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顫顫巍巍的和六叔跟大隊長,走到了案發現場,這是一輛黑色美凱瑞轎車,車子是頭朝北,尾朝南,停放著。轎車的,這四個門都是鎖著的,就是在這後備箱,開著一個大約3厘米的縫兒。打開後備箱,在箱內發現了一個破損的紙箱子。從這個破的地方就能看見屍體的兩隻腳和腿,死者當時沒有穿外衣和外褲,腳上也沒有穿鞋。
我回過頭看了看六叔,六叔隻是投來一個繼續的神情,於是我擦了擦額頭上的硬著頭皮進行深入了解,這是一名男屍,在屍體的脖子上,我發現了一條很明顯的勒痕,初步估計是繩索一類的東西,導致所成。我又仔細盤查了一下,轉過頭向大隊長回報道:“致命的原因,就是這處頸部的勒痕,壓迫喉管窒息而死(也叫機械性窒息而死)。”於是我又指了指死者的手腕部位說道:“這裏還有被捆綁的痕跡,除此之外在死者的其他部位再也沒有發現任何痕跡,不過在背部有很明顯的屍斑,在表麵上看死亡應該是在48-60個小時左右”出事這個地區位於市中心地帶,大部分都是回遷戶,平時這附近小區的人員並不複雜。
隨後我通過後備箱裏的緊急逃生口打開的車門,車裏麵並沒有什麼異常,也沒有能證明死者的相關證件。但是在汽車的方向盤上,六叔找來的警方的專業人士,找到了三枚不同的指紋,經過專業人士的比對,其中一枚正是死者的指紋,另倆枚指紋中,有一個明顯是男性的,另一個明顯是女性的。
這是倆個不知名的指紋,與此同時我還發現汽車輪胎和地麵接觸的地方非常潮濕,但是輪胎的其他部位是幹燥的。我突然想起來前倆天我們這下了場雨,它隻有底部停的地方有點泥。輪胎上沒有泥,這說明他下雨前就已經停在這裏了,除此之外在這輛車裏,再也沒有發現其它有用的痕跡證物了。
這時大隊長滿意的點了點頭說道:“不錯,能夠那麼仔細的看出這些,並且進行分析,我很滿意。”那個大隊長又說道:“我們經過走訪,發現這輛車以前沒有在這附近出現過,而且也沒有人注意到這輛車到底是什麼時候停到這裏的。”這時我懸入了思索當中,那麼凶手,為什麼會把拋屍地點選擇在這裏呢?死者又是誰呢?真正的第一現場在哪裏?突然見我額頭的月牙印記大亮,仿佛什麼東西在源源不斷的注入我的腦海裏,就像電腦裏殺毒的那種情況一樣。
這時隨著不斷的注入,我就不斷的說了出來:“凶手選擇在這個地段拋屍,難道凶手對這個地段的環境,非常了解?,死者的屍體就是在這輛車的後備箱,被發現的,在這輛後備箱我發現裝屍體的電視機包裝箱子,已經有些變形了。值得注意的是死者身高一百七十六厘米,體重一百五十多斤,人高馬大。要想抬這樣一個箱子,除非抬箱子的人非常強壯,要麼就是倆個人一塊抬這個箱子,而且死者脖子和手腕上都有勒痕,但是在死者的身上卻沒有發現其他的抵抗和搏鬥的痕跡。”那麼這就意味著存在著這倆種情況:
第一:死者遭遇了搶劫,在劫匪的脅迫下,死者失去了人身自由。
第二:死者是在毫無知覺的情況下,遭遇了不測。
此外我還發現了一個疑點,那就是這輛車的車牌 碧bjn666,但是據你們相關人士說:“這個車牌上的數字被人改動過,撕掉貼在上麵的一層反光紙,我們發現這個車牌應該是
碧bjn988。為什麼要用這個數字把它給擋上呢?犯罪嫌疑人是要隱藏什麼東西嗎?這輛車的車主是誰?所有這一切的線索,都值得我們趕緊去落實。”於是我又跟六叔說道:“但是現在我首先要做的是,確認死者的身份。這時我的印記的光量,漸漸的變淡,最後消失不見。
我看著呆立當場的六叔和大隊長,撓了撓頭說道:“我......我怎麼了?”這時六叔在那種氣氛中緩和過來,走了過來,緊緊的抱住了我說道:“孩子你太出色,你的推理叫我們幹了那麼多年的警察都......總之,我真的沒有看錯你啊。”說著留下了兩滴淡淡的清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