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年以前,幾個和我最親密的同事建議我寫一部自傳,我同意了。但是在我剛剛開始寫作,尚未寫滿一頁紙的時候,孟買發生了暴動,這項工作就因此擱置下來。此後發生了一係列事情,最終導致我被囚於耶羅達監獄。在那裏,我的獄友傑朗達斯先生建議我暫時先把其他事情放到一邊,專心寫完自傳。但是那時我已經製定了一個自學計劃,在完成之前,恐怕都沒有心思做其他事情。其實,如果在耶羅達監獄服刑期滿,我是可以寫完自傳的,隻需再多一年的時間即可。現在,斯瓦密·阿南德再次提出讓我寫完自傳,鑒於我已經寫完了《南非“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史》,也就欣然同意了這一提議。斯瓦密希望我可以寫一本獨立的書,但我沒那麼多時間。我隻能一周寫一章,反正我每周都要給《新生活》寫些東西,何不就寫自傳呢?斯瓦密同意了這個辦法,於是我辛苦寫作的日子開始了。
但是,在我沉默的這段時間裏,一個敬畏神靈的朋友對我的做法提出了疑慮:“你怎麼寫起了自傳呢?寫自傳是西方人特有的做法,除非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影響,我從沒聽說過哪個東方人還會寫自傳。而且,你要寫什麼內容呢?要是你否定了今天奉為圭臬的準則,或者改變了今天的計劃,不就誤導了那些將你的所言所寫奉為權威,並據此行事的人嗎?不要寫任何自傳性質的東西,至少現在暫時不要寫,你不覺得更為妥當嗎?”
這種說法對我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但我的本意並不是要寫一部真正的自傳,而隻是想將我探索真理的眾多故事講述出來。我一生都致力於探索真理,因此將這些故事放在一起來看,好像有點像自傳。但是,隻要本書的每一頁都在記錄我探索真理的故事,我倒並不介意采用什麼形式。我相信,或者說以這樣的信念激勵自己,將這些故事連續地講述出來,對讀者也是有幫助的。我在政治領域的嚐試,現在不隻在印度廣為人知,一定程度上,在整個“文明”世界都受到了關注。對我個人而言,它們的意義不大,由此獲得的“聖雄”稱號則更加不值一提。這個稱號常常使我陷入痛苦,並且在我的印象中,也從未給我帶來片刻歡愉。當然,我更想分享的是我自己在精神世界的探索,這些探索隻有我自己知道,也是我在政治領域奮鬥下去的動力。如果這些探索真正是屬於精神層麵的,那就沒什麼好自吹自擂的,反而隻能使我更加謙卑。因為,越回望過去,我越能清晰地感受到自身的局限。
這三十年來,我竭盡全力探求的是自我實現,是和神的直接溝通,是“解脫”[1]。我存在、生活以及上下求索的全部意義也都在於此,我所說所寫,以及在政治領域的一切嚐試也都是為了追尋這一目標。我一直堅信,如果我可以實現這一目標,那麼人人都能實現。因此,我的探索都是開放的,而非封閉的,並且我堅信,這樣做完全無損於這些探索的精神價值。當然,有些交流隻發生在個體生命和造物主之間,這些感悟是無法言傳的,我想說的並不是這一類的體驗,而是精神層麵乃至道德層麵的體驗,因為宗教的本質在於道德。
本書隻收錄那些無論老幼都能理解的宗教體驗。如果我可以用冷靜而謙卑的方式把它們記錄下來,眾多其他的探索者將會從中獲得前進的動力。當然,我認為我的探索還遠非完美。如同一個科學家,盡管他竭盡全力地保證實驗的準確、細致及預見性,卻從不敢宣稱自己的實驗結果就是定論,而是始終保持著開放的態度。同樣,雖然我做過深刻的自我反省,不斷反思自己,並觀察分析了自己的每一個心理狀態,但是我絕不敢說自己的結論就已經是板上釘釘、萬無一失的了。我唯一敢說的是:這些結論對我而言是絕對真理,而且就目前的形勢來看,可以說是定論。因為若非如此,我就不能把它們作為我行動的依據。我人生的每一步,或接受或拒絕,都依據這些原則做出判斷,再根據判斷行事。隻要這些行為符合我的理智和內心意願,我就必須堅持我最初的結論。
如果隻是探討一些學術性的原則,我當然不應該嚐試采用自傳體。但是我寫作的目的是想探討這些原則的實際應用,因此我給本書計劃寫作的各章起了一個共同的名字——“我體驗真理的故事”,這些體驗當然包括非暴力、獨身,以及其他還稱不上是真理的行事原則。對我而言,真理是至高無上的準則,包含著很多其他的原則。真理既指言論真實,也指思想真實;既指精神層麵的相對真理,也指絕對真理、永恒原則,即“神靈”。關於“神靈”有無數種說法,因為“神靈”以各種各樣的方式顯現。這些顯現讓我驚奇、敬畏,甚至一度感到惶恐。然而,我隻把神靈當作真理來崇拜。我還沒有找到“神靈”,但是我一直在尋找。在追尋的過程中,我隨時準備著犧牲我最寶貴的東西,即使需要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但是,隻要還沒有探尋到絕對真理,我就必須先堅持已認識到的相對真理,並讓它們成為我的指引和庇護。盡管探尋真理的道路狹窄陡峭如刀刃,對我而言,這仍然是最快、最簡單的方式。如果我堅定地在這條路上走下去,即使是喜馬拉雅山般的大錯都顯得微不足道,因為這一道路可以讓我免於愁苦,向著最終的光亮一直走下去。在我探尋的過程中,我常能依稀窺見絕對真理和“神靈”的一點光輝,並日益確定,“神靈”是絕對真實的,而其他都是虛妄。我希望告訴那些想要了解的人,我是如何漸漸認識到絕對真理的;並且,如果可以的話,讓他們分享我的體驗和信仰。我越來越有理由相信,那些可以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甚至也可以發生在一個孩子身上。探尋真理很難,但是也可以很簡單。對於一個傲慢的人來說,可能難於登天;而對於一個無知的孩童來說,可能卻輕而易舉。追尋真理需要低到塵埃裏。世界將泥土踩到腳下,但是真理的追尋者卻需要謙卑到可以為泥土所踐踏。隻有那時,也直到那時,才有可能一窺真理的麵容。至富和妙友[2]的對話就清晰地展現了這一點。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也都對此進行了充分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