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紐約,看衛星傳來的“民視新聞”,報導國內強暴犯造成的傷害。
熒幕上打出一位十七歲少女的話:
本來夢想考上外文係,夢想出國,夢想……但是現在,我的一生都完了。
我不平地叫起來。我知道強暴的傷害是沉重的,我也相信那將成為一個人一生難以洗去的夢魘。但是,為什麼這樣一個遭遇,竟使她的夢想全成了泡影?
她難道不能振作,好好用功,照樣考上外文係,照樣出國,照樣找到一位終身伴侶?隻是,想到伴侶,我沉默了。想到自己的小學同學、那位廣東少女和產房中的婦人。
也想到二十多年前做記者采訪時見到的一幕。
一位少婦被強暴,到警局報案。
少婦一邊哭訴,她的丈夫一邊不斷插話進來:“那王八蛋弄髒了我的老婆!”
少婦哭著哭著,突然轉過臉,對丈夫吼道:“你有完沒完?你老婆沒被弄髒,被弄髒的是你的心!”
強奸肉體,常常隻有一次,幾分鍾就過去了。
強奸靈魂,往往有許多許多次,除了第一次是那禽獸所為,其餘的卻可能是最親近的人,或那個“未來最親近的人”。
“愛,要愛全部,愛現在也愛過去,不能隻愛半個。”
我那小學同學的話,說得真對。
我有過多少女人,糟蹋了她們、毀了她們,把她們踩在腳下,她們還是要我,她們跪在我的麵前,為我哭、為我笑……
愛真不公平
小時候,一位鄰居大姐姐交了男朋友,或許因為是第一次談戀愛,大人們不放心。總見到她的娘和我的娘對她耳提麵命。
那時我才不過十歲,似懂非懂地聽她們說話。覺得交男朋友不像談戀愛,倒像打一場謀略戰。
總見兩位“軍師”表情嚴肅地重複同一句話:“寧可他愛你,可別你愛他。”
有一天,我憋不住地問:“為什麼不能愛他?”
母親轉身一瞪眼:“當然!他愛你,他疼你;你愛他,你就苦了。”用手指戳了戳我的前額,“所以,記住了,將來你交女朋友,寧可她愛你,可別你愛她。”
有位朋友,隻生了個女兒,從小疼得要死。
小學,女兒念什麼,他也念什麼,甚至買教師輔導手冊,自己先學會,再教女兒。
中學,每天開車,上學送、下學接;女兒考大學,念書念到夜裏幾點,他就守在客廳到幾點。
女兒果然金榜題名,考上南部一所名校,起初每逢周末都回家,因為想爸爸媽媽,後來功課忙,就難得回來了。
據說這個老爸,常一個人坐在女兒的房裏發呆。待了幾個禮拜,想通了,從此每個星期天,一大早就開車南下,帶著女兒吃完晚飯,再趕回台北。
有一天,臨別,女兒問:“下禮拜爹地還來嗎?”
“當然來!”老爸以閃電的速度,興奮地說,“你大學四年,每個禮拜爹地和媽咪都來看你。”
女兒突然撇過臉,扮了個怪異的表情。做母親的一驚,趕緊說:“你爸爸隨便說說的,等你適應了,我們就不用常來了。”
朋友轉述這一幕給我,長長地歎了口氣:“愛,真不公平!”
跟一些公益活動的“誌願者”們聊天。
有位中年婦人看著地板,一個字一個字地說:“去殘障育幼院幫忙,愈幫愈傷心,連回家帶自己的孩子,現在居然都覺得是種罪過。”
四周的人全怔了一下,盯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