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向國這個時候也反映了過來,說道:“是的,簽約,馬上簽約,小夥子有什麼問題嘛,能說說看嘛,我們商量下達成協議就馬上簽約。你也不用說,我先把自己意見提出來,你先聽聽看,如果有什麼意見我們在商討,你的所得,也就是出場費,廣告費,專輯銷售.......一切所得的利率百分之10歸公司,簽約5年,你要尊從公司的安排。而公司也將要保證,將把你當成公司最重要的人物培養,宣傳,出唱片。”
陳康樂聽了這話樂了,百分之10,好像很多藝人百分之50都有,那我不是賺大了,這個沒說的,其他的都可以商量,自己喜歡自由些。於是把自己的想法和劉向國說了起來。最後達成的意思是:陳康樂一年有3個月的休息時間,這個時間陳康樂自己安排,但是前提是不要和公司的安排撞車,公司第一年給陳康樂發一張專輯,後麵一年(交談中知道陳康樂很有音樂方麵的創作才能)陳康樂要上交至少1首歌曲(畢竟不知道陳康樂的創作才能怎樣,但是想了想,光是靠他的嗓子和舞蹈,就已經足夠了,就已經是穩賺不賠的事了,這麼說隻是想給陳康樂留個好的印象)公司將大力包裝陳康樂,宣傳,廣告和通告,或者是參加一些綜藝節目,除了情書這個節目,其他的綜藝節目陳康樂可以自己選擇到底是參加還是不參加。(由於本人十分喜歡情書這個節目,所以主角就十分喜歡這個節目,嘿嘿。)所以說道要參加的節目是情書,主角一點也不反對,反而開心。公司將要把主角和另外2個人組成一個團體,團體名字給予主角來創建,至於另2個人選優公司來選定,當然不是花瓶類型的,而且主角是團隊的隊長。(劉向國:廢話,你當我真的不知道,中國人是最重感情的人了,我用隊長和親情來捆綁他,他以後就不會離開我的公司了,哈哈,至於那個百分之十,切,你沒有看見他的本事嘛,光憑那個嗓子和舞蹈就足夠了,到時候一定會比那些人的什麼百分之五十的利率賺得多)廣告陳康樂有選擇權......(還有一些小條約,我也就不寫了)
到了最後,在雙方終於商量好的情況下,陳康樂看著合同看著一遍,確定沒有什麼問題之後簽下了自己的名字,雙方都是皆大歡喜,陳康樂是因為自己的夢想終於開始了,劉向國是因為公司有了這麼一個藝人,以後全世界都將要知道公司和自己的名字,雖然公司隻有百分之十,但是,為了抓住陳康樂,這些都是值得的,這樣他就不會轉到其他的公司去了,到時候陳康樂變成世界明星,那時候賺錢就不是韓元了,而是美元和歐元了。那時候的錢算起來要比什麼韓國百分之50劃算多了,你拿韓元,我拿美元和歐元,比例算換一下,哈哈,就會賺很多很多的money,雙方在這樣愉快的情況順利的簽下了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