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夢怡一下車便聽到,“誰來幫我抓住那個搶劫的人啊!”
對夢韻毅說了一句“等我五分鍾。”不顧夢韻毅的感受就向那個搶劫嫌疑人跑去。肖夢怡從小就有很強的運動神經,再加上他爸爸和他爸爸的戰友每天都訓練她,當然這是肖夢怡同意的,如果她不同意他爸爸也不會秘密訓練她而且不讓納蘭夢海知道。她其實每天都保持鍛煉至少兩個小時,這已經成為她的習慣了。
隻見肖夢怡飛快地跑,已經超過那名搶劫嫌疑人,在嫌疑人前方五米處停了下來,說時遲那時快,肖夢怡緊接著一個回旋踢,將嫌疑人踢倒在地,拿起嫌疑人搶的包包,扔給騎摩托巡邏車剛來到的警察,便邊說邊將犯罪嫌疑人的腳一接,“叫她檢查一下她包包裏的東西少了什麼沒有。”緊接著“哢嚓”聲伴隨著一聲“啊!”的慘叫聲,“你的腳接好了,希望你以後不要再幹這些事了,如果因為生活的話,就去當兵吧,看你的年齡應該還可以,別給警察添麻煩。”說完,肖夢怡拍拍衣服上的塵土準備轉身走,便聽到了“謝謝你的建議如果不是您,我也許會當一輩子小偷。”“嗬,根據刑法第263條的規定,犯街頭搶劫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這是我在一本法律常識書上看的,祝你好運咯。哦,對了,您謝我也沒用了,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年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犯罪,依法不予刑事處罰的,或者在18周歲前有嚴重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都不可以當兵。”
說完,肖夢怡就頭也不回地跑回烈士陵園門口,停了下來見夢韻毅還在等他,臉不紅氣不喘地加快了腳步。“讓你等了十分鍾三十六秒,還滿意嗎?”“以後不準做那麼危險的事,知道嗎?”夢韻毅見肖夢怡回來了就生氣的向她吼道,天知道,他剛剛有多擔心她會出事,結果看到她的身手才放下心來。“又不是第一次了,每次逛街都會遇到這種事。”肖夢怡嘟著嘴說道,那樣子真的萌呆了。“好啦,別生氣了,說好陪我去看爸爸的。”
“叔叔,我又來了,嘻嘻。”一解放軍看肖夢怡來便也和她打招呼“夢怡啊,長那麼高了,都快認不出來了。”“叔叔,離上次見麵好像沒過多久,對了,他就是我經常和你提起的大哥哥。”說著,就拉著夢韻毅的胳膊把他拽了過來。“小夥子挺帥的呀,不過長得好像首長,你是不是夢首長的孫子?”
“是啊。”夢韻毅毫不忌諱地說著。
“叔叔,我拿到音韻音樂學院的錄取通知書了,我先去看爸爸了哈。”肖夢怡邊說邊拽著夢韻毅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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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節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