,改為搞笑,搞笑改為懸疑,懸疑改為推理,推理改為曖昧,最後再回歸熱血。這樣聽起來,是不是很有意思?

當然,革命是辛苦的,同誌仍需努力!

我不知道在我之前,有沒有前者,先一步有了這種想法。但在我所知的領域中,是沒人嚐試過的。沒人試,我自然要試!至於成不成功,盡力而為。

我先寫幾章出來試試水,然後做個調查。各位兄弟看完能接受,請投點票,讓我看看成果,才好寫下去。如若不能,我自然會換回原來的風格!

刀鋒偏冷發言完畢!(謝謝)

掌聲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