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現在甚至以後才知道,他其實一直都是她,最好的朋友,而他,從來不止這些。
她眼中的他,不會大生氣,有點傻,她必然知道他學習一直都是在她前麵,傻、是他表麵的一點點特征,也不算傻,得看人如何理解了。而她眼中的他,總是逗人開心,臉上有一些痘痘,不知道是吃衛龍起的,還是青春期的青春痘。
長相說起來,小學的時候不是很好看,頭型加上就是彪悍。中學是她對他最後的回憶,他改頭型了,看起來終於好看了。
純純的吧,這是遠近高低各不同,看誰去看了。
以前中午沒人玩的時候,她就跟著他打樹轉悠,後來他又嫌她墨跡。
晚上很晚的時候,聽他說要出來玩,自己的五毛錢尋思買個辣條給他,結果沾上一袋,正好兩袋,最後還不是全被她吃了。
4個人在人家荒廢的車上玩,她去超市帶了五毛,買個辣條拿個酸奶,看見酸奶好看,給完辣條錢就拿走了,後來被說成偷,這個名譽背著,給她的壓力直達以後。
她這是跟他在經曆,說起來爸爸進監獄,弄的妻離子散想複合,便做對不起媽媽的事,她從小就沒有良好的教育。
她喜歡他,這是她的理解。
她喜歡他,純純孩子心的想。
她喜歡他,日子已經很久了。
她很小,也不懂自己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天天晚上想著他,看見他就特別開心,覺得他很好欺負,一種莫名的奇妙讓她不懂。她身邊的男孩子很多,跆拳道的、班裏的、年屆和外屆的。
她從來不記得他跟女孩鬧過,是她沒有記憶了,她自己根本不知道了解不了解他,她去竊聽別人嘴裏的他,不愛笑、不好相處,她當然知道他這個人很好相處,哪有那語言裏的不規矩。而且還沒說話,他就開始笑起來了。
她記得,因為去抓扁了鉤,有一隻大的,他和他的朋友有了爭執,回去的時候又踩一鞋的糞,可是人家依然換完鞋樂樂觀觀。他會因為自己在家寫作業我們突然闖進去找他玩而生氣,她第一次去他家就是這種情景。
他經常來找她玩,然而她媽媽也非常喜歡他說這孩子不錯,錯沒錯,她也知道。
運動會跑一千五百米,他站起來看著她,最後她半圈就沒力氣了,他還站在那裏,傻站著,找她。
那次的壓力讓她想到了跳樓,她那時跑過去,上了頂樓,一直在思考,而不久他的朋友全上來勸他,他在底下說,等她跳下來,我就接住她!
她笑了,春風滿麵。
前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