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楚晴歌,我今年22歲,我和姐姐跟這討厭的家夥馬上就要畢業了,麵對將要畢業的壓力,我真是有點不舍,究其原因就是這個家夥搗的鬼,我也不知道,我是什麼時候喜歡上了他,喜歡上了我的姐夫。
他這人雖然張的不帥,而且還有些邋遢,但是他做事的時候,那種眼神是我見過最美的眼神,或許是因為這個我才喜歡上了他吧!喜歡上了我的姐夫,卓凡。
我知道這是不對的,但是我總無法將他從腦海中抹去,直到有一天,我的機會來了,而我卻沒有抓住這個機會。
這是一個月後的事情,那一天我的姐姐跟卓凡吵了一架,當時卓凡提出了分手,我當時便氣炸了,我拿起桌子上的水就狠狠潑向了卓凡,這個我一直以來就很有好感的姐夫,也是我唯一愛過的人,就這麼離開了我和姐姐。
兩個月後,當我的姐姐和一個陌生的男人在一起後,我看見了卓凡,他當時說了一句話,讓我至今都忘不掉。
“你會後悔的小舞,總有一天我會證明我是對的。”
而讓我錯愕的是他當晚就衝進了酒吧,喝到了醉死,看著醉死的卓凡,我不忍的將他拖回了家。
當晚由於我太累了,便沉沉睡去,可是當我醒來的時候卻發現衣服有些淩亂。
我下意思的摸向了那裏,當我摸向那裏的時候,看見卓凡嚇的逃跑了。
我有些好奇的看向了門口,木腦的撈著頭,低頭一看,愕然發現床單上的血跡。
可是讓我奇怪的是這血跡並不是我的,而讓我更想不到的是這血跡的主人竟然是我的姐姐,楚晴舞。
一年後,當我知道晴歌因為參加一次選秀節目,而獲得最佳歌手提名的時候,我當時驚呆了,想想我現在的處境,想想晴舞和他那個上司訂婚的場景,讓我難以想象的是我也改了名字,不,因該不是改,而是本來的名字,原來當時我的戶口簿上的名字叫卓輕仇,是我硬要求當地的派出所改動的,可是當我的身份證時間到期後,我不得不再次拿起戶口簿,再次來到了派出所。
“什麼,不能改?”對於我的戶口簿已經上報了黨籍,從此以後,我的名字,正式更名為:卓輕仇。
對於這個名字,我並沒有感到意外,因為我覺得,還不錯挺適合我的,輕仇,輕視仇怨,或許這個名字也正映照著我現在的處境吧!看看我現在,雖然已經是大學畢業,卻就業困難,想想也覺得,輕仇,正好提醒著我現在要學會快意免恩仇。
一年前,我和小舞分手,當時我懷疑她和她的上司有染,一氣之下和她吵了一架。
當時吵的很凶,我提出了分手,當時的我也是氣炸了!我最愛的女友竟然給我戴了綠帽子,這讓我如何能忍,我和小舞談了三年的戀愛,連手都很少摸過,更別提更近一步的事情了。
“真是懷念和小舞在一起的日子,還有那個燈泡,楚晴歌。”想到楚晴歌,我不禁想起一年前,在她家發生的事情,當時的情況我也不是很清楚,隻是依稀記得我把誰給睡了,可是讓我並不知道的是這個人竟然是晴舞的妹妹,晴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