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與人權|尷尬的搭檔
專欄
對那些畢生為普世人權而奮鬥的人來說,宗教究竟是敵是友?在“開放民主”(一家總部設在倫敦的網上論壇)上一場關於這個問題的辯論已經持續了六個月了,來自世界各地的學者和社會活動家都激情發聲。
在最近的一次討論中,一位肯尼亞的人權律師說,宗教在肯尼亞不斷上升的影響力讓她非常沮喪:基督教右派在富裕的北部地區遊說,當地精英階層以信仰為精神“鴉片”來解決社會中真實存在的問題,比如貧窮和暴力。她指責美國保守派在非洲諸國家,例如烏幹達,進行支持反同性戀法的遊說。
作為律師,阿欽恩·毛琳·阿肯娜見證了許多事。“宗教與壓迫間的關聯在肯尼亞非常明顯,隨著貧窮和不安全感的增加,公眾卻越來越堅持宗教信仰。”她補充道。
“在我的國家,電視廣播對宗教的宣傳從來沒有這麼頻繁,即便與此同時肯尼亞人在對他們不斷提高的生活成本、失業和人身不安全感公開表示不滿。肯尼亞官方的獨立五十周年慶典上的宗教相關內容也比之前任何一次獨立日活動的都要多。”
辯論早期的參與者談了很多老套的話題。一方麵來講,從威廉·威伯福斯到馬丁·路德·金,許多宗教界人士為推動人權事業做出了巨大貢獻。另一方麵,許多宗教的信義與現代社會的一些世俗觀點都有所衝突,比如性別與性取向問題。此外,就像有些人指出的一樣,世界上各個宗教都對他們自己實踐和傳播信仰的權利非常敏感,但對他人的同等權利卻並不太尊重。這一套我們都不陌生。
但這場辯論最有意思的熱點並不局限於理論,而涉及到在人權被嚴重侵犯的地方推動人權的實際問題。哥倫比亞大學的教授傑克·斯奈德把它歸為一句話:“國際人權運動通常都在侵犯人權情況最糟糕的地方受阻,而且最大的阻力是當地的社會意識。人權運動仍然更像是一項精英項目,參與者都是以全球眼光看世界的活動家和律師,而不是黎民百姓。”一般的人權支持者很難輕鬆地與傳統社會中的人對話或代表他們,宗教領袖做這些就容易多了。
在2011年到2012年的埃及亂局中,如斯奈德教授指出的一樣,低社會等級的城市知識分子要求尊重人權,但他們卻沒有穆斯林兄弟會擁有的強大的動員力量。“在大多數發展中國家,自由主義和個人主義是不相容的概念,不僅僅因為他們和歐洲有著不同的曆史文化背景,也因為南方國家更強烈地受到傳統社會的邏輯的影響。”
討論得出了各種各樣的結論,世俗的人權倡導者們可以從中得到些東西。有些人可能會效仿傳統信仰的模式,嚐試建立圍繞著新的普世權利理想的群眾運動。但在實踐中,人權運動家們更容易與宗教世界建立不穩定但務實的夥伴關係,因為他們別無選擇。
為什麼不穩定?對於一代人來說,在推動人權方麵,宗教可以扮演一個“進步”的角色,然而在接下來的一代裏,就會變成高度獨裁的角色。斯奈德教授指出,帶領印度走向獨立的“聖雄”甘地“借鑒了印度宗教和文化內容”從而動員大眾反對壓迫稅收、對女性和低種姓人群的虐待和殖民統治。但他無法驅除強硬的印度本土精神,最終將印度引向血腥的分裂。
如同斯奈德教授總結的一樣,“‘為了任何目的’以宗教為契機而動員一項運動都會很有效,但一樣需要承擔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