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往事(一)(1 / 2)

三十年前,劉豐衣從黑龍江虎林市趕往了雲南騰衝,再次找到了兒時和自己相伴的淩軒。他們年齡相仿,年近三十。在不到十歲時,淩軒的父母就相繼病世了。之後,淩軒便住到了劉豐衣的家中,兩個人像親生兄弟一樣長大。在文革開始的時候,淩軒十六歲,劉豐衣十七歲。隨著國家知青下鄉的浪潮,兩個人離開長春,先後去往了不同的城市。淩軒被下放到了雲南騰衝,劉豐衣被派往了離家相對較近的黑龍江虎林市,不過,這隻是相對淩軒而言。劉豐衣的父親是個地主家的兒子,後來家境衰落,解放戰爭中還差點餓死,所以他才給自己的兒子起名豐衣,寓意豐衣足食。劉豐衣有個叔父,在抗日戰爭時期就到了美國,後來發了財,妻子先他去世,直到他後來離世,膝下仍然無兒無女。他在遺囑中將所有財產留給了他中國的兄弟,也就是劉豐衣的父親。不過那時正值中國的文革初期,中美兩國還沒有建交,他的遺產就一直被美國的律師代管。後來尼克鬆總統訪華打破了兩國僵局,但是他的遺產直到文革之後才轉到劉豐衣的家中。此時,劉豐衣的父母已經去世了,劉豐衣繼承了這筆遺產。這筆遺產對當時的中國人來說是一輩子甚至幾十輩子都賺不到的錢,麵對如此之多的天降的財富,劉豐衣不知道該怎麼辦。他是一個很重感情的人,他想起來他遠在雲南的好兄弟淩軒,於是就跨越了整個中國去探望他這個多年不見的兄弟。

那時從虎林到騰衝非常不方便,先要從虎林趕到哈爾濱,然後從哈爾濱坐火車到北京再從北京做火車到昆明,再從昆明坐車到騰衝。那個年代,火車票是個緊俏貨,甚至需要開介紹信托關係買票。不過,在任何時候,錢都是可以辦到例外的事情的。當劉豐衣將十幾甚至幾十塊錢塞給火車站站長的時候,什麼關係和介紹信就都不需要了,站長親自替他買票。別小看這幾十塊錢,那個歲月,這些錢幾乎是一個站長一個月到兩個月的工資。

耗時了半個多月,劉豐衣來到了騰衝,憑著他和淩軒往來書信的地址,他找到了這個與他分別了十多年的異姓兄弟。

淩軒看到劉豐衣的到來,非常激動,留下了眼淚,劉豐衣也哭了,畢竟他們分別的太久了。第一天,兩個兄弟是別喝邊聊,徹夜長談,想把這十幾年的話一次說完,淩軒還感慨著什麼時候能回長春,去墓地看一下自己的養父母。第二天、第三天仍是如此。最終,劉豐衣開口了,將自己從叔父那裏繼承遺產的事告訴了淩軒。當劉豐衣說出遺產的數字時,淩軒還不相信,以為自己這個兄弟喝多了吹牛。直到劉豐衣從包中拿出了幾捆大團結時,淩軒才相信劉豐衣所說的話不假。

劉豐衣對淩軒說,“兄弟,這遺產是我老爸繼承的,你也是他的兒子,所以這遺產也有你一半。”

淩軒連忙推辭,“我隻是他的養子,這遺產應該全是你的才對,我不能要!”

劉豐衣當時急了,站起來把杯子摔了,罵道,“你他媽什麼意思?你是養子?你是不想認咱這個爹和我這個兄弟了?要是這樣,我馬上就走,以後咱們再也不見,你也別回去看咱爹媽!”

淩軒有些遲疑,“別生氣,大哥,我怎麼能不認咱爹媽和你這個兄弟呢?隻是這麼多的錢……我怕有人說閑話……說我見錢眼開。”

劉豐衣罵道,“十幾年不見,你怎麼變得這麼婆婆媽媽的了?一點也不像個東北爺們。這錢是咱家的,咱們兩兄弟一起用,能怎麼的?誰說閑話?你把他叫出來,我和他理論理論!”

淩軒猶豫了下說,“大哥,那我就依你的,可是我這地方窮鄉僻壤的,要這錢有啥用啊?”

這時候,劉豐衣提出要到北京闖蕩,問淩軒想不想一起去。

淩軒不是不想去,但是他與其他下鄉的知青一樣,雖然想回家,但是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盼到那一天。一年又一年過去,回家的消息始終沒有盼來,他長大了,不能等了,他便在這裏娶了個傈僳族老婆成了家,也有了個五歲的孩子。如今,知青可以回家了,但是這裏的家實在讓他割舍不下,他也想回到城市的生活,但是那邊卻沒有他的立足之地。劉豐衣的到來給了他這個機會,不過他的傈僳族老婆卻不願意離開自己的家鄉。最後,淩軒就像許多下鄉知青的選擇一樣,在婚姻和回鄉之間選擇了後者,離了婚,回到了城市。臨走之時,劉豐衣和淩軒隻帶了幾百塊路費,剩下的幾千塊錢都留給了淩軒的老婆和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