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分手以後(1 / 1)

“我們分手吧!”林璿把這條短信發給了尚辰逸,她匆匆跑出病房,尋找著醫院的出口。

“真是冤家路窄啊!真晦氣。”元夢蝶說著,旁邊的小保姆也在一旁附和著:“是呀!是呀!瞧她那個晦氣樣。”林璿不想和她們爭吵,隻想趕快離開這個地方,元夢蝶見林璿要走:“哎哎哎,你別走啊!走了就不好玩了!”說完她和跟著她的小保姆在那笑,林璿覺得莫名其妙,問了句:“你們,笑什麼啊?”“嗬嗬,一個連母親的沒有的孤兒,還有臉繼續呆在世紀中學當校花,我們笑笑還不行嗎?嗬嗬,哈哈……”這句話徹底激怒了林璿,她的底線就是她的母親,她容不得任何人說母親一句壞話;林璿想上前去扇元夢蝶一個耳光,誰知她輕易的躲過了,元夢蝶繼續火上添油:“你知道嗎?我家的仆人認識你的母親,我聽仆人說過,你母親是一個雞,並且技術非常好,他上過好多次呢。”元夢蝶這麼說話的確太刻薄了,畢竟她好歹也是元家的大小姐。林璿聽後,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上去連扇了元夢蝶好多個耳光,並把她壓倒在地,又踹又打的,惹得好多人旁觀,都在議論林璿和元夢蝶,小保姆急得團團轉,上去想拉住,誰知被林璿推倒在地。很不巧的是,尚辰逸這時正好趕了過來,看見林璿在打元夢蝶,還弄哭了無辜的人,便把林璿拉到了旁邊,質問她為什麼打人。林璿也沒過多解釋,隻是冷冷的說了句“我願意,你管我。”說完之後轉身就走了,林璿這個舉動倒讓尚辰逸不知所措了,而讓尚辰逸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他們下一次見麵竟然是在法庭上。

幾日後,一個陽光明媚的日子,尚辰逸收到了一封傳票,(內容為下:人民法院,案由:林璿小姐告起,被傳喚人

姓名:尚辰逸,被傳事由無意殺人。)尚辰逸看到這封傳票的時候,第一個反應就是:“肯定是惡作劇,璿怎麼會告我呢?”不過就算是這樣,尚辰逸還是告知了父母,請了律師,去了法院。到了法院,原告方隻有一個人,沒有請律師,沒有請家人,而被告方請了本地最著名的律師,家人全部到齊,這個景象仿佛就說明了這次的贏家是誰。林璿冷哼一聲,說:“嗬嗬,不愧是有錢人啊,去個法院也搞得這麼氣派。”尚辰逸對林璿有些愧疚,覺得自己的確是太興師動眾了:“璿,我…”林璿打斷了他的話:“這是法院,還有,咱們已分手,不必再叫的這麼親熱吧!”

法官:“開庭!請原告陳述事實和理由及其要求。”

原告:“尚辰逸無意殺害我母親,且事後逃逸,要求賠償金額100萬!且因為我隻有母親這一個親人,要求每月尚辰逸給予生活費2000元。”

被告:“我方尚辰逸先生本無意,並且林小姐的母親是不小心掉下去的,與我方沒有直接關係,我方願賠償金額5000。”

原告:“賠償5000?我母親的性命就那麼不值錢?”

被告(尚母):“我們願意給你錢就夠好了。你還敢奢望給多少?”

法官;“安靜!”

法官;“被告賠償金額10000元,由於原告已沒有親人,要求每月償還原告1000元。可有異議?”

被告(律師、尚母);“法官,這不公平!”

被告(尚辰逸);“法官,就這樣吧!”

原告:“同意。”

法官;“結束!”

林璿壓低聲音說出了這兩個字,其實林璿她自己也知道,自己要求的根本是癡心妄想,能獲得這樣的結果已經算不錯的了。可是她不甘心,難道她母親就這樣死掉了嗎?還不是尚辰逸惹的禍。既然法律幫不了我,我就隻好自己報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