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區型組織形式
地區型組織形式適用於銷售區域大,而經營品種單一的企業。采取地區型組織形式的企業在地區設立管理部門,負責每個地區的產品推銷、產品計劃與產品服務,其結構。
在地區型組織體內,為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職能重複,調研、廣告、行政管理等仍歸屬原職能部門,且與各地區部門並列。它的優點是有利於發揮每個地區部門熟悉該地區情況的優勢。其缺點是當企業經營品種較多時,很難按不同產品的使用對象來綜合考慮,而且各地區的活動也難以協調。
(四)市場型組織形式
如果顧客可按其特有的購買習慣和產品偏好予以細分和區別對待,就需要建立市場型組織。
(五)產品/市場型組織形式
產品、市場型組織形式是一種產品式和市場式相結合的矩陣組織形式。適合於生產多種產品並向多個市場銷售的企業。這種組織形式可以采用產品管理型組織形式,那就需要產品經理熟悉廣為分散的各種不同的市場;也可以采用市場型組織形式,那就需要市場經理熟悉銷往各市場的五花八門的產品;或者還可以同時設置產品經理和市場經理,形成一種矩陣式結構。
產品經理負責產品的銷售利潤和計劃,為產品尋找更廣泛的用途;市場經理負責開發現有和潛在的市場,著眼市場的長期需要,而不隻是推銷眼前的某種產品。這種組織形式適用於多角化經營的企業。不足之處是費用較大,而且由於權力和責任界限比較模糊,易產生矛盾。
工作任務2創設模擬公司
一、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條件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五個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人數分兩種情況:一是通常情況下,法定股東數須是2人以上50人以下;二是特殊情況下,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可以單獨設立國有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法定資本是指公司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時實繳的出資額,即經法定程序確認的資本。在我國,法定資本又稱為注冊資本,既是公司成為法人的基本特征之一,又是企業承擔虧損風險的資本擔保,同時也是股東權益劃分的標準。
我國《公司法》根據行業的不同特點,規定了不同的法定資本最低限額: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30萬元;科技開發、谘詢、服務性的公司,人民幣10萬元。
關於出資方式,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其中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20%,但國家對采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3.股東共同製定章程
公司章程是關於公司組織及其活動的基本規章。製定公司章程既是公司內部管理的需要,也是便於外界監督管理和交往的需要。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章程應當載明的事項有:公司名稱和住所、公司經營範圍、公司注冊資本、股東姓名或名稱、股東的權利和義務、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和職權及議事的規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項與清算辦法、其他事項。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公司作為獨立的企業法人,必須有自己的名稱。公司設立名稱時還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是指股東會、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監事會或監事。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生產經營場所可以是公司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他經營地。生產經營條件是指與公司經營範圍相適應的條件。它們都是公司從事經營活動的物質基礎,是設立公司的起碼要求。
二、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