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2 / 2)

可是方諾卻在堅持,堅持每個星期都給華夢海寫信。白底紅橫格的信箋紙,黑色的簽字筆,白色的信封。

方諾一直都固執的認為:華夢海喜歡簡單的東西,而方諾也喜歡黑色的簽字筆寫在白色的紙張上的感覺,所以她從來都不去買花裏胡哨的信紙給華夢海寫信。

每一封寫好的信,方諾都會在周末的時候,卻郵局,買一張八毛錢的郵票,端端正正的貼在信封上,認認真真的寫上W城第一中學高二七班華夢海收。下麵落款是內詳。

華夢海寫的一手好字,剛勁有力。名字也簽得特別帥氣。可是,方諾隻有一封。

有的時候,方諾都會傻傻的想,我如果要是華夢海的老師就好了呢,嗯,最好是語文老師,這樣,我就經常可以看到他寫的日記啊作文啊什麼的了。

不對。不對。每當她有這樣的想法的時候,馬上又給自己反駁回來,我如果是他的語文老師的話,要比他大好多呢,這樣,我就不能給他當妹妹了呢。

嗯,這樣就很好。至少。我從今以後可以光明正大的去找他,給他寫信了呢。想到這兒,方諾就笑了。

雖然被華夢海拒絕了,方諾難過到不行。可是既然他有喜歡的人了,我總不能強擋在中間吧。再說了,強扭的瓜也不甜呢。

方諾這樣安慰著自己,隻要我能在自己的視線範圍內,能隨時看見他,能叫他一聲哥哥,我就滿足了。至少還算是有收獲的,也沒白喜歡他一場。

嗯。我是華夢海的妹妹。方諾有時候想想,都會笑醒呢。

11月3號

漫長的三天等待,他終於給我回信了。嗯,認我當妹妹。算是拒絕我的一個補償吧。雖然難過,但是有失有得,還是很開心的。對了,他寫的字真好看。嗬嗬。去買一盤謝雨欣的第三天的磁帶紀念一下吧。

方諾如實的在日記本上記錄著。

方諾一直留著華夢海給她的第一封回信,以至於在後來他們分手後的很多年,華夢海送給她的東西,她一樣也沒舍得扔,都像寶貝一樣的給收起來了。

比如第一封信

比如第一張照片

比如第一件白襯衫

比如第一個長命百歲鎖

比如第一個銀飾小鈴鐺腳鏈

比如第一個尾戒

比如第一個紅色錢包

……

方諾的生命中,有多少個第一次,都是他華夢海給的啊。

那一件件瑣碎細小的禮物,有著多少觸動心弦的感傷,又有著多少可以觸及心扉的柔軟……

他們存在方諾的記憶裏,不離不棄。讓她始終相信,曾經有這麼一個人,前一秒讓她發自內心的微笑過,後一秒又讓她不能自控的大哭過,讓她痛徹心扉的恨過,也讓她刻骨銘心的愛過。

她曾經愛他如生命,她曾以為沒有他,她就沒有了全世界。可是等到他走了的時候,她發現她的世界還在,生活依然在繼續。這個時候,方諾才發現,原來……失去一個愛人,無關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