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想發誓,絕對不再理含沙射影。路上走了走,又改了主意:心裏惦著你的人,嘴上多都是不會說的。說了要帶他們過好日子,一被別人削頭蓋骨就縮回去,反倒是辜負了這些人,也存在把削你頭蓋骨的人削的更慘,還不如一早出來捍衛和平。但是首先我還是想重申我不是作家。我的身份比較多元,還有管理、妻子、同學、朋友。而之所以反複重申我不是作家,是因為在我還是學生的時候,我聽說過多起作家因為寫作累死的事情。雖然這分恐懼對很多活著的老師不公平,但是我確實願意活得更愚蠢一點。每當人們看到我的書,都狠狠地一拍桌子:“這寫的什麼,這麼庸俗!”還跑到網上開帖子罵。但是一邊還看。是我的理想。如果我是作家的話。
但是如果我是純作家,我真的不夠合格。譬如說從我第一篇正兒八經寫的小說開始,我已經寫了一年了,但是我總是在寫一大群男的追一個女的——我常想你如果你有看新聞的習慣,你肯定會想這些人怎麼攢一塊了。
是的,就是這麼神奇,就是攢一塊了。
我還在慢騰騰地寫,莫華庭已經急得不行了:“行了嗎?還有好多案子要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