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創新與創新能力概說(1)(1 / 3)

一、創新的含義

“創新”一詞最早出現在《南宋?後妃傳》中,意思是創立或創造新東西。《新華詞典》中說創新是拋棄舊的,創立新的。其實,創新對舊的並不完全是拋棄,更確切地說應是揚棄。創新的英文是“innovation”,起源於拉丁語,它有三層含義:更新、創造新的東西、改變。一般意義上,所謂“創新”是指在前人基礎上的一種超越,隻要能在前人或他人已有成果上有新的發現,提出新的見解,開拓新的領域,解決新的問題,創造出新的事物,或者對既有成果進行創造性地運用,都可以稱為“創新”,它主要強調的是主體行為的結果。

創新作為一種理論,形成於20世紀。著名的創新學者美籍奧地利經濟學家、美國哈佛大學教授熊彼特在1912年第一次把創新引入了經濟領域。他從經濟的角度提出了創新,認為創新是一種生產函數,實現從未有過的組合。他在《經濟發展理論》中把創新定義為“新的或重新組合的或再次發現的知識被引入經濟係統的過程”。

創新是一種創造性的活動,沒有創造就沒有創新。創新同時也是一個“毀滅”過程,是一種創造性的“毀滅”,是指對舊的生產體係的破壞。創新本身就是一個不斷創造、不斷毀滅的過程。在熊彼特看來,創新者必須具備三個條件:要有眼光,能看到潛在利潤;要有膽量,敢於冒險;要有組織能力,能動員社會資金來實現生產要素的重新組合。

科學的本質就是創新,那創新的本質又是什麼呢?目前,理論界對此有許多不同的論述。

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研究員金吾倫認為,創新的本質是進取,是推動人類文明進步的激情。創新的反麵是“守舊”,創新就要淘汰舊觀念、舊技術、舊體製,培育新觀念、新技術、新體製。設想,我們的祖先沒有任何創新,那麼,人類至今豈不還處在茹毛飲血的洪荒時代!

中國科學院自然科學史所研究員董光壁認為,創新的本質是不做複製者,因而單純的模仿不是創新,流行的“追星”和“仿秀”意識都是背離創新精神的,令人生厭的重複會造成原創力的逐漸降低。從時代轉變的角度看問題,創新的本質在於繼往開來,既要批判地對待舊的又要批判地評價新的,把過去和未來一起熔鑄在現在裏麵。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哲學係博士生張豐乾認為,創新的本質,借用中國傳統哲學中的一個範疇來說就是—“生”。《周易?係辭下》雲:“天地之大德曰生”,而人類是靠自己的創新能力自立於天地之間,最有意義的人生莫過於不斷創新的人生。所謂“生”,乃是說“世界”並非本來如此,亦非一直如此,而是生生不息、日新而月異。所謂“創新”,更具體地說,就是“無中生有”—從被拋棄、被忽略、被認為是“不可能”、“不必要”的“空白處”生出“有”來,獨辟蹊徑,別開生麵,化腐朽為神奇。“無中生有”的前提是“有中生無”—超越已有的成果,不為權威的結論所束縛,不被流行的觀點所湮沒,不因眼前的困難而退縮。所以,我們也可以說,創新的本質就是“有無相生”。

有學者認為:“創新的含義,是指前所未有的,即像現在說的創造發明的意思;二是引入到新的領域產生新的效益也叫創新。‘創新’的含義比創造發明的含義寬。創造發明是指首創前所未有的新事物,而創新則還包括將已有的東西予以重新組合、引入產生新的效益。”

也有學者認為:“創新是創造與革新的合稱。它具有:新穎性(即不墨守陳規,前所未有)、獨特性(即不同凡俗、獨出心裁)、價值性(即對社會或個人的價值大小有進步意義)。綜合起來最根本的特征就是一個‘新’字,沒有‘新意’,也就無所謂創新。”

從以上論斷中不難看出其中涉及到的幾個概念之間的關係:創新、創造、發明和發現。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對“創新”概念的內涵作出如下概括:所謂創新,就是指人類為了滿足自身的需要,不斷拓展對客觀世界及其自身的認知與行為的過程和結果的活動。或具體講,創新是指人為了一定的目的,遵循事物發展的規律,對事物的整體或其中的某些部分進行變革,從而使其得以更新與發展的活動。主要表現為觀念構想、科學發現、技術發明、組織變革、社會革命和社會改革等具有創造、創新性質的主體活動。正是由於上述活動,創新才成為推動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的直接而現實的動力,才能成為民族的靈魂,才能成為新世紀的時代精神。

二、創新的特征

創造性。其特點是打破常規,敢走新路,勇於探索,大膽進行新的嚐試,包括新的設想、新的實驗、新的舉措等。

新穎性。創新是解決前人所沒有解決的問題,不是模仿和再造,其成果必然是新穎的,必然有新的因素或成分。

先進性。這是與舊事物相比較而言,創新的成果如果沒有先進性,就不能戰勝舊事物。

未來性。創新所要解決的問題,都是前人所沒有解決的,因而創新始終是麵向未來,把目光注視著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