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5年9月28日。帝都,政大法學院,一間教室正在上著法學課。
“羅教授,請問什麼是正當防衛?”一名大二的學生問道。
“正當防衛!”講台上的羅教授頓了頓道:“正當防衛是指當事人在受到不正當的侵犯的情況下,采取適當的手段去製止對方的侵犯行為,就叫做正當防衛!”
“那要是有一個人先動手來打我,沒打過我,反過來被我打了一頓,我這算正當防衛吧?”同學繼續問道!
“這樣就不算正當防衛了,算是互毆!”羅教授道。
“為什麼?是對方先動的手,我才還手的。如果對方不動手我根本就不會去打他,這怎麼能算互毆?”同學不解的道。
“這位同學,你說是對方先打你,但是沒打過你。然後反過來被你打了一頓!”羅教授重重的強調了“反過來被你打了一頓”這句話:“很明顯你在還手的時候心態就不是防衛的心態,而是(他娘的,敢打我,看我不削死你)這種心態還的手!你們這樣根本就是互相傷害、互毆、也就是幹架嘛!”
“嗬嗬”教室裏的同學哄笑。
“可是是對方先動的手啊?”那位同學還是不依不撓的說道。
“嗬嗬”羅教授笑了笑:“這位同學的認識,其實跟很多人一樣!都認為隻要是對方先動了手,後動手的所有行為,都是正當防衛。這種認識是錯誤的!理論上來說對方先動了手,就屬於故意傷害,但是受害者後麵采取的行為,將決定整個事件的結果是怎樣的。如果行為不當很有可能原告變成被告,變成有罪的一方!”
“比如,對方襲擊你之後,你沒有還手,這時對方是屬於故意傷害。
如果對方襲擊你,你反擊了。然後對方停止攻擊或者被你製止攻擊,你也停止攻擊。這個才是正當防衛,而對方依然是故意傷害。
如果對方襲擊你,你反擊以後對方停止了攻擊,你還繼續攻擊對方。這時就變成你也襲擊了對方,對對方構成了人身傷害,這樣你們就變成了互毆。如果對對方造成的傷害過大,就變成了防衛過當,成為有罪的一方!”羅教授強調道。
“那到底怎樣才能正確的保護自己的安全,並且不違法?”同學繼續問道。
“所謂的正確的保護自己,要在正在被對方襲擊的時候做出的正確的反應才行!
比如防衛性攻擊,對方正在攻擊你的時候,你可以適當的回擊作為警告!
警告過後,對方還繼續攻擊你!
如果覺得能戰勝對手的可以想辦法把對方抓住,讓對方無法再繼續攻擊你。然後報警!
如果覺得無法戰勝對手的,可以選擇逃跑,來有效的保護自己。並且報警!
如果被逼到角落的地方,無處可逃的時候。凶手還在準備對你進行攻擊,這個時候可以使用任何有效的手段保護自己的安全。事後一定要馬上報警,並向民警詳細的說明情況!
不管在什麼情況下受到攻擊,盡量往人群的地方跑。一是為了找幫手,當然未必會有人上前幫助你,不過這會對襲擊你的人造成心理上的影響,畢竟做賊心虛,做壞事的時候看到人群,心理都會膽怯。二是讓人群看到對方的行凶過程,以便之後民警取證!”
教室後排,邢正靜靜的聽著課堂上的問答,心裏不禁感慨!
正當防衛,隻不過是法律的基礎知識,但就這些基礎的法律知識很多人都不懂!
當今社會,可以說懂法律,比會武功要厲害的多!
按人口算的話,能意識到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人不足20%,而這20%的人中真正懂法的人不足10%!
邢正之所以比一般人懂的多,不是因為他比別人聰明,而是因為他老爸是布吉島市局刑警隊的隊長!
從小就受到老爸的熏陶,邢正對法律有著濃厚的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