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七“法”
卷首語
知“法”懂“法”,萬物皆有法度,攝影更是如此,因為攝影依賴技術和器材,與其他藝術門類不同,攝影術是有確切發明時間的。因此攝影中的“法”尤其重要,所謂那些影像感覺出眾的攝影天才,他們並不是不用懂“法”,隻是他們懂得特別快而已。
遵紀守“法”,不誇張地說,絕大多數人止步於此,在攝影教條裏循規蹈矩。對角線法則、幾何形態、黃金比例、框架構圖,各種“聖經”與“寶典”的持續暢銷也許是最好的證明。但我們也毋庸貶低,工巧精細也可成就大師。
知“法”犯“法”,在規則中騰挪轉移,終有想突破的一天,“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也許能收獲常規以外的驚喜。還是那句話:“學習所有的規則都是為了去打破它!”此時也許還有“法”的禁錮,但勇於創新的人,已經臨界於“法”的邊緣。
以身試“法”,衝出桎梏的羈絆,便能體會到“法外”的自由,於是有了一次次更強烈的探索。那些反道而行的試探,也許刻意,甚或雕琢,一切源於對“法”的實驗性爆破其實是出自於對自身的考驗,這其間必定充滿著彷徨迷惑。
徇私枉“法”,“私攝影”的流行也許證明了“法無定法”這個概念,當我們回到自身內心深處時,很多往常被認定的“法”其實並不一定可靠。循著表象的“法”的概念我們似乎不太能讀懂類似南·戈爾丁的視覺日記,此時,唯有“徇私”而已。
逍遙“法”外,當一種愉悅達到不可言說,我們稱之為意境,此時“法”已消融不複,剩下的是隻可意會的弦外之音。這也許就能解釋,為什麼我們會麵對深瀨昌久的《鴉》久久不能平複,好像已經隨作者遠去,逍遙在“法度”之外。
無“法”無天,我們經常驚歎於兒童畫的妙筆天成,那是一種“無法可循”的自由和自覺,是一種描摹不來的率性天真,此時“法”或“無法”已經不重要,或者說偶爾“有法”,進而又“無法”,誰能在“法裏法外”來去自如,定是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