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屋講壇
作者:雷池月
上世紀末,僑居海外的兩位學者曾經引發過對革命話題的討論,許多精彩的意見,都通過列舉諸多曆史案例詳為佐證:1789年的法國革命、1917年的俄國革命,甚至1688年的英國“光榮革命”……惟獨少見有人提及中國的辛亥革命——對此稍有遲疑,便會尷尬,尷尬之餘,不免想起,這總是出於某種原因吧!也許由於這場革命聲勢和影響不夠大?也許由於它的醞釀和發展過程不夠典型?似乎都有一點道理,不過更重要的原因,恐怕還在於對它的結果一直存在著兩種完全不同的估計。
成功?失敗?無需求索的結論
幾十年來,說起辛亥革命,有人認為它取得了成功,也有人認為它徹底失敗,條分縷析,各自有理。同一件事,竟然會有兩種完全相悖的結論,而且讓人難以分清兩者間的正謬,豈非咄咄怪事!其實,用形式邏輯的方法稍事檢驗,很容易發現問題症結的所在。判斷的大前提:辛亥革命的曆史使命(目標)——推翻滿清皇朝,建立民主中國。由於這一前提含有前後兩個部分,“成功”論者隻擇取了前一部分,“失敗”論者則隻瞄準了後一部分,於是,前者的小前提是:辛亥革命推翻了滿清皇朝,結論:成功了;後者的小前提是:辛亥革命沒有建立民主中國,結論:失敗了。
其實,後人以為這前後兩部分的革命目標是一個整體,原也沒有錯,因為不“推翻滿清皇朝”,“建設民主中國”從何說起?前者是後者無法回避的先決條件。然而,當時的事實卻是,這二者並非同時作為一個整體提出,後者是前者的補充和發展,但是並未成為革命陣營內部一致的共識,甚至一度導致統一陣線隊伍的分裂和瓦解。為了厘清真相,不妨對當時情況做些簡要的回顧。
十九世紀末,中國積貧積弱,變革可以說已成為朝野上下的共識。就連慈禧太後在鎮壓了戊戌維新之後,也動了實行新政的念頭。變革的願望最為強烈的當然是漢族知識分子群體,而他們中除了保皇黨人以外,共同的第一訴求就是“驅除韃虜”。革命團體興中會、華興會、光複會等無不以此作為自己的宗旨,至於“驅除韃虜”之後的國體、政體和政策,則幾乎是各有各的想法,而且都不甚明晰。所有關於革命的宣傳,自然也都是以反滿排滿為中心內容。當時以一死而名動天下的陳天華和鄒容,所留下的膾炙人口的篇章——《猛回頭》、《革命軍》,可以說是影響最大、最為典型的革命宣傳資料了,今天讀來,難免從中嗅出種族主義煽動的氣味。這樣說,並無苛責前賢的意思,為了尊重事實,引一點原文:
五千年我漢人開基始祖,名黃帝自西北一統中央。夏商周和秦漢一姓傳下,並沒有異種人來做帝皇……俺漢人百敵一都還有剩,為什麼寡勝眾反易無常?隻緣我不曉得種族主義,為他人殺同胞喪盡天良。莫學那張弘範引元入宋,莫學那洪承疇狠心毒腸,莫學那曾國藩為仇盡力……那元朝殺中國千八百萬,那清朝殺戮我四十星霜;洗揚州屠嘉定天昏地暗,束著手跪著膝枉作天殃。
以上唱詞節錄自陳天華的《猛回頭》。選擇戲詞這種體裁自然是為了向下層民眾進行宣傳以擴大影響。鄒容在《革命軍》裏發出的種族主義呼號則更為激烈:
誅絕五百萬有奇被毛戴角之滿洲種,洗淨二百六十年殘慘虐酷之大恥辱;黃帝子孫,返命還魂,至尊極高,獨一無二,巍巍哉,皇皇哉,革命也!
鄒容雖然年紀小(死時不過二十歲),他的《革命軍》卻是推動辛亥革命爆發的一篇很重要的革命文獻,不然他也不會被新政府追封為“大將軍”。他的忘年好友章太炎,作為革命輿論的引領者之一,當時流傳最廣的名句也是:
願吾滇人,勿忘李定國;願吾閩人,勿忘鄭成功;願吾越人,勿忘張煌言;願吾楚人,勿忘何騰蛟;願吾桂人,勿忘瞿式耜;願吾遼人,勿忘李成梁……
章的光複會同誌、殺身成仁的徐錫麟更是直截了當、擲地有聲:
與我同胞,共複舊業。誓掃妖氛,重新建國……報往日之深仇!
總之,一片反滿、排滿之聲,確實也正符合當時的各大革命團體的“共同綱領”——“驅除韃虜,恢複中華”。至於“民主共和”雲雲,當時即使有人提起,也是語焉不詳。這一方麵可能由於這些先行者們自己也不甚了然——誰能說清楚民主政治建設該從何處著手?它需要一些什麼樣的前提和基礎?己之昏昏,何能使人昭昭!當然也有另一種可能,他們本人對共和政體和立憲民主製度還是有所了解的,但出於策略的考慮,回避了這一話題。因為一則當時要中國的民眾接受民主這個絕對生疏的概念,肯定難度很大;二則通過控訴種族壓迫的罪惡以激發革命的熱情,簡單而直接,最易獲得宣傳鼓動的理想效果。而隻要群眾被喚起了,摧枯拉朽,滿清帝國的傾覆指日可待。就像陳天華所分析的:
五百萬旗人,不事生產。滿不及漢,百分之一,安坐天下二百餘年,豈是滿人才能,乃是我漢人的愚蠢。發一聲喊,他就坐不穩了。
實際情況也確實如此,武昌首義爆發之後,雖然當時現場並無一個有力的政黨,也無一個有聲望的領袖,但居然就站住了腳,且旬月之間,南方各省紛紛獨立,清廷幾乎沒有作出什麼反抗,就宣布放棄政權。這其實就可以說,辛亥革命成功了。
然而,“革命仍未成功”。這又是一個對照革命目標必然得出的結論。當時孫中山已經提出了建立民主政治的理念,1906年,他就指出歐美共和國盛行的代議政體仍有其弊病,他要在中國實施直接民權,即“國民除選舉權外,並有創製權、複決權及罷免權,庶足以製裁議會之專製”。後來他在《三民主義與中國前途》一文中又特別說明:
……我們推翻滿洲政府,從驅除滿人那一麵說,是民族革命,從顛覆君主政體那一麵說,是政治革命,並不是把它分做兩次去做。講到政治革命的結果,是建立立憲民主政體。照現在這樣的政治論起來,就算漢人為君主,也不能不革命。
上述孫中山的政綱表明,民族革命和政治革命,他是要畢其功於一役的。當然,事與願違,辛亥革命並未能完成政治革命的任務,相反把中國帶入了長年內戰的混亂局麵,於是便有了“失敗了”的結論。孫先生自己大約也是失敗論者,所以他直到1925年去世之前還一直強調“革命尚未成功,同誌仍需努力”!
但是,應該看到,民族革命和政治革命這兩個任務目標,確實是分階段提出的。同盟會的前身——興中會、華興會、光複會,當年都沒有提出過“立憲民主”的綱領目標,從口號上看,華興會是“驅除韃虜,複興中華”;光複會是“驅除韃虜,光複中華”;興中會則是“驅除韃虜,恢複中華”,三者一字之差而已!隻是興中會還有“建立合眾政府”一說。不過“合眾”(united)一詞,與國體政體並無必然聯係,世界上,不是既有“United states”,也有“united kingdom”嗎?孫中山在三大組織聯合成立同盟會時,在原來綱領“驅除韃虜,恢複中華”的後麵增加了“建立民國,平均地權”的內容,但三方並未就此完全達成一致。孫先生強調說,民國就是人民當家作主。而對此,光複會的意見就很不相同,它的領導人章太炎在《代議然否論》一文中曾經說過:“帝王一人秉政,優於立憲,沒有什麼不好。”後來兩個組織的漸行漸遠,最終分裂,與這一點分歧大有關係。
東京《民報》鼎盛時期,革命黨人一方似乎都已接受“中華民國”這一未來的國名,但是對於“民國”的理解並非完全一致。在英語中,“民國”被譯成“republic”,republic的原意是共和國。但是倘若辛亥革命”建立民國”就是指的建立共和國體,則不僅與孫中山的原意差距很大,而且那也就很難指認這場革命為失敗,因為兩千餘年的中華帝製確實被共和取代了,且後來的洪憲篡逆和張勳複辟等都並未能撼動這個既成事實。共和製當然不能涵括孫先生所謂“以四萬萬人為主”的民主。此前的曆史上,有貴族共和,有寡頭共和,有羅馬、威尼斯式的共和,也有雅各賓、督政府式的共和,孫中山對此當然很清楚,所以,最初的民國一詞的英譯,他在republic前麵加了定語National,以示“民國”並非一般的“共和國”,強調他實行直接民權的用心。照理說,定語National似乎不如democratic更契合他的原意,但也許比較能為革命營壘中的多數人接受,他為此做出了妥協。後來的十多年裏,他多次解釋過民國和共和國的異同,重申自己立憲民主的主張。也正是從這一點出發,他得出了“革命尚未成功”的結論。
中國未能建成憲政民主國家,這就是辛亥革命的根本失敗之處。這一失敗,是天意如此,還是人謀不臧?不管怎樣,它在當時,隻能是一個必然結果。分析原因已經是許多學者做過了的事,一二三四,甲乙丙丁,若幹若幹條,都能言之成理,行文及此,不禁也想說上幾句,雖然不無續貂附驥之嫌,還是希望能於細微末節處,略有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