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書一切所涉及的地方名稱,除重要城市外,均為虛構!如有雷同,你就當是巧合吧!
早晨,狂風暴雨,雷電交加,本年度最強大的台風正掠過本區。
街上應該是滿目蒼夷,隻是,這不關我事,因為我在室內。
具體來說,是在床上。
暴風雨的聲響無法讓我醒來,讓我從宿醉清醒的是另外一個聲音,一陣鈴聲。
AliciaKeys的歌聲確實很吸引我,除了她標誌性的拉丁嗓音外,還因為,我的電話響了。我艱難的睜開眼睛,模糊中摸到我的iPhone,是老媽打來。
聽她倉促的聲音,該有急事。
“兒子,在哪裏?”
“在……”對了,我在哪裏?我還真不知道我在哪裏?
我快速搜索著腦袋在醉酒前的最後一絲記憶:
昨晚,1999屆花園中學高中一班同學聚會,地點在城中最hit的夜場-熱蒲club。聚會剛開始,我和顧子剛,就被班委委托完成一個艱巨的簡單任務。
任務是:現場找夜場美女過來一起Party。
為什麼叫做艱巨的簡單任務,別人覺得艱巨,我倆去幹就會簡單,因為,我們有個共同的特點,----帥。所以班長黃一言同誌和眾班委一致通過讓我們去完成。
問題不大,對我們來說,這是駕輕就熟的事情。
而這時候,卻有人起哄:“鬥一鬥,看誰拉得多。”
我們兩個相視而笑,鬥了十年了,難道,還不夠嗎?
高中的時候,鬥成績,都體育,都籃球,不分高下,更加讓我們兩個本來不熟的男孩,成了無話不說的好兄弟。
對手,總是最懂得自己的人。
不分高下的日子維持了三年,直到那一年,一個我們追過的女孩出現。
趙穎,一個滿足每個男生幻想的女孩出現了,轉學而來。
我們都沒有例外,成為了她的裙下之臣。
而她也沒有例外,周旋在我倆之中。
結果是,我輸了。
趙穎現在是,顧太太。
我不恨子剛,男人就該這樣,輸得起,況且,愛情,總是不受控製的。
我們還是兄弟,我也叫趙穎嫂子,隻是每一次叫,我都一陣黯然。
我拉了五個女孩過來。而顧子剛,隻有一個。
但是我覺得我還是輸了,因為,我拉了五個女孩,他拉了一個女神。
酒意上來,我覺得顧子剛每一個表情,每一個動作都在示威,對失敗者示威。
不行,我不要再輸。
於是,我用盡所有辦法,我要贏。
最後,我帶走了女神,走之前,回報了顧子剛一個示威表情。
之後,當然是享受勝利的成果了。
老媽的電話忽然斷了,而身旁的女孩這時轉過身來,正好,昨晚醉醺醺的,這時候再好好回味一次,俗話說,多做早操身體好啊。
可是我的滿腔激情,卻很快被澆滅,因為,還有一句俗話,我忘記了。
夜店女孩易帶走,小心天亮要作嘔。
OMG,這是,昨晚的女神嗎?我大力的拍了拍我的臉,確信不是夢。
“你是誰?”
“你的寶貝啊,昨晚還說愛人家,這麼快就忘記了。”女孩嬌羞的說。隻是我覺得很嘔心。
“你說我們昨晚….那個啦。”大姐,告訴我沒有可以嗎。
“是啊,你還說我很hot,你很爽啊,壞蛋。”事與願違。
我發誓,我絕不會說,至少不會對她說,如果我清醒的話。
女神可能讀不懂我的表情,蕩笑迎了上來。
看著我昨晚不知吻過多少次的臘腸嘴,,一陣反胃。
我馬上推開她,“你是不是參加過某個綜藝節目?”
“什麼節目?”女神很激動。
“韓國的,美女下妝後。”
她馬上對我一陣暴打,更是露出了豬膽型的身材,一想昨晚,我竟然…..一陣惡心,無力再留,速度撤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