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屍人遺落的是一個黑色口袋,裏麵的東西不多,隻有幾張符篆和三個小瓶子。符篆是普通的定身符,沒什麼價值,瓶子裏的東西卻讓雷辰感到一陣惡心。
“媽的,居然是這玩意。”雷辰忍不住罵道。
“這是什麼?”
“屍油。”
聽到這兩個字,王建的臉色瞬間變得煞白,喉頭動了幾下,直接一口吐了出來。
雷辰挑了挑眉毛:“你不會是好奇打開瓶子聞過味道吧?”
“嘔……”王建吐的更厲害了。
中午時分,雷辰來到了王建說的地點,果然在這裏看到了密密麻麻的輪胎痕跡,看樣子當時至少來了30多輛警車。雷辰不禁無奈的笑了笑,100多號人圍追堵截,連個受傷的養屍人都抓不住,這戰鬥力也沒誰了。
牽著金毛下車後,雷辰拿出養屍人那個黑色口袋放在它的鼻子上,讓它嗅了幾下,嘀咕道:“毛毛啊,雖然你不是警犬,但你好歹也吸食過妖修血液啊,能找出養屍人的下落嗎?”
金毛沒反應。
“也是,都好幾天了,氣味肯定已經消散了。算了,慢慢找吧。”
雷辰調出地圖看了下,發現此處距離雷區還有很遠的一段距離,便鑽進林子裏開始查找線索。
萬幸的是從那天養屍人逃跑到現在一直沒有下過雨,不然的話養屍人留下的痕跡很有可能會完全消失,那時候想要找到他就得全憑運氣了。
這片區域降水量比較豐富,樹木又非常茂密,陽光無法直接照射到地麵,所以地麵的土壤有些濕潤,雖然不至於粘腳,但是成年人走過後還是會留下明顯的腳印。
這裏的腳印不是很多,王建也明確告訴過他,當時追到這裏眾人都沒有進林子,雷辰隻需要找出最有可能是養屍人留下的腳印,然後一路追尋過去就行了。
可是,哪個腳印才是養屍人的呢?
雷辰蹲在地上犯了難。
龍牙的人或許有追蹤的本事,可他就在那訓練了兩周,而且大部分時間都是在練體能,根本就沒有接觸過這方麵的內容。
在附近轉了一圈,對地上的腳印大體有了個了解。雷辰覺得在這樣的環境裏,前天留下的腳印應該還比較新鮮,所以他直接排除掉那些幹燥的腳印。又想了想養屍人的身形特點,雷辰猜測他的鞋碼應該是42以上,而且通過路含晴的照片可以猜測,他穿的不是運動鞋,應該是布鞋。
雖然不知道這麼判斷對不對,但雷辰也沒有別的辦法,他按照自己的想法排除掉不符合條件的腳印,發現最後隻剩下了一條腳印。
而且這條腳印蜿蜒曲折,深一腳淺一腳,跨度看起來也有些不對勁,這根本不是正常走路的步伐,反倒像是跌跌撞撞的經過後留下來的。
推測到這裏,雷辰已經基本可以確定,這就是養屍人的腳印。
“我還真是個天才!”雷辰得意的笑了笑,牽著金毛開始沿著腳印追蹤。
雷辰一邊走一邊在樹上做好記號,免得回來的時候迷路。在樹林中穿梭了幾百米後,雷辰發現這裏的泥土由於受不到外麵的風吹,變得更加濕潤起來,那條腳印也變得更加明顯,這無疑是個好消息,至少可以不用擔心追丟了。
雷辰心情大好,腳步也變得輕快起來。又行進了大約千餘米的路程,他的好運終於到頭了,這裏的地麵開始出現石頭,泥土越來越少,最終完全失去了腳印的痕跡。
雷辰呆愣愣的站在原地,心裏麵萬駝奔騰。
樹林裏沒有道路,而且養屍人走過的這段路不是筆直的,他先後改變了兩次方向,也就是說腳印消失後,養屍人可能去了任何一個方向。
這可咋整?
就在雷辰拿不定主意的時候,他突然發現金毛正在不停的嗅嗅這裏聞聞那裏,而且正在往前麵走去。
“毛毛,你是不是發現了養屍人的氣息?”雷辰急忙問道。
金毛當然不會說話了,它隻是咬了咬雷辰的褲腿,然後繼續往前走。
雷辰麵露喜色,跟著金毛往樹林深處走去。
幾分鍾後,雷辰笑了。
因為他發現了地麵上的血跡,應該是養屍人壓製不住傷勢流出來的。
“養屍人,這次看你往哪逃!”
順著血跡在樹林中快速穿梭了半個多小時,雷辰停下了腳步,在他眼前出現了一個黑黢黢的山洞。
雷辰從儲物戒指中拿出手電筒,然後走了進去。
“臥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