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七十二章 真摯的感情(2 / 2)

可惜,事與願違。二審直接給張旭定了罪,剝奪政治權利和自由五年,也就是入獄五年。

這個結果讓譚春妮受到重擊,雖然在大眾看來這根本不是什麼事。甚至都沒有人把譚春妮曾經支持過張旭的事,拿出來說事。

畢竟,沒有審判結束的時候,支持張旭的人還是非常多的,並不單單是譚春妮。

這件事結束了,可是對譚春妮的傷害卻一直存在。因為這個案子,幾乎顛覆了她一直以來的認知。

有那麼一段時間,她都感覺有些抑鬱了,因為在她心裏那些一直以來,散發著灼灼光輝的文人形象崩塌了。

不過好在她性格一直大大咧咧的,而且象張旭這樣道德敗壞的文人,畢竟是少數。人無完人,但是大家也沒有象張旭那樣沒有底線。

時間一長,她也就忘卻了張旭。

夢驚兩界的成名,比那時的張旭還快。簡直就是如摧枯拉朽一般,彗星般的崛起。

譚春妮本來就愛看那些俠客,所以她也算是夢驚兩界最早的讀者了。想看其他書,她還沒有那個知識量,尤其是一些文學著作,看兩眼她就想睡覺。反而是武俠,最對她的胃口。

所以,當報紙上報道夢驚兩界的詩詞作品的時候,她是最早關注的人群之一。

大大咧咧的人就有一點好處,從一個坑裏她們能跌倒好幾次,最終還是堅持己見。

譚春妮也是一樣,夢驚兩界剛出名,看著他寫的那些讓自己愛不釋手的武俠,看著他寫的那些讓自己睡夢中都不能忘懷的詩詞,譚春妮又淪陷了,對夢驚兩界崇拜不已。

然後就是在劇組見到了夢驚兩界本人,原來是一個十六七歲的少年。譚春妮非常驚詫,原來寫出那些經典武俠和詩詞的,竟然是這麼一個小人兒。竟然才十六七歲。

不過,這才符合自己心中天才的形象,不是嗎?曆史上那些瀟灑的詩人,哪個不是少年時,就已經名噪一時了。李子信也一樣!

帶著有些崇拜的感情,譚春妮開始了跟李子信的接觸。

一開始接觸,她就感覺到了李子信這個人不同於其他人的地方。雖然她是個性格大大咧咧的人,但是人與人接觸最直接的感受還是分的清的。

尊重!無與倫比的尊重!

要知道在這個男權社會裏,雖然不能說女性地位就低下了。但是那種男人是天的思想,一直存在國人的腦海中。

不然你看,生小子的家庭都大事操辦。而生了女兒卻很少有張揚的。

譚春妮從小就是童星,在這個行當裏也打混了有十年了。接觸的各色人等太多了,但是從來沒有一個男人能給她這種尊重感。

也許有人會對她在娛樂圈所處的地位尊重,但是對女性本身這個事實尊重的人,她根本沒有看見過。

可是李子信就給她這樣的感覺。別說是她了,哪怕是劇組的一個群演,哪怕是一個工作人員。無論男女,他都給予了充分的尊重。

這樣的李子信讓譚春妮好奇到了極點。所以她開始有意識的接觸李子信,然後她就真的淪陷了。

李子信長的也許不是太英俊,但是卻絕對端正,而且不笑的時候有一種威嚴感,笑的時候又給人一種溫和的感覺。

這樣的長相,不會讓人一見麵就喜歡的無以複加。但卻最符合譚春妮心中的文人形象。

再接觸下去,她就被李子信那淵博的學識,積極的態度,勤奮的學風征服了。而且這種影響一天比一天更深刻。

這是怎樣的一個人啊?無論在任何時候,對任何人都溫和有禮。無論男女一視同仁,非常尊重。並沒有因為自己學識淵博就冷眼看人,也並不因為自己能寫出那樣優秀的詩詞文章就傲氣淩人。

拿張旭的詩詞跟李子信的比,那簡直就是在侮辱李子信。

但是他一直保持著謙卑的態度,卻絕不低下。有著自己的堅持,也尊重別人的選擇。而張旭呢?成名之後罵天罵地,所有人他都看不上眼。兩人的為人處世有著天壤之別。

在譚春妮有限的詞彙當中,隻感覺一股溫潤之風吹拂著心田,君子如玉,不外如是!

譚春妮嘴角溫柔的笑意越發明顯了,想到她跟李子信的感情路還真的有點好笑呢!

那家夥在感情上,簡直讓人無語。

那樣的一個才子,居然會因為自己有著青梅竹馬的愛人,而拒絕自己。這在當今社會是不可想象的。哪個才子不是風流倜儻?不風流還叫什麼才子?

但是,譚春妮讀懂了李子信的感情價值觀,他對女性非常尊重,而且心裏覺得無論男女都要對感情忠貞。

甚至在他的心裏覺得,一對一的感情才是對的,接受另一個女人對他的愛意,讓他有道德上的負罪感,這樣的李子信讓譚春妮簡直愛的無法自拔。

“叮咚……”

門鈴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