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農業產業化與農民收入關係分析
區域經濟
作者:馬英傑 馬珍珍 吳淑梅
內容摘要:農業產業化是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民收入的有效途徑。山東省作為農業大省,同時也是我國農業產業化經營開展最早的省份,已探索出農業產業化發展之路。本文選取山東省1994-2013年的相關數據,利用Eviews軟件進行實證分析,構建VAR 模型,運用協整檢驗、脈衝響應、Granger檢驗等計量分析方法,探討農業產業化和農民收入之間的長短期動態關係。結果表明,農業現代化水平和農業生產效率的提高對農民增收有著明顯的正向作用,尤其是農業現代化對農民增收貢獻度達到了38%;而農業生產規模對農民收入影響甚微。
關鍵詞:農業產業化 農民收入 VAR模型
農業產業化是以市場為導向,以經濟效益為中心,以主導產業、產品為重點,優化組合各種生產要素,實行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規模化建設、係列化加工、社會化服務、企業化管理,形成種養加、產供銷、貿工農、農工商、農科教一體化經營體係,使農業走上自我發展、自我積累、自我約束、自我調節的良性發展軌道的現代化經營方式和產業組織形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業產業化是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是農民增收的根本途徑。因此,對農業產業化發展和農民收入之間的關係進行研究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國內已有少量文獻研究農業產業化和農民收入之間關係:王克喜對中國農業產業化水平進行測度,選取全國30個省數據,對農業產業化和農民收入之間的關係進行實證研究;郭建宇構建Probit模型,對農業產業化中龍頭企業和農戶進行調研,實證分析農業產業化對農戶收入的影響;田豔選取四川省數據,對農業產業化和農民收入進行實證研究;朱湖根從財政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角度,分析對農民收入的影響。山東省作為中國農業第一大省,並且在全國最早開展農業產業化經營,眾多文獻對山東地區的研究更多專注於理論領域、定性分析。因此,本文從實證角度研究山東農業產業化與農民收入之間的關係,以期促進山東省農業產業化健康發展、農民收入持續增長。
山東省農業產業化發展狀況
山東省農業產業化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紀80年代,1987年山東省諸城市首創了以外貿企業為龍頭、帶動農戶的貿工農一體化經營模式;1994年山東省委把“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寫進省1號文件,確立了“依靠龍頭帶動,發展規模經營”的總體思路。2002年開始,山東省出台了一係列政策措施扶持農業產業化發展,例如設立農業產業化龍頭貸款貼息專項資金,對企業在新品種和新技術引進與推廣、農民培訓、基地認證等方麵的投資予以補助、補貼或獎勵等。
截至2013年底,山東省共有農業產業化組織達到21880家,規模以上農業龍頭企業數量達到9109家,其中銷售收入過億元的企業2638家,國家重點龍頭企業89家,省級重點龍頭企業743家。龍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4萬億元,淨利潤超過1萬億元,出口創彙167億美元,帶動農戶1810萬戶。2013年山東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達10620元,比上年增長12.4%。
實證分析
(一)指標選取和數據說明
農業產業化發展水平主要取決於農業現代化水平、農業生產效率、農業經營規模等方麵。因此,本文選取人均農業機械總動力(X1)、人均農林牧漁業產值(X2)、人均農林牧漁固定資產投資額(X3)作為反映農業產業化的指標,將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SR)作為反映農民收入指標。數據來源於山東省統計年鑒(1995-2014),其中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直接從年鑒中截取獲得,其他各指標數據均由年鑒數據整理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