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淓夜總會六樓的辦公室裏,程城坐在老板椅上一手抱著一個五六歲大的女孩兒,一手拿著一個牙簽從桌子上的果盤裏插了片香蕉遞到女孩兒嘴邊。
旁邊沙發上坐著一個女人,素麵朝天,不著粉黛,五官精致,戴著金邊眼睛,穿著一身職業裝,靜靜的看著這爺倆。
“來,月月乖,爸爸喂你吃啊,多吃水果長的水靈。”
女孩兒瞪著大大的眼睛,看了看程城又看了看水果。
“爸爸,為什麼要長的水靈呢?”
程城不加思索的給出了答案:“當然是釣凱子了。”說完又覺得不對,連忙改口:“不是釣凱子,是勾引男人。”
女人滿臉黑線的從漢子懷裏一把搶過女孩兒,給了程城一個充滿怨念的眼神。
“月月不聽你爸的,長的怎樣都是媽的寶貝。但一定要乖,要文靜,不能像你爸爸,整天毛毛躁躁的。女孩子要有女孩子的樣子,也要有學問,這才是主要的。”
“嗯,月月聽媽媽的,可是吃水果會長的水靈,又不會長學問,所以月月決定不吃水果了。”女孩兒說完就掙脫女子的懷抱,不理麵麵相窺的父母,一蹦一跳的跑到旁邊抱起一個大娃娃,獨自玩了起來。
誰也想不到這溫馨的一幕會發生在跺跺腳整個白水都要震三震的黑道大哥程城身上。
程城在繈褓裏就被父母拋棄在蕭山寺下,正巧蕭山寺烏龍院正圓和尚出寺化緣,見一棄嬰,身邊放了張紙條,寫著‘無力撫養,取名程城,請佛祖憐憫’。正圓和尚將名為程城的棄嬰抱回寺內撫養,在他少年時就把他收為了俗家弟子。
程城十八歲被正圓和尚趕下山去,當年正在山下征兵的一名軍官相中了程城的一身俊俏的筋骨功夫,征他入伍,程城憑借良好的身體素質分配到特種部隊。
當兵三年,程城退役後被白水一位老板看中,當了貼身保鏢。後來因為老板移民國外,程城跟著當時在白水市場賣山貨的李剛幹起了把頭,平時從山裏扒點東西到市場裏販賣,後來因小混混欺行霸市,程城跟著李剛和混混大打一場,隨後聯係了幾個無所事事的戰友隨李剛一道平了白水所有的幫派。
後來程城娶了商業局局長的千金,白道也拉上了關係,經過近十幾年的打拚,闖出了名頭,在把頭幫也算是個2號人物,這才在白水站穩了腳跟。
“程哥,昨天晚上我送孩子去爸那裏,吃過飯,爸和我在書房裏聊天,聽說你和李老板鬧了矛盾,有這事嗎?”
妻子的話讓程城一愣,他不耐煩的擺了擺手:“你別聽你爸瞎嘞嘞,道上的事他能知道個啥?我和老大這些年風裏來雨裏去的感情好著呢,女人就看好孩子,顧好家就行了。”
女人一眼不眨的看著程城,直到看的他眼神有些躲閃,才默默起身抱起女兒。
“晚上回來睡吧!小心被那個狐狸精榨成人幹,你畢竟是個有家的人了。”
看著妻子默默的離開,程城捏著眉心歎了口氣,仿佛要把所有的煩惱都歎出去一樣,用力的靠在老板椅上,程城抬頭看著天花板眼中光芒閃爍,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這個夜晚注定了要有太多人失眠!
萱伊女子會館頂樓貴賓室裏,善芳把所有人都趕了出去,程城今夜沒有來,善芳知道他老婆去了夜總會。夏天的夜風也帶著溫熱,可善芳卻獨自一人蜷縮在床角,那夜風在室內轉了一圈,吹到善芳身上讓她感到一絲寒意。
卓君元最近迷上了練字,上一世他很少寫字,因為要發布什麼軍令直接有文書代筆。為了準備那個帝國少年書法大賽,他這幾天沒少往程淓夜總會跑,那裏的環境比較好。漸漸的,他發現了寫字的妙處。霸王舉鼎神功是套至陽至剛的心法,自從卓君元進入先天中期以來,便發現自己的功法剛猛有餘,柔韌不足。正所謂孤陽不長,孤陰不生,柔則易損,剛則易折。
想練好書法,需要平心靜氣,各種字體都有他們獨特的風格。楷書中規中矩、草書狂放不羈、行書一氣通慣、篆書柔潤通達。卓君元偏愛寫梅花篆字,因為寫篆字的時候,需要更細微的筆劃控製,才能達到形神兼備。注意力稍不集中,就會寫的和鬼畫符一樣難看,所以寫小篆對修身養性十分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