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GC(1 / 2)

我是樸龍晨,當然這隻是我的中文翻譯名,大家普遍都喊我gc。我會紅本就不是意外,因為我從6歲開始起,就是練習生。跳舞唱歌作詞作曲沒有我不會的事情,但是我卻當了十四年的練習生才正式出道,在此之前,隻是一個替其他歌手寫作的搶手和一個給別的樂隊暖場用的練習生。很多次,我聽到父母低聲商量,要不要停止供我繼續做練習生,而我卻隻能裝作不知道,隻是在練習室裏呆得比之前更晚了。或許是我在這條路上,走得太遠,已無法回頭。十年多的等待,讓我的內心既渴望被肯定,又害怕他人靠近,然而在漫長的等待路上,我竟然碰到了一個跟我一樣的人,一樣有才華、無比靠近成功,卻又像蛆一樣活在陰暗處。

這個人跟我歲數差不多,但是我是練習生,她卻連練習生都及不上,楊老板說她長得太一般了,女孩子長得這麼一般,要麼整容,要麼就放棄。她笑了笑,告訴老板,自己本來就隻個做綠葉的人。

老板覺得這個人不識抬舉,就把她分給手下的領隊,隨後這個人當初所展現的驚豔,也就自然而然得從老板腦子裏移除。

一般女孩子願意跟經紀公司簽約,都是想來圓一個明星夢的。在遭到老板的諷刺之後,本以為她會灰心喪氣的離開,想看她懊惱後悔的樣子,就偷偷尾隨她回家。結果就看到,她在路過seven—11的時候買了好多零食泡麵什麼的,抱著高高興興地走了。

咳咳……真是個奇怪的家夥。

本著“反正練習生的生活也非常枯燥”的念頭,我故意去找她探討編詞作曲方麵的事情,一來二去,倒是覺得這個其貌不揚的家夥,各方麵與自己都很合拍,而且既然也都是活在陰暗角落裏的人,那麼互幫互助一下,應該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既然覺得還不錯,就找她打發一下時間咯。

沒過幾天,我就找她表白了。她通紅的臉頰和手足無措的樣子……真好笑,難道這是她第一次談戀愛?不會吧,她都二十多歲了,竟然還沒談過戀愛!不會還是處女吧?!

沒想到自己竟然找了個這麼沒人要的人……算了,反正也無聊,就當玩玩咯。

談了沒到半年,gc就覺得,這個沒人要的女人倒是還不錯。自己沒有常常回她的消息,她也從來沒有說什麼,當然這也有可能是因為她的韓文不太好,發的消息好多都是錯別字,所以不好意思來煩我吧;她過生日的時候,我因為去幫其他師兄熱場沒有到,她也沒有嘮叨我,反而還關心我有沒有吃飽;我過生日的時候,她知道我喜歡日本設計師川久保玲的牌子,還用了幾個月的生活費,給我買了件t—shirt,而自己則因為常常吃泡麵,冒了好多痘痘……gc忍不住想,如果我一直都沒有紅,那麼跟她在一起,平平淡淡的過日子也許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當然,前提是,如果我沒有紅的話……

交往1年後,我就得到楊老板賞識,以個唱男歌手的身份出道,因為所作的歌曲自成一脈而在樂壇一炮而紅。我也清楚的知道,已經在樂壇擁有立足之地的我和在最底層混跡的那個女人,也將從這一刻起走到盡頭,更何況本來我們之間就沒有愛情呢……

而這個女人的感情,在之前是溫暖我的力量,但現在,卻隻是一個拖累著我的包袱。我用了十四年的時間才紅,怎麼讓這個女人繼續拖累我?

我假意以工作繁忙的原因,拒絕了多次她提出的見麵請求。之後她漸漸地不來找我出去了,但是偶爾還是會發條消息,讓我注意身體,有時候還能在信箱裏看到她給我買的東西……哼,我現在這個身價,又何必用這種過季款呢,我想也沒想就扔掉了。

真是個不識相的女人,其他人的話,自己也該清楚,這根本就是分手的訊號。可是哪怕是這樣,我仍然沒有辦法親口跟她說,親口說出拋棄她的話,那樣的話,說出口就猶如拋棄了之前的自己一般。但是我也不想再與她見麵了,因為看到她活得那麼辛苦,就會想到之前的自己也是如此卑微的活著,且比她經曆得更多,時間也更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