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隊長又說道:“我們在中心現場(第一現場)也沒有發現搏鬥過的痕跡,在被子那個被砍處,這個受害人之前是在這裏躺著的,在沒有防備的狀態下(被砍的)在褥子的下麵,我們發現了梁某的錢包和手機,錢包裏除了身份證和兩張銀行卡並沒有現金,所有的衣服口袋都查了,連他的行李箱,我們都一點一點的翻,都沒有發現現金。經過我們仔細的勘察,無論是炕上還是地上,都沒有被翻動的痕跡。臥室的地麵上,除了死者梁某的血腳印之外,並沒有凶手留下的明顯足跡,臥室的桌子上放著一把菜刀,但是菜刀上並沒有一點血跡。”
美女警察又補充道:“這把刀後來經過詢問,跟家屬溝通後,應該是死者家裏的。”凶手顯然是自帶的凶器,應該是有預謀的作案,而經過勘察,臥室門上的暗鎖是完好的,那麼凶手是從哪進來的呢?這時大隊長說道:“我們勘察時注意到臥室窗戶開著一條縫,我第一印象,凶手就是從那進出的路線(也就是說)犯罪嫌疑人,是從窗戶進去的。”
很快技術部門的人員在臥室裏側的窗戶框上,發現了兩枚新鮮的指紋,這倆枚指紋分別為,一枚中指的,一枚無名指的,因為距離很近,又是倆個相鄰手指留下的,所以我們判斷,它應該屬於同一個人留下的。這時美女警察說道:“經過排查,包括親屬和死者的,排除以後,才能確認它,到底是不是凶手的。”緊接著,技術部門人員在臥室外的窗台上,發現了一枚不完整的布紋足跡。這時美女警察有補充道:“這個布紋足跡有可能是,嫌疑人用於偽裝,或是套上襪子,或是套上布留下的,經過技術處理,我們在臥室外屋子裏的地上,又找到了四枚類似布紋的足跡,但是都是不完整的,就是綠豆大或是花生大的那麼一點,但是我們能根據他的步子的長度能判斷出是一個人伴隨這個(往外)走出來的。”
這時大隊長又說道:“據我們判斷它們跟窗戶上的偽裝足跡,都是同一個人留下的,這個人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此外,在外屋地上還發現一枚不完整的血足跡,它沒有經過任何的偽裝,因為梁某的足跡都是光著腳的,我們推斷,這枚不完整的血足跡,很可能是另一個犯罪嫌疑人留下的。大隊長疑惑道:“當時我們覺得很矛盾,就是說倆個人同時作案,怎麼會一個人偽裝,另一個人不偽裝?這個一直在我腦海裏掛著。就在我們勘察中心現場(第一現場)的時候,我們的技術人員又在院子裏又發現了,兩種可疑的足跡,其中一種和臥室窗台的布紋足跡,十分相像,但是隻有幾枚,而且並不太完整。”
美女警察又道:“所以當時也判定不出來,是什麼鞋類,鞋的大小都看不出來,另一種是帶骷髏頭圖案的足跡和堂屋地上血足跡十分相似,這類足跡雖然比較多,但是隻有一枚相對比較完整的,它是在院子南側柿子樹下發現的,在地下踩的特別的深,分析是從牆上跳下來的。”
這時大隊長又道:“再一個就是通過看那個牆,那個牆有個擦蹭痕,我們分析,院牆有兩米多高,正常人是不可能翻牆進院的,這枚深深的足跡和牆上的擦蹭痕,很可能是犯罪嫌疑人進院時候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