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虧他的夫人,透過關係找到“要員”,並且泣跪哀求,才由要員出麵,救了一命。
隻是那位報人在後來寫的自述中,並沒有提到“夫人營救之功”。於是寫小傳的人猜測:
可能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夫妻之間不須互相表功……另一個原因是(他們後來)離婚了……寫的是‘追憶’,已不是當日的記述,筆鋒多少有些保留。
接著,又翻到《新新聞》,談到極有希望出任美國軍隊最高職位的空軍四星上將羅斯頓,由於早年的婚外情,而未能“升上去”。
耐人尋味的是,羅斯頓的前妻子雖然因為他屢次偷情而和羅斯頓離婚,卻在這件升官事件上,“力促他堅持到底,並公開稱揚羅斯頓的能力”。
“多有意思啊!這麼大的差異。”我對同行的朋友說,並把那兩篇文章指給他看。
“這有什麼稀奇?”他翻了翻說,“愈是認為男女平等的社會,夫妻離婚之後愈能變成朋友。”
“這是什麼意思?”
“因為兩個人離婚,隻認為是合不來,沒覺得自己被甩了。”他一笑,“這當中又有個差異,是即使剛離婚的時候,那女人恨死前夫,可是兩個人各自嫁娶之後,男人還不如女人敢當眾讚揚以前的另一半。”
“這又是為什麼呢?”
“因為男人多半找了個比自己年輕很多的女人,處處靠那女人照顧,再不然把她捧得像公主似的,當然不敢在她麵前提前妻子。至於女人再嫁,就相反了,四十五歲的女人可能嫁個六七十歲的老頭。女人顯得年輕力壯,私下比比,眼前的老頭哪及得上以前年輕記憶裏的前夫。在這種優勢下,當然比較敢說前夫好。”又笑笑,“而且老男人的‘忍耐力’比較強,不是嗎?”
回到紐約沒幾天,就看到一件離婚的大案子。
四十三歲的桃樂賽,控告前夫的新老婆“離間她和前夫的感情”。
官司贏了,桃樂賽得到美國婚姻史上最大的賠償金——一百萬美元,而且成為全美國婦女的偶像。
耐人尋味的是,桃樂賽從頭到尾都沒像一般打離婚官司的婦人,把丈夫罵成狼心狗肺。相反的,她說:
回顧過去十八年的婚姻,有那麼多美好的時光,我們養育了三個兒子,去夏威夷和歐洲度假,還一起為社區服務,教孩子們踢足球,我的婚姻就像童話故事一樣美好。
她把一切過錯,都推給“那個女人”,而沒有否定前夫。
放下報紙,想到近來看到的幾個離婚故事。
我想:離婚是什麼?是另一段生活的開始、生命的另一種曲調,還是對過去的全盤否定?
總聽人數落前夫、前妻子的不是,怨過去的幾十年全白過了。
沒錯,這十幾年、幾十年,忙白了發、忙皺了臉、忙彎了腰,但是不正如桃樂賽所說也忙出了許多成績,留下許多美好的回憶嗎?
沒錯!初分手時,“恨”常是為了比較能夠“忘掉愛”。
在新的另一半麵前,不說前人,也是為了避免傷害。
但那畢竟是一段緣,而且總是發生在我們的黃金時代。
否定一切,不也等於否定了自己、否定自己的半生嗎?
總記得著名音樂家鄧昌國逝世之後,他的前妻藤田梓在台北聖家堂舉行了追思彌撒。
老朋友們都到了,大家肅穆地追思、安靜地離場,向藤田問安,也彼此問安。
沒有人說“天人永隔”之類哀傷的話,大家也都知道藤田不是所謂的“未亡人”。
隻是這個不是“未亡人”的未亡人,重新把老朋友拉在一起,追思一種往日的情懷。
往日情懷可以是甜的、是酸的、是苦的,也是意味深長、不必哀傷卻又深藏難忘的。
突然想起三十多年前,《今日世界》雜誌上刊載鄧昌國、藤田梓載譽歸來的照片,真是一對璧人,令人豔羨。連我這個懵懂少年,都留下了深刻的記憶。
那畫麵留在腦海,還是那麼美。他們還是一對璧人,不曾因為後來的離異,而改變我的印象。
我相信,他們一直是非常要好的朋友、離了婚的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