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致命的遺囑(1 / 2)

遺囑摘錄——立於1月23日

“……

本人死後留下的遺產將按照以下方式進行分配:

1.我的兩個兒子,孟少強和孟建雲平分所有的遺產,暨每人獲得財產份額的百分之五十;

2.如果在遺產分配之前,孟少強和孟建雲中任何一人有危害對方的行為,此人將失去遺產的繼承權,我的所有遺產由另一人獲得;

3.如果在遺產分配之前,孟少強和孟建雲中的任何一人死亡,則死亡者的法定繼承人或指定繼承人將代替死亡者獲得我的遺產;

4.孟少強和孟建雲均不可成為對方的遺產繼承人;

5.如遵循以上4條均無法分配的遺產,將無條件捐贈給慈善機構。

……”

日記摘錄——寫於1月24日

“……

我看到了老頭子的遺囑,他真的老了,糊塗了。

他以為這樣就可以保證我和那個家夥平分他的遺產,他以為可以阻止我?

我會獲得所有的遺產,不管付出什麼樣的代價。

我一定會的。

……”

判決書摘錄——發於第二年2月3日

“……

龍州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孟建雲犯故意殺人罪,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孟建雲因繼承權糾紛,於去年12月25日晚與被害人孟少強發生爭執,並將其殺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孟建雲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五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

陳海柳從出租車上下來後,沒有立刻邁步前行。她站在原地,看著前方那幢高大豪華的私人別墅,心中頗多感懷。

正是隆冬時分,別墅前的花園中枝葉凋零,枯木殘敗,恰如別墅主人此刻的境地一般:孟氏家族,曾經是龍州市最為富貴顯赫的名號之一,卻在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內,父子三人中已有兩人命歸黃泉,剩下的一人身處大獄,正在絕望中等待死刑日的到來。

關於孟氏家族興衰成亡的故事在龍州市內早已傳得沸沸揚揚,陳海柳作為一名記者,自然也聽說過不少:

孟國富祖籍蘇北,是貧苦的農民出身。在他剛剛三十來歲的時候,他的老婆受不了家裏的苦日子,和同村一個家境殷實的鰥夫好上了。孟國富把打落的牙齒咽回肚子裏,和老婆辦了離婚。當時他們已有兩個兒子,老大孟少強,五歲,判給了父親;老二孟建雲,三歲,判給了母親。

孟國富留下所有的家當,帶著大兒子孟少強離開了世代居住的家鄉。深深的恥辱感在他身上化為了無盡的動力。他走南闖北,一邊獨力承擔撫育幼子的重任,一邊開拓著自己的嶄新的人生。人們無法想象他究竟經曆過多少的苦難磨礪,總之,他最終一步步地走出了困境,擁有了自己的事業。