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輟學(2 / 2)

我聳了聳肩,“本來是群毆,現在突然不想打了。”

“那我走了。”

“你手怎麼樣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怎麼沒來由的問了這樣一句話,急忙改口說:“你要還想彈吉他,就對趙雨晨好點兒!”

他不解的看著我說:“你不是希望我離她遠點兒嗎?”

“哦,沒錯,但你也不能讓她傷心。”

“這未免也太強人所難了,你那麼有種,怎麼自己不去追?”

“我追啊,追了兩年了。”氣氛不知不覺的就從剛開始的劍拔弩張轉變成了心靈座談會。

“你有那麼喜歡她?我看她也就還好啊!你不考慮換個人?”他竟然給起了建議。

“不換,這就像我們南中一樣,它再爛,再不自由,你讓我換個學校混我還真不願意,因為習慣了。”我若無其事的說著。

他在梯子上坐下來,我也跟著他坐了下來。

“跟吉他差不多哦,我也是習慣了,也不是不喜歡其他東西,但心情不好的時候,還是喜歡抱起吉他彈一彈。”陳以柯愛惜的撫摸著他身邊的吉他。

我猛地扯過他的手來,他條件反射似的要抽回去,“你還要打架?”

我笑著搖了搖頭,“我就想看看你的手怎麼樣了,還能不能彈吉他。如果不能了,那我就真做了一件壞事。”

陳以柯不屑的說:“切,你做的壞事還少了?把自己說的那麼單純幹什麼?”

我習慣性的拍了他的頭,“臭小子,我欺負的那些人都跟你不一樣,他們都是恃強淩弱的人,那是罪有應得。”

陳以柯搖著頭說:“我不信。估計這學校因為趙雨晨被你打的人不止我一個吧!”

“他們活該,知道老子喜歡趙雨晨還去巴結她,這不是存心找抽麼?但是你是例外,我知道,是趙雨晨主動找的你。”

“你既然知道,為什麼還打我?”陳以柯白了我一眼。

“那不是氣的麼?現在清醒了,知道對不住你,你的手要是有事,以後這吉他我就幫你彈了。”

他驚恐的抱住了他的吉他,“你還是去彈別人的腦門吧,我這吉他脆,經不住你那金剛指。”

我們不約而同的笑了起來。打那以後,我們的關係越來越好。由於我死命不願意放棄趙雨晨,陳以柯隻好答應教我彈吉他。我固執的認為趙雨晨會喜歡陳以柯,一定是吉他的緣故。傻傻的跟著陳以柯苦練了幾個月,趙雨晨沒能對我回心轉意,但我反而因此徹底的愛上了音樂,愛上了搖滾。

曾經的那個大魔王漸漸的不再愛出風頭,而是每天塞著耳機,抱著一堆五線譜琢磨著。大家議論一時,也就過去了,畢竟江山代有才人出,前浪掛了還有爭先恐後的後浪在等著上位。

但凡喜愛搖滾樂的人們大抵都不會不認識科特柯本。他的垃圾搖滾,他的才華,他在音樂道路上的傳奇經曆以及他27歲自殺時寫在遺書末尾的那句話:?I don't have the passion anymore and so remember, its better to burn out?than to fade away.?這句話的後半部分成為了很多反叛者的宣言:與其苟延殘喘,不如從容燃燒!但是卻沒有人記住前半句:我已經沒有當初的激情了。所以名人到死也隻是能被利用的部分才會被人記住,就算是柯本這樣的搖滾旗幟也不例外。

我喜歡他的音樂,我覺得自己能理解他,他也能理解我。但我不常常這樣說,因為假裝喜歡他的人太多了,而我不屑於跟別人混為一談。但是我又不僅僅隻喜歡柯本一人,那個時候,我還有很多東西要反抗,所以但凡是燥一點的音樂我都甘之如飴。

“真正的搖滾是一種不死的反抗精神,它從不歌頌生活中的美好。”這大概就是我高中時期的信條。高三下學期,我跟陳以柯組了樂隊,一開始還是晚上排練,周末偶爾在附近跑個小演出。後來,我已經無法忍受在學校浪費我寶貴的時間了,我跟父母說我要退學,他們差點沒把我打個半死。

我媽說:“你個混賬東西,你就算不考慮你自己,也得考慮我跟你爸的顏麵吧!我們可都是南中的一級教師,我們的孩子都學不下去了,這學校還怎麼培養學生!你要敢不上學,我就當沒你這個兒子!”

熱血沸騰的我哪聽得了這話,二話沒說,就回臥室收拾了東西,離家出走了。這一走,就再也沒有回去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