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節 那一劍的榮耀(3 / 3)

熊週道:“他們不衝進來,咱們準備準備,衝出去。”

這時,門外傳來一陣如夜梟般的笑聲。

“爾等稍安毋躁,雜家這不來了麼?”

熊週站起身來,飲下最後一杯酒,吐出一口長氣,笑道:“想不到竟然能讓劉公公親自前來,真是難得!”

“應該的,應該的!”

兩人如同多年未見的老友,滿臉帶著笑意,寒暄著。

“公公為何不進來一敘?屋外夜風微寒,公公如此年紀受了風寒就不好了。”

“雜家年紀大了,腿腳不太方便,你是年輕人,為何不出門來見見我這老人家?”

劉瑾頓了一下,“更何況,雜家遠道而來為客,爾等為主,理應出門迎客才是。”

“公公不愧是司禮監掌印,在下還真說不過公公,”熊週歎道,“也罷,我就出門迎你一迎!”

熊週一震衣袖,踏出門外。

劉瑾早已立在院中,雙手籠袖,正笑嘻嘻的朝他看來。

"雜家聽聞先生練得一手好劍法,甚至能夠劍氣外放,原本以為先生是個白首老人,想不到竟然如此年輕,當真是英雄出少年!“

劉瑾滿臉笑容,一副深感敬佩的神色,雙手抬起,似要作揖。

刹那間,情況突變!

一刹那的時間究竟有多短?

佛語有雲:一彈指頃有六十刹那。

對於許多人來說,一彈指的時間也極為短暫,更何況是這一刹那?

但就在這一刹那的功夫,劉瑾身上爆出數不清的光芒,有金有銀有黑。

如果你仔細看,便會發現,這些光芒都是些暗器,各式各樣的暗器都有,大多數的上麵閃著幽藍光芒,顯然喂有劇毒!

這些暗器鋪頭蓋臉的朝熊週射去,似乎已經將他所有的退路封死!

劉瑾在如此近的距離突然暴起發難,世上又有幾個人能夠躲得開去?

既然無法躲開,那你又何必去躲?

熊週微微一笑。

他甚至連手都未曾抬起。

這些暗器已到近前,他就算要出手也晚了。

然而,這些暗器在距他不到二分的地方,突然齊齊的停下,然後”蓬“的一聲,炸成了碎片!

劉瑾臉上的笑容已然不見。

這世上總有些人,對於自己太過自信,認為天底下沒有自己辦不成的事,沒有殺不了的人,譬如劉瑾。

不過今日,他踢到鐵板了。

劉瑾驚叫一聲,宛如一隻被踩了尾巴的貓:

“那個傳說怎麼可能是真的!我不相信!”

他如同發了瘋一般,嘶吼著,不住的將暗器向熊週射過來!

天才知道他身上怎麼會有那麼的多的暗器,又放在哪兒?

熊週的瞳孔突然收縮,劉瑾這一手暗器功夫,自己怎會如此熟悉?

漫天暗器之中,熊週腦中靈光一閃,他終於知道自己在什麼地方看到過了。

十年前,王府。

唐鍥!

四川唐門!

“想不到堂堂司禮監的掌印、內行廠的督主、皇帝身邊的第一紅人,卻是蜀中唐門的弟子!”

熊週的雙拳已經握緊,

“你們唐門欠我們師徒倆的,今日先從你身上還起!”

劉瑾眼中露出驚慌之色,自己一時情急之下,使出了唐門的暗器絕學,身份已然暴露,當下之計,隻有把這些人統統殺掉,自己才會安全。

隻不過,這些暗器,還未近熊週的身,就已炸成了碎片,又如何傷的了熊週?

熊週向前踏出一步!

暗器更急!

若說剛才的暗器如同瓢潑大雨,那現在便如狂風暴雨!

隻是暴雨總有停的時候,天上也不可能總是烏雲密布。

劉瑾發完了身上最後一件暗器,嘴中微微喘氣。

熊週卻距他不足五步!

匹夫之怒,血濺五步!

**

張虎遵劉瑾之命,率手下番子埋伏在院子四周,必要時便以暗箭偷襲。

當他看到劉瑾使出唐門暗器手法之時,心中也是一驚!

這個人,絕對不是劉瑾!

要知道,宮中太監一般都是自幼進宮,根本接觸不到那些江湖人士,所以有武功的太監,大多學的是當年三寶太監傳下的武功,剩下的都是軍中功夫,根本沒有這種江湖招數!

如果這個人不是劉瑾,那他又會是誰?

他扮成劉瑾又有何圖謀?

真正的劉瑾又去了哪兒?

**

漫天的暗器已經消失,便如那夏天的暴雨,來得快去得更快。

劉瑾盯著熊週喘息道:“你為何還不出劍?”

熊週搖頭道:“我沒有劍。”

劉瑾突然覺得自己很傻。

一個已經能夠劍氣外放的人,還需要劍麼?

他閉目仰首道:“你動手吧!”

熊週道:“在我出手之前,先問你一個問題,你究竟是誰?”

劉瑾愣了一下,道:“雜家乃是司禮監掌印、內廠提督劉瑾!”

熊週再次搖頭:“你不是。”

劉瑾奇道:“何以見得?”

“從你發暗器的手法來看,你的內力偏於剛猛一路,”熊週道,“一個有缺陷的人,再怎麼練,也練不出如此陽剛的內力來。”

“劉瑾”大笑,聲音也不像先前那般尖銳,而是充滿了渾厚之感,“想不到,我竟然輸在了內力上。”

“那你究竟是誰?”

“我是誰?”“劉瑾”哈哈狂笑,“那你又是誰?”

笑聲剛落,他的身形猛然拔起,一個跟鬥向後翻出。

他早已計算好,以放棄抵抗輕熊週之意,以反問亂熊週之心,這樣一來,他才有機會逃脫!

他甚至連退路都已想好,這個跟頭翻過去,便是院外的一片灌木林,隻要進了林子,他就絕對逃得掉!

熊週會不會給他機會呢?

**

機會是個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世上許多成功的人之所以會成功,就是因為他們把握住了機會。

“劉瑾”能夠成功,出於他深信自己善於把握機會。這一次也不會例外!

可惜他千算萬算,隻少算了一點:

熊週想不想把他留下?

有時候,往往一點疏忽便可以致命,更何況,這個疏忽的權力並不掌握在他的手裏。

哪怕他的跟鬥翻得再快,再好,也是需要時間的,而熊週要做的,隻是伸出手指,輕輕一點!

因此,盡管“劉瑾”已經成功的翻出了院子,大半個身子甚至已經鑽進了灌木叢——

卻依舊躲不開熊週的一指!

**

鮮血,在晨曦霧靄中,噴散。

春天的早晨,也是會有霧的。

“劉瑾”躺在地上,眼睛睜得大大的,帶著一絲不信之色。鮮血不住的從他口中湧出,誰都看得出來,他已經不行了。

熊週疾步來到他的身邊,蹲下。

“難道你知道我是誰?”

“不知道,但是,我猜的出來,”“劉瑾”慘笑道,“我們都是他手裏的一顆棋子而已……”

“他是誰?”

熊週連忙問道,可是“劉瑾”已經不會再回答他的話了。

好容易從一個人嘴中聽到一點點關於自己身世的消息,再要詳問,人卻已死了,這讓他很是沮喪。

隔了半晌,熊週才站起身來,朝天吐出一口長氣,十年了,自己依舊沒能放下。

鳳卿憐走到他的背後,輕聲道:“想不到,這麼多年,你還是不知道自己是誰。”

熊週點頭道:“雖然這十年看起來我過得很是逍遙,甚至連師傅教給我的劍法都被我練到了極致,但是我有時總感覺哪裏不對,今日才發覺原來還是因為這個。”

鳳卿憐道:“這世上有的事不是你想忘記就能夠忘記的,你再怎麼逃避,也逃避不了。”

“可惜,這個人已死,我就是想知道也沒有機會了。”

鳳卿憐沉默不語。其實她早已看出,這些年熊週其實過得並不像他所說的那樣逍遙愜意,鳳嵐的死和他自己的父母究竟是誰一直是壓在他心頭的兩副重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