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言(1 / 3)

前言

美國現實主義文學奠基人之一西奧多·德萊塞(1871—1945)的《嘉莉妹妹》出版於1900年,它標誌著美國文學進入新的曆史階段。現在這個新的譯本和我國的讀者見麵時,離此書最初在殘酷壓製中不見公開發行的“出版”(名為“出版”實作為禁書),已近一個世紀。《嘉莉妹妹》新譯本的出版,在某種意義上,給讀者帶了近一百年間風雲變幻的信息。

在這不久將迎接《嘉莉妹妹》百年紀念的時刻,也許有兩件事值得思量。一是《嘉莉妹妹》的版本之爭——這在美國通過最近十年的實踐,也許可以說已經基本解決,或者接近於解決;隻是在我國,還有待於認真研究解決。二是對作者的評價問題。《嘉莉妹妹》、《金融家》與《美國悲劇》的作者德萊塞,近一百年來,其名聲可以說是幾起幾落,對德萊塞的評價的變幻可以從一個側麵透露出美國文學近一百年中發展變化的信息。

關於《嘉莉妹妹》版本之爭,在美國,德萊塞的《嘉莉妹妹》有兩個本子,一是1900年以來通行的本子,稱為標準本;另一個是1981年賓夕法尼亞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本子(後收入《企鵝叢書》,由著名的德萊塞研究專家阿爾佛勒特?卡津作序)。兩個本子,異同何在?出版哪一個本子更符合作者的願望?從審美意義與社會意義上看,作為一種藝術珍品,一般以出版與鑒賞哪一個本子為宜?

1981年的本子依據的是初手稿。除了這個本子外,1900年的本子,依據的是作者對最早的手搞作了修改後的手稿。這後麵的手稿亦即1900年以來一貫流行的標準本,事前有由於查禁或其它外來壓迫而不得不作刪改的情況。如果人們由於兩個本子之爭而推想以為此事與查禁有關,那純屬誤解。這是在敘述原委以前宜於說明的。

《嘉莉妹妹》近百年來各種本子的基本情況大致如下:

(一)

最初的手稿本(origina1 manuscript version),簡稱“手稿本”(manuscript version),或稱“未經整理的最初的手稿”(unedited origina1 version)(1982年版《嘉莉妹妹》(朋頓公司版),紐約,405頁。)。德萊塞於1899年秋開始創作《嘉莉妹妹》,於1900年3月完成。在創作過程中,德萊塞一邊寫,一邊由他所愛上了的、正經營一家打字社的安娜?瑪隆小姐組織她手下的女打字員們將手搞打下來。在打字的過程中,德萊塞便作過修改與刪節。

這時已有他的妻子莎拉?惠特和他的好友亞瑟·亨利幫他作修改與刪節了。除了他們兩人外,女打字員們也在她們認為“可以修正”的地方作過一些修正。這個最初的手稿本以及據以一邊修改,一邊打字而終於打成的打字稿本(typescript)總稱為最初的手稿本,或手稿本,或未經整理的手稿本。(1987年版《德萊塞選集》(《美國叢書》),裏查?列亨教授主編,紐約,1159頁。)我國流行的1981年賓州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嘉莉妹妹》就是這個最初的手稿本和未經後來修改整理的打字稿本,簡稱最初的手稿本(origina1 manuscript version)(我國有稱之為“複原本”的)。

(二)

由作者整理過的手稿,亦即1900年以來一貫流行的標準本。根據手稿一邊打、一邊修改而打成的打字稿本,又經德萊塞在送出版公司以前在妻子莎拉·惠特(亦稱朱格)和好友亨利的幫助下加以修改和刪節。在這個修改的過程中,莎拉起的作用相當大。有的研究者指出,莎拉所作的修改,有些方麵水平比較差。但總的說來,這個本子的修改,主要是由德萊塞動手的。莎拉和亨利所作的修改是作者同意 的,並且據1982年版《嘉莉妹妹》的編者指出:“1981年賓夕法尼亞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未經整理的手稿’表明,對亨利和朱格所作的修改,德萊塞是同意的,甚至是歡迎的。”(1982年版《嘉莉妹妹》(朋頓公司版),紐約,《序言》第12頁。)

德萊塞送出版公司出版的,就是這個本子,即經過修改的打字稿本。稿子在1900年3月完成後,德萊塞先把這個本子送哈潑斯兄弟出版公司,被退稿。時間是1990年5月20日。退稿理由是:“描繪女主人公持續了長時間的私通關係,不免會引起讀者的反感。”哈潑斯公司退稿後,德萊塞曾經對手稿(即修改過的打字稿本)又作過一些修改。當時德萊塞的妻子莎拉認為,從哈潑斯退稿原因看來,部分的麻煩是由於作品中寫到了有關人物的性生活。德萊塞就把這些全都刪去。根據同一個材料,在德萊塞再次修改以前,在原來未經修改過的手稿本中(即1981年賓州大學出版社的版本),對性的描寫,“本來就不是露骨的”。(1982年版《嘉莉妹妹》(朋頓公司版),《序言》第7頁。)其時德萊塞對著名作家佛蘭克?諾裏斯頗為仰慕,他的《麥克梯格》為美國第一部自然主義長篇小說(1899)。他就在哈潑斯退稿後把打字稿本送由諾裏斯擔任審稿人的特勃爾戴—佩琪出版公司。諾裏斯大為賞識,大力推薦,並由公司老板之一佩琪回信給德萊塞表示他們的公司將接受這本書。

但不久,歐洲旅遊歸來的老板娘特勃爾戴太太讀了小說的校樣,認為小說“粗俗而不道德”。其丈夫表示也有同感。於是開始了一係列的談判。一度讚成出版此書的老板之一佩琪寫信給德萊塞(1900719):“你對作品中人物的挑選是很不幸的……作為一個年輕作家的處女作來說,這不是最合適的作品。”佩琪兩次試圖說服德萊塞同意解除出版公司出版此書的承諾。在諾裏斯與亨利等人的支持下,德萊塞堅決拒絕了公司的要求。1900年8月20日雙方簽訂了協約,特勃爾戴——佩琪公司經與律師商量,律師出了個鬼主意:出版公司在法律上有義務遵守合同,出版這本書,但這一版可以是少量的,並且並未規定必須加以推銷。結果出現了這樣的怪現象:1900年11月8日《嘉莉妹妹》由特勃爾戴—佩琪出版公司出版,印了1000本,但未公開推銷。審稿人諾裏斯贈送評價界有關人士請其寫評論推薦,共127本。從1900年11月出版到1902年1月,共出售456本,版稅計684元。其餘的書則堆在倉庫裏。這便是美國文學史上名為出版《嘉莉妹妹》實乃作為禁書的著名事件——雖非通過政府的渠道實行的禁書,卻仍不失為美國式的禁書!

出版的本子和當初交給出版公司的本子有什麼不同?出版公司有沒有肆意篡改?

據德萊塞研究專家庇才教授在1982年(也就是1981版出版以後)說,現在知道,特勃爾戴—佩琪出版公司在付印前所作的刪改是“最微小的(對褻瀆之處和某些人名、地名,作了很少幾處改動)”(庇才《西奧多?德萊塞》,載《美國作家傳記叢書》,1982年,150頁。)。可見這家出版公司的消極作用,主要在於出版而不發行這樣的禁書方式,而不在於對作品本身所作的微小的改動。

但出版公司畢竟還是刪改過一些的,像把罷工一場中“你這個雜種”這幾個字給刪掉了。又像原稿寫嘉莉和赫斯特渥特從芝加哥出走到蒙特裏安後,是在住到旅館後的第二天才結的婚,改為到的當天便結了婚。這是比較重要的改動了。現有的材料證明全書在出版前是由德萊塞親自看的校樣。由德萊塞修改的筆跡還可以清楚地辨認出來。

(三)

1900—1908年間版本的情況。

除1900年11月特勃爾戴—佩琪出版公司出版了《嘉莉妹妹》而未發行外,英國倫敦有一家出版公司,老板叫威廉?海涅曼,他發行了“美國小說一元叢書”,收進了《嘉莉妹妹》,不過收的是縮寫本,出版於1901年8月,縮寫的任務是由德萊塞的友人亞瑟?亨利擔任的。海涅曼非常欣賞《嘉莉妹妹》,曾寫信給特勃爾戴說,“我認為德萊塞先生是一位非常卓越的作家……你能發現他,我該為此向你祝賀。你應該對他大捧一番才是。”(1987年版《嘉莉妹妹》(《美國叢書》版),1159—1160頁。)特勃爾戴把這一封信轉給了德萊塞,未加評價。英國版的《嘉莉妹妹》出版以後在英國的反響也是好的。但總的看來,這個縮寫本在英國出版對作者在美國的情況,並未能有所改善。

在1901年,德萊塞曾多方設法敦促特勃爾戴—佩琪出版公司重新公開發行《嘉莉妹妹》,但呼籲終無結果,以致德萊塞在精神上和經濟上受到了非常沉重的打擊。

1904年,在擔任低級編輯期間(每周工資15元),德萊塞的友人麥克裏恩以500元從傑?甫?泰勒手裏買下了《嘉莉妹妹》的書版(泰勒購自特勃爾戴公司)。1906年,德萊塞從友人麥克裏恩手裏,以550元買下了《嘉莉妹妹》的書版和印張。

在1905—1907年間,德萊塞辦刊物有功,使刊物得以暢銷,因而工資得以提高,經濟情況好轉。在1907年,通過投資5000元,德萊塞成為道奇出版公司的秘書與編輯,於是由道奇出版公司重新出版了《嘉莉妹妹》。出版後評論界反應良好,銷路也好。

1908年格洛塞—鄧拉甫公司出版了《嘉莉妹妹》平裝本,到年底5248本售罄。德萊塞這個名著,終於為美國廣大讀者所接受,這樣才結束了《嘉莉妹妹》名為出版實際上被出版公司作為禁書這種美國式禁書的情況。在這段近十年的時間裏,德萊塞在精神上和經濟上備受摧殘,據現有材料,可知他精神上難以支持,幾乎自殺。(道納特?庇才《評1981年版的(《嘉莉妹妹》)》,載《美國文學》,1982年1月號,731—7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