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 第六章 尋(1 / 3)

所謂妖怪並不是指那些我看到的被人說不存在的東西——妖怪指的是人類,或者說像人類的生物。

這個世上有很多我不願相信,卻不得不相信的東西。

光也好,暗也罷,我總以為無論什麼我都能接受了,可當它真正發生在我眼前的時候我才發現,所謂的人——並不是那麼堅強的生物。

也許是我自己想多了,這樣平凡得滿大街都是的我竟然也會有期許。

弱者就老老實實當個弱者好了,我一直這麼對自己說。

我的人生就算是平平淡淡我也不會有什麼怨言,畢竟像我這樣的人也沒什麼夢想,更不想為所謂的夢想付出什麼。從高中開始我就意識到,所謂的人,從一出生開始就已經是個減法題,不斷的減少,生命也好,希望也好,就算付出得到了回報,回首往昔,往往會發現自己的付出和所得的回報從來都不成正比——付出要比回報大得多。

對我來說,這樣的加減法還是簡單的。

當然,有些人極度不願接受我這樣的生活方式。

比如說現在打電話給我的這個男人。

我愣了半天才接他的電話。

本能的討厭這個人,或者說我本能的想要遠離這個人。

我隱隱約約的感覺到,這個人的存在必定會打亂我的生活節奏——破壞我的生活。

“我覺得你站的位置有問題,或者說你的坐標不對。”在我的印象裏,會這樣說話的人隻有一個。

那就是曹軒。

他是個怪人。

都說偉人的身邊有一群偉人,或許也可以引用一下這樣的思路,他是我這個怪人身邊一群怪人中的一個。

因為,他是天才。

以前聽別人說過,那種能把事辦的比一般人好的,叫作人才;而那種能把事辦的比人才好的,叫作天才。不過,我很多時候都覺得所謂的天才,隻不過是在別人不擅長的方麵更加擅長罷了——直到我遇到了他,這個人,沒有不擅長的東西。就簡單的說,兩年前的高考,他的成績是離滿分差十分,別人眼裏,這是完美無缺,完美中的完美,天才中的天才,而且還有著天才統一的通病——瞧不起正常人。

他說,他之所以不考滿分是因為他怕——怕傷到有些人的自尊。

就算是這樣,他也還是個怪人——否定我的存在。

是的,不是討厭,而是連我的本身存在於這個世上都否定的。我還清楚地記得我走在中學校園滿是楓樹落葉的小水泥道上時,他走在我的後麵——手裏拿著一本厚書,說出了這句話:“我覺得你站的位置有問題,或者說你的坐標不對。”

我回頭。

他繼續道:“你的腳為什麼是在水泥地下麵?”

我低頭。我的腳,確確實實地是在水泥地上麵的,就像我踏到水泥地一樣,水泥地也給了支撐我站立的反作用力讓我是穩穩當當的站在這個擠滿楓葉的水泥小道上。

“你不存在。”他看了我一眼像見到了異物一般泱泱地看了我一眼:“不可能存在。”

然後在我沒有說一句話之前超越我,離開了。

說實話,雖然他在這個地方非常有名,但是當時我不認識他,我不是那種到處交朋友的人。這是個重點初中,這個學校有同一年級的一千來個人,加上每天遇到的同學,能接觸到的人怎麼說也有兩三千個,要我從這些人中找到並認識他,還是買個彩票看看會不會中獎的好。

然而整個初中包括高中,我都沒有和他說過話。

就是這樣一個和我毫無瓜葛的人,在這天早上突然打電話給我,對我說道:“你能來我這一下”

我聽得出那是疑問語氣,他說的是:“你能來我這裏一下嗎?”他不願加上那個“嗎”字。

無理的語氣。

但我還是去了——因為另一個原因。

在國慶中秋連續放假的時候,合計著大概是十二天的時間。

冬日漸進,北方開始冷了。

我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身旁的人換了幾撥,有的挎著公文包的出差、也有旅遊坐車一路嘻嘻哈哈的,我最喜歡的還是那些忙碌的人——因為他們並不會說話。一路嘰嘰喳喳的叫個不停的人是我最厭煩的,他們叫喚著“豪言”,吹噓這自己,毫不害臊。然而即使是我聽出了其中的破綻,我也不會說出什麼來反駁,並不是我想給他們麵子,僅僅是因為我不願意為這些無聊的人糾正這些無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